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白銀交警」貨車司機隔夜查出醉駕 將吊銷駕駛證悔不當初

6月7日上午9時20分許,景泰縣公安局上沙沃交巡警中隊在省道308線194公里處設卡檢查過往車輛,執勤民警在對一輛牌號為寧E695*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司機神情慌張,而且身上有一股濃濃的酒味,便將其帶往中隊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09mg/100ml,該司機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經民警調查:該司機名叫李某,寧夏中衛籍人,持A2型機動車駕駛證,所駕駛的寧E695*7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寧EK3*6號掛車屬於營運性機動車。6月8日,經甘肅隴通司法鑑定所對司機李某體內提取的血樣中酒精含量進行鑑定,鑑定結果為: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5.75mg/100ml,李某涉嫌危險駕駛罪。據嫌疑人李某供述:6月6日晚上20時至22時許,自己和朋友在中衛市一燒烤店談生意時喝了半斤白酒,7日早晨駕車從中衛前往景泰縣紅水鎮林家臺煤礦裝煤,本來想著隔了一夜沒啥事,沒想到半路就被民警查住了,而且還是醉酒駕駛。

「白銀交警」貨車司機隔夜查出醉駕 將吊銷駕駛證悔不當初

此案中,司機李某醉酒駕駛營運性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四款之規定,李某將會被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的處罰。目前,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景泰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

「白銀交警」貨車司機隔夜查出醉駕 將吊銷駕駛證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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