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戰疫情!執行辦案不退縮

津市:戰疫情!執行辦案不退縮

津市:戰疫情!執行辦案不退縮

湖南法院網訊 合同關係解除後,村集體土地沒有得到歸還,地上物也未處置,導致農民利益受損。2月19日上午,津市法院執行局一行三人來到津市市金魚嶺街道辦事處,向相關負責人瞭解土地現狀,以便更好地開展之後的土地騰退工作,讓這1000餘畝集體土地“物歸原主”。

2015年6月,某公司向津市市金魚嶺街道大關山村委會租賃集體土地1000餘畝,雙方約定租賃費。截止2019年4月,某公司尚欠大關山村委會2017年部分和2018年租賃費。大關山村委會於2019年2月22日發出催告函,主張解除土地租賃關係,並告知某公司自行處理地上物。某公司知曉後未對此作出回應。大關山村委會於2019年4月起訴至津市法院。該院判決某公司騰退返還佔用的大關山村委會土地並支付土地租賃費。2020年1月8日,因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決,大關山村委會向津市法院申請執行。

因該地關係到1200餘名農民的切身利益,雖然現在還處於疫情期間,該院執行法官在與雙方當事人電話、微信聯繫後,經過慎重考慮謀劃,決定去現場實地勘察標的物。2月19日下午,該院執行法官來到苗木現場瞭解苗木現狀,為後續土地騰退事宜做好充分前期準備工作。

疫情雖在,但司法服務永不退縮,充分運用線上+線下多種方式為當事人提供幫助,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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