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 永丰法院被设为全省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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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法院被设为全省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作者:永丰县人民法院 陈春英 吴道勇 发布时间:2018-05-10 10:38:26

永丰法院被设为全省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永丰法院网讯 5月7日,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基地集中调研座谈会上上,永丰县人民法院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第二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系吉安市唯一入选基层法院。

该院近年来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把生态红线作为维护生态安全的“生命线”、维护公众健康的“保障线”、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警戒线”,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全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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