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浏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外县(市、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编教师。
本次选调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签订相关聘用合同。选调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录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竞聘方案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浏阳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选调条件
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行为;
2. 面向浏阳籍考生选调。浏阳籍考生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籍,二是指浏阳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3. 参加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外县(市、区)教师正式编制,系外县(市、区)正式在编在岗教师,且已达到或超过相应县市工作服务年限;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各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新教师参加工作第一年不确定等次除外)。
因开除公职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入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
其他资格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科目要求一致。
2. 资格证要求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对应学校等级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6月28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选调条件
本次选调计划数为16名,
全部安排在浏阳市乡村学校任教。具体情况见下表。选调方式
1. 本次选调岗位按科目分类,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专业对应岗位报名;
2. 按选调岗位分类确定进入试教、体检人员名单;
3. 当某一岗位无人报名时,将选调计划调剂到报名人数最多的岗位。
报名及考试
2、 报名地点:浏阳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各项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学历证
③普通话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
⑥浏阳户籍人员或曾经为浏阳户籍人员、浏阳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浏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时间截止为公告发布日)相关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⑦县(市、区)编制部门出示的工作已达到或超过服务期限的正式教师编制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⑧一寸免冠照2张。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和相关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考 试
1、笔试时间初定7月14日(周六),考试地点为浏阳一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试 教
1、试教人选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试教)。
2、试教以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见官方网站发布的选调教师试教公告。
3、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浏阳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0731—83682052(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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