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女子被大金毛狗扑倒咬伤,狗主人“你跟狗道个歉”,如何看待狗主人的心理?

龍族社


这真是狗仗了人势。要多不要脸就多不要脸。女子被邻居狗咬伤,狗主人竟然还要女子给狗道歉,这破了天荒,乱了纲常。

6月12日,盐城女子被女邻居金毛狗扑倒咬伤手,双方协商后,女子打了狂犬疫苗,拿着500元疫苗钱找狗主人报销,狗主人一看是五百,拒绝报销,女子便打辖区民警报警电话,民警上门协调,狗主人矢口否认,并叫女子给狗道歉。

这真的是过分的不能再过分了,狗主人素质不是一般的差,如此素质低下之人,与狗为伍,狗仗人势,欺凌女子,无法五天,坚决支持女子走法律途径,叫狗主人进行赔偿。

不光是狂犬疫苗的费用,还要叫她赔偿精神损失费、人身攻击费,让狗主人长长记性,知道知道该如何管好自己的狗和管好自己的嘴。

狗主人的行为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不敢面对现实,自己狗咬伤别人,连五百块钱的疫苗钱都舍不得出,真是自私到家了,更过分的是还要让女子给狗道歉,这更是蛮狠无理的行为。


珞珈社


知错不改,反提无理要求,错上加错,应该认真反思!

盐城女子刘淇,被女邻居家大金毛狗扑倒咬伤手臂。最初,女狗主人答应出打疫苗费用。当刘琪拿着500元打疫苗票据去找对方报销时,对方却不承认此事了。刘淇报警,民警陪同去解决时,狗主人依然矢口否认,并要求伤者“和狗打个招呼”,也就是道个歉,让民警也出乎意料。最终,民警建议刘淇搜集证据通过法院维权。

如今,出现个很奇怪的现象,狗咬伤人后,不少狗主人却理直气壮,好像被狗咬伤者反而没理了似的。

前些天,刚发生过一个孩子被忽然串出的狗吓着,家属找狗主人理论时,反被狗主人殴打至住院。今天,又出来个不仅不承认事实,竟然还让伤者给狗道歉的,使人们有些看不懂如今的部分养狗人了。

养狗是个人兴趣爱好,别人不会干涉。但,毕竟狗是具有攻击性的动物,一旦伤到人,后果可能会很严重。作为养狗者,在满足自身爱好的同时,是不是应该顾及一下他人的安全问题呢!

三令五申一再强调,狗要牵制、束缚饲养,不可散养。却总有人不当回事,导致隔三差五就有无辜者被狗咬伤。

作为狗主人,应该为自家的狗咬伤他人而感到内疚、心怀歉意,并积极配合伤者治疗。这是作为一个人,最起码的良心。

而这位狗主人,出尔反尔,将当初对伤者的承诺视为无有。既然怕承担责任,就应该做好对自家狗的管制工作。伤者更不愿出现此事,有谁愿意承受这种伤痛及心理的折磨呢!

更让正常人想不通的是,有什么理由让一个人给一条伤了人的狗道歉!是何种奇葩的心理,才会想出这样的馊主意!将办案民警都惊的目瞪口呆,还真是奇葩社会多奇葩,无理硬得抢三分。

思维正常的人都应该明白,再名贵的狗也高不过人。所以,一些人应该纠正跑偏的思想,别将低等动物凌驾于人之上。否则,那并不是羞辱别人,而是在羞辱自己。

希望这个狗主人,能够调整好心态,自觉自愿的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并且向伤者补一声道歉!以共建和谐社会!

大家觉得这个狗主人是什么样的心理呢?说说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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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观点:这样的爱狗人士令人汗颜,爱的究竟是狗还是自己自私自利的表现?我想一目了然,对于本案中狗主人的态度,我个人认为只会加剧养狗这件事的复杂程度,倘若饲养人能够循规蹈矩,不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的,谁还会反对呢?

事实大概:

  • 6月12日上午8时许,盐城市公安局城南分局黄海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女子刘淇(化名)报警称,多天前她在家门口曾被邻居家的大金毛狗扑倒,手上被咬出了一个伤口,之后她找狗主人理论,对方答应先去医院打疫苗,费用由对方出。
  • 之后,刘淇花了500多元去打了狂犬疫苗。可是6月12日一早当她拿着发票去找邻居赔偿费用时,对方却不承认是她家的狗咬的人。交涉无果后,气愤的刘淇报警求助。
  • 黄海派出所民警朱东来与同事及时出警赶到,先稳住了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狗主人也是位女性,她对自家狗咬人的事情完全否认。”

个人看法:

首先该案是常见的民事纠纷,但是从实务角度来看,维权存在比较大的困难,原因在于:

  • 1、刘淇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被咬伤确系对方的宠物咬伤,但是可惜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
  • 2、在能够证明对方宠物咬伤自己的情况下,凭借医药费发票进行主张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回归到实务中来说,医药费才500多元,但是通过诉讼维权的方式,先不说时间成本,单单就其他费用成本来说也是非常不划算的。据此很容易造成最后,大家打一场官司的目的已经由赔偿转变为赌一口气,其实质上并不能解决问题。

倘若饲养人能够主动赔偿刘淇的损失,这件案子完全没有必要发展至今这样。

所以有时候爱狗人士是否也该认真的思考,如果自己能够循规蹈矩遵守规定,自己饲养宠物的同时不妨碍他人正常的生活的情况下,那么谁又会发对你养宠物呢?必然是因为自己没有尽到饲养人的责任和义务,才会扩大矛盾,导致养宠物这件事而引发的冲突不断,这并不是真正的爱狗的表现。

最后如果是你被咬伤了,对方不愿意赔偿还耍赖时,你会如何处理?


麋鹿说法


狗是畜生不懂人情世故,这女主人连狗都不如。

这个社会上,总有一些自以为是且极端自私的人,什么事都以自己为中心,感觉这天下就她最聪明、最完美,错都是别人啊,自己永远是对的,即使自己做错了,也理直气壮、强词夺理,毫无廉耻羞愧之心。

说句不好听的话,这样的人就是一个奇葩,活在这世上就是一颗毒瘤,但往往人们还拿她们没办法,因为这种人内心深处奉行的是“我是流氓我怕谁”这样一种处事理念,而我们大多数人是善良的,遇到这种“流氓”,大多时候还真就是哑巴吃黄连,总不至于跟她一样变成“流氓”吧。

这起狗伤人事件中,民警基本认定了事实,而且已经做了调解,但狗主人却说出这种狗话,真是让人生气又无语,而接下去,被狗咬伤的刘女士除了走司法渠道将狗主人告上法庭,其他似乎还真的没有合法途径,不过,打官司这种事耗时又伤神,还不一定能达到满意结果,对刘女士来说其实也是一种折磨,但不这样做,又没有别的办法。

作为旁观者,除了对狗主人的行为表示深深谴责、声讨,但又能奈她何?

不过,我倒是建议刘女士现在也不用打官司,也不向狗主人要赔偿了,直接将这件事挂在网上,为了避免对方以侵害人权为名反告自己,可以不直接点其姓名,用谐音总可以吧,那狗主人所住小区和她的朋友们一看,就能猜到是她,即使大家不说,她也会臭名远扬了,看看她在小区里和亲戚朋友们面前还怎么做人。

作为网上的旁观者,希望能看到这个帖子的朋友们都能从这起事件中吸取点什么,如果大家都能堂堂正正做人,与人为善,那么我们这个社会该有多美好!


红枫文史娱


狗是畜牲不懂事,那么狗主人是什么?

据网友爆料称:盐城女子刘淇被同小区邻居的大金毛狗咬伤后,经过刘淇与狗主人协商“刘淇的打狂犬病预防针和治疗费用由狗主人负责支付"。而刘淇在打预防针和治疗后拿着发票要求狗主人报销时,狗主人先是塘塞狡辩,最后干脆一口否认自家的狗咬了人的事实。

写到这里,笔者相信凡是有正义感的网友一定和笔者一样,对狗主人的这种无赖的作法感到气愤至极和令人不解。另外:刘淇可以按照以下办法是可以叫狗主人乖乖就范的,第一狗主人养狗有没有《准修证》?第二狗主人有没有按时给大金毛打预防针?第三当时狗咬人时在场的人证物证(现场如有监控录像有最好,可以当直接证据)?第四是刘淇在打预防针和治疗时的医院诊断书和医疗发票也是主要证据。第五是刘淇持治疗费用发票到对方家时交涉时的人证(监控录像)。

有了上述证据后,先到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处理此事;如对方再耍无赖和无理狡辩时,可到当地人民法院去提起申告。但最后对方都应支付刘淇的所有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这一点是不能含糊的原则问题,也是不能让步的。

具体处理情况要酌情考虑,一定要制伏对方,叫她乖乖地赔礼道歉再赔经济损失。


78650313一九柱


女子被邻居家的大金毛狗扑倒咬伤,金毛狗的女主人同意赔偿医疗费。当女子拿着500元钱的票据上门索要时,狗主却否认此事,并且让受害人和狗打招呼,算是向狗道歉了。这是什么情况啊?狗主不肯赔偿医疗费,耍无赖已经够可耻的了,怎么还要跟狗道歉呢?你家的狗比人还尊贵吗?这样的邻居无法相处,干脆起诉她,连狗一块受到惩罚。先把狗牙掰下来,送去做鉴定,看看哪颗牙齿咬的深,好好核对一下。然后再用做证据,递交法院,让主人和狗受到相同的惩罚。


行者250741773




西门观点:把这个狗的图片和咬你的经过发到网上,如果有监控更好,如果没监控,有目击证人也行。让狗主自己去告,即便她不告,辖区内的人都知道她是个什么鬼!

事件大略:


如果题主所说属实,这的确是一件令人非常气愤的事,这个禽兽不如的女狗主应该会遭报应和天谴!

常言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相互帮衬,和睦相处,至少不应该盛气凌人,目中无人,蛮横无理,嚣张跋扈,故意损害邻居和他人利益。

然而,这位养了一条金毛狗的女鬼,究竟是财大气粗,为富不仁,还是家人有权有势,仗势欺人?不得而知,但她的行为的确令人发指和作呕!

自己的狗咬了邻居,开始答应赔偿疫苗费,但面对警察的调解,不仅矢口否认,还侮辱受害者邻居,其丑恶灵魂和行为不比黑社会差,和这样的恶人住在一起,实在让人恶心。

她这样的德行,不仅眼中没有她这个邻居,恐怕把整个辖区的人都不放在眼里,因此,建议辖区的业主们联合起来,将其赶出辖区!



当然,这也许不现实,但警察调解不了,即便是去法院打官司,会不会立案不说,即便是立了案,真正打起官司来,恐怕更让你气愤。因为太被动。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这位女主的狗和你被咬伤以及女狗主的反悔经过发到网上,然后,让这个女狗主告。当然,你一定要准备好所有对你有利的证据,比如,监控、目击证人,现场相关证据。

即便她不去告,至少辖区的人都知道她是个什么女鬼!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看得出来,这是真的爱狗。爱到把自己都当了狗。也想让别人一起当狗。

这才是“爱狗人士”的典范。比起来,去狗肉店劝人家不吃狗,和高速公路拦车抢狗的,都不够爱狗,起码不彻底。

我回头看了我家狗一眼……幸亏它要求我这么爱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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