08.26 房開商拖欠 3 萬多塊錢 遭法院“最後通牒”後 半小時歸還債主

遵義某房開公司在向私人借款 10 萬元後,經法院判決仍遲遲不肯履行完畢相關義務,尚欠 3 萬多元不肯歸還。日前,執行法官來到該房開公司辦公室,向老總下達 " 最後通牒 ",在最後 30 分鐘裡,這家公司終於歸還 3 萬餘元。

早在 2015 年 10 月,遵義某房開公司以需資金週轉為由,通過遵義某理財公司餘慶分公司,找到當事人張某溝通,借款 10 萬元。當天,雙方達成借款協議,約定了借款利息、還款期限、擔保條款等內容,房開公司還向張某出具了借條。

然而,在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房開商並未歸還該款。2017 年 6 月 12 日,張某將房開公司、理財公司及其餘慶分公司一併訴至餘慶法院,請求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去年 7 月 4 日,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遵義某房開公司分期償還張某借款本金 10 萬元、利息 33000 元;遵義某理財公司及其餘慶分公司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但是,在約定償還期限內,上述 3 個公司並未履行支付義務。去年 10 月 23 日,張某向餘慶法院申請執行,26 日,雙方自行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再次約定了償還期限。然而,在限期內,3 個公司仍然未完全履行支付義務,仍欠本金及利息 3 萬餘元。

今年 8 月 15 日,張某申請恢復執行,請求強制執行拖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36750 元。執行中,上述 3 家公司卻相互推諉,以 " 無錢償還 " 或 " 你們找他去 " 等理由互相推卸,不願執行。

" 遵義這家房開公司經營狀況並不差,36750 元執行款對他們來說微不足道,存在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行為。" 餘慶縣法院法官說,鑑於此,法官決定登門 " 拜訪 "。

8 月 17 日,當執行法官來到遵義市匯川區某小區的這家房開公司時,該公司總經理羅某對執行法官的不期而至,既感到突然又覺得不解:" 就為這點錢跑那麼遠 "。在曉明來意後,羅某仍不以為然,繼續以各種理由不予配合執行。

" 要麼交錢執行,要麼拘留罰款。" 在長時間的法律宣傳無果後,法官向羅某發出 " 最後通牒 ",要求其在 30 分鐘內主動配合執行。羅某見法官 " 動真 ",只得如數交清了全部執行款。

汪汀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黃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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