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新津縣泰華學校原校長鄧志軍被“雙開”

人民網成都7月12日電 (任重)據“清廉蓉城”消息,日前,新津縣紀委監委對新津縣泰華學校原校長鄧志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鄧志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管理對象禮品、項目施工方現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期間,鄧志軍主動退繳違紀所得和涉嫌受賄犯罪所得。

鄧志軍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新津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監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鄧志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退繳的違紀所得予以收繳並上交財政;將其涉嫌受賄犯罪的調查結果移送新津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對其退繳的涉嫌受賄犯罪所得隨案移送新津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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