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土地流轉頑疾——實際種地者“一無所獲”,轉租方“不勞而獲”!

近年來,我國土地流轉愈發的頻繁起來,目前我國的耕地流轉面積達8億畝左右,約佔全國耕地面積的40%。這對於我國農業種植結構的調整和改善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但是,在此期間也出現一些頑疾,其中最為直接的莫過於“農業補貼由誰來領取”這一爭端了。

土地流轉頑疾——實際種地者“一無所獲”,轉租方“不勞而獲”!

農業補貼由誰來領取?

說實話,這個問題已經是老生常談了,但是那些一年到頭辛辛苦苦種地的人拿不到補貼,而土地的轉租方即便是不下地也能拿到這些補貼的狀況,至今也沒有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

整體來說,在這個過程中,通過土地流轉獲得土地經營權的土地實際種植者往往都是最受傷了,因為往往並非是他們獲取這些國家補貼,而是由那些只擁有土地承包權卻不去種地的農民所享有。

但是目前的狀況是,不管如何,擁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總有各種辦法來獲取這筆補貼。

假如說,各地方出臺政策,命令糧食補貼必須有土地種植者來領取,否則的話,補貼標準減半。在這樣的情況下,擁有土地承包權的轉包方還是有各種辦法來抓取這部分本不應該由自己領取的補貼。

土地流轉頑疾——實際種地者“一無所獲”,轉租方“不勞而獲”!

如何讓實際種植者拿到補貼?

諸如遼寧省就出臺過類似的政策,很多土地實際種植者歡呼雀躍起來,可到了現實生活中,依舊令人沮喪。雖然政策出臺,偏向於把農業補貼確實發放給了土地的實際種植者,但是土地承包權所有者轉手就把補貼金額加在來年的土地租金上面……

土地流轉頑疾——實際種地者“一無所獲”,轉租方“不勞而獲”!

如何在不增加其無謂成本的基礎上,讓作為土地真正種植者的他們獲取應有的補貼是急需解決的問題,否則,農村地區的土地流轉開展難度將會很大。

在這個時候,土地流轉過程中籤署規範的合同就顯得非常有必要了。把農業補貼由誰來領取事先寫在合同中,以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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