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赤峰市纪委关于对2起扶贫领域履责不力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赤峰市纪委关于对2起扶贫领域履责不力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一、喀喇沁旗扶贫办公室培训股长李凤鸣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政策要求人员享受国家补助问题。2014年,时任喀喇沁旗扶贫办公室培训股长李凤鸣未按市、旗两级扶贫部门“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审核学员资格,致使赤峰建筑工程学校将该校实施的部分建筑企业委托培训业务以“雨露计划”项目培训为名通过验收并获得项目资金10万元,造成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人员享受国家补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18年4月,李凤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土地城建办主任赵希锋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相关人员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赵希锋在担任元宝山镇土地城建办主任期间,未按规定认真核实新地村、松木头沟村危房改造户的实际情况,致使元宝山镇新地村原主任于海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国家危房改造资金38326元,松木头沟村原主任李国玉、原副主任张国禄共同贪污危房改造资金19000元,李国玉与村民李国友共同贪污危房改造资金19500元,张国禄贪污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相关人员共套取危房改造资金84826元。2018年4月,赵希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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