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佛山市今年继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980元!
近日,佛山市民政局印发《佛山市民政局关于提高佛山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900元/人月提高到980元/人月,低保补差水平从不低于530元/人月调整为不低于560元/人月。
低保标准调整为980元/人月后,预计佛山市新增低保对象约800人。与此相对应,低保临界标准相应调整为1470元/人月,低保临界对象受益面也将进一步扩大。
那么,
哪些群体可以申请补贴?
如何申请呢?
一起来看!
申请条件
具有佛山市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申请流程图
长按二维码即可下载
《佛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报告》
低保标准的再次调整,使更多困难群众能够纳入低保救助的范围,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赶紧把这个好消息转告给身边的人吧!
閱讀更多 禪城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