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恨一個人,就讓他去做董秘,因為無論股價漲跌,他都要崩潰。
近日,賢豐控股發佈了關於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長張志剛於6月25日去世的公告。
張志剛去世時已經53歲,在賢豐控股任職也超過8年。現在年輕人猝死的新聞時常有之,對於張志剛的去世,大家也自動歸結為社會壓力大,工作節奏快。
直到一封來自張志剛妻子劉芳的公開信被各知名媒體披露,打開了另一視角,人們才發現張志剛的死或許不同尋常。
據其妻子公開信所說,張志剛是“帶著不該帶的秘密”跳樓自殺。
信中提及,生前張志剛曾向妻子說過,董秘是“當背鍋擋槍子”,如同刀尖上跳舞,是高危職業。不僅工作壓力大,“比如個別領導對你的當面斥責和公然辱罵,比如公司眼花繚繞亂的資本運作”,甚至還有一些“提心吊膽的操作手法”。
信中劉芳還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你明知下面是堅硬的水泥地,還是捨身一躍。志剛,你捨身成仁了,可是你為之捨身的人未必仁。”
什麼樣的操作手法讓人提心吊膽?他又會為誰捨身成仁?張志剛的突然去世留下諸多疑問。
因此,劉芳在信中發誓查清真相,並且“望你(張志剛)在九泉之下再助我一臂之力。”
張志剛所在的賢豐控股前身是蓉勝超微。
蓉勝超微成立於1985年,主要生產和銷售自產的各種漆包線、電工電器產品、附件等。
2007年上市後,利潤就連年下滑。
2014年,蓉勝超微前兩大股東珠海科見、億濤國際以3.23億元對價將所持公司25%股權轉讓給賢豐礦業。
賢豐礦業主營礦產投資、開發和研發,有11家子公司和1家孫公司。
賢豐礦業成為第一大股東,蓉勝超微的控制人也從諸建中變成了謝松峰和謝海滔。
據《證券日報》報道,這兩位新實際控制人非常年輕。其中持有賢豐礦業70%股權的謝松鋒生於1979年,至今不到40歲。謝海滔持有賢豐礦業7%,生於1985年,收購上市公司那年僅29歲。
而且兩個人非常低調神秘,幾乎沒有公開照片。
謝松鋒是連平縣上坪鎮人,曾多次因對家鄉建設出錢出力出現在當地報紙上。一副鄉賢做派。
關於謝海滔,偵探君也只從賢豐礦業官網找到一張。
其實收購蓉勝超微股權前,賢豐礦業的日子並不好過。2012-2013年,賢豐礦業淨利潤為-1095.08萬和-3926.97萬元。資產負債率也從2011年的72.94%上升到97.41%。
這怕是連購買股權的錢都不夠。
股權轉完成讓後,蓉勝超微就向特定投資者發佈了總額不超12.62億元的定增預案,其中10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以及籌備開展礦產資源的開發與投資業務,2.62億元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不過股民對此似乎並不買賬,重組後,復牌即跌停。當時就有投資者對此次重組發出質疑,“蓉勝超微主業處於虧損邊緣,現在進來重組的公司也是大幅虧損的,這樣對公司業績能有多大的改善?”
而這之前,2013年賢豐礦業剛牽涉進一場“30億銅礦國資流失連環局”的案件當中,案件敏感,詳情還請小夥伴在金融街偵探後臺回覆“30億”調取查看。
賢豐控股總經理盧敏也說,微漆包線產業對上市公司的利潤貢獻不是特別多。由此開始做些拓展性的或者轉型性的事情。
說幹就幹。
2017年,賢豐控股實繳6.4億元和廣州豐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豐盈”)共同設立了3個併購基金。
賢豐控股本握有廣州豐盈51%的股份,是該項目的風險和收益的主要責任人。
但廣州豐盈不爭氣,2017年淨利潤為-1221.91萬元。賢豐控決定出售其豐盈2%股份。
而這2%股份的買方就是賢豐控股集團的全資子公司連上創展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自己賣,自己買,關鍵是由此賢豐控股對廣州豐盈的股份降低至49%,不再被納入合併報表範圍,也就是盈虧都在表外。
這個財技滿分。
這也引來了深交所的“關注”。在張志剛跳樓前不久,賢豐控股剛收到了來自深交所的問詢函。
時隔15日,賢豐控股才回復問詢函,此事表示,為響應國家“脫虛向實”的政策,壓縮金融業務,才賣股權。
這些年賢豐礦業入主上市公司後搞過的事真不少,除了搞金融還做了新能源,不過也虧了……
現在賢豐控股價依然不復之前昂揚,業務利潤微薄,作為董秘,張志剛生前必定少不了焦頭爛額。
坊間流傳:如果你愛一個人就讓他去做董秘,因為他能擁有無盡榮耀與光環;如果你恨一個人,就讓他去做董秘,因為那裡無論股價漲跌,他都要崩潰。
董秘作為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外負責信息披露、投資者關係管理,對內負責股權事務管理、公司治理、股權投資、籌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等,身處各方利益的交匯點。
而且據新財富調查顯示,“資本運作”已經成為董秘的新競爭力。從事董秘工作外,有高達70.69%的董秘兼管了“投融資工作”。
張志剛生前曾在深圳大鵬證券綜合研究所及深圳招商證券投資銀行部任職過,是個老投行人,想必是厭倦了資本運作背後的黑暗。
董秘,原本文能提筆安天下、武能上馬定乾坤。但如今也成了“高危職業”。
除了可能“跳樓背鍋”,還會因為其他人被連帶“打板子”。
典型代表就是曾經被稱為“上市公司中最年輕的董秘”的王寒朵。
她在2011年11月-2015年1月間擔任*ST博元董秘。
誰知從*ST博元離職2個月後,卻因*ST博元構成涉嫌違規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偽造變造金融票據被證監會處罰。
雖然她申辯在職期間勤勉盡責,難以發現虛構交易的情況,但證監會對此並不認可。
2016年2月,她又去了諾德股份(600110.SH)任職董秘。
後因諾德股份存在重大資產重組等信息披露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等情形,王寒朵作為信息披露直接負責人被予以以監管關注。
你覺得她活該,有人替她喊冤。
一位資深董秘曾就公開對媒體表示,“公司並非沒有建立完善的內控制度,一些重要的會議也多次強調信披、內控的重要性,但由於公司其他部門領導的意識不強,很多事情做的時候並未及時通知董秘,非得自己找人去問。”
很多上市公司董秘曾表示,倘若公司治理水平不能進一步提高,董秘很難降低自身職業風險。
各位小夥伴們怎麼看身處各方利益交匯點的董秘,是“高風險高收益”,還是替人背鍋的冤大頭?評論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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