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津市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判決被司法拘留

7月9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對一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的被執行人黃某清司法拘留15日。

津市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判決被司法拘留

據悉,在執行申請執行人田某華與被執行人黃某清、劉某蘭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津市法院於2017年8月25日依法向被執行人黃某清、劉某蘭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二被執行人共同向申請執行人田某華支付飼料款190528元,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2017年12月,黃某清獲得了政府畜禽退養補償款合計人民幣480600元,但黃某清並未償還判決確定的飼料款,而用於償還本案之外的個人債務。7月9日,執行幹警再次釋法明理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判決書確定的法律義務,黃某清卻拒不履行執行款,法院根據黃某清的行為,對其依法採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津市法院將繼續加大對不如實報告財產,逃避、規避執行判決、裁定等行為的懲戒力度,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保持高壓態勢,切實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記者:劉璽東 通訊員:張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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