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女子被大金毛狗撲倒咬傷,狗主人“你跟狗道個歉”,如何看待狗主人的心理?

龍族社


這真是狗仗了人勢。要多不要臉就多不要臉。女子被鄰居狗咬傷,狗主人竟然還要女子給狗道歉,這破了天荒,亂了綱常。

6月12日,鹽城女子被女鄰居金毛狗撲倒咬傷手,雙方協商後,女子打了狂犬疫苗,拿著500元疫苗錢找狗主人報銷,狗主人一看是五百,拒絕報銷,女子便打轄區民警報警電話,民警上門協調,狗主人矢口否認,並叫女子給狗道歉。

這真的是過分的不能再過分了,狗主人素質不是一般的差,如此素質低下之人,與狗為伍,狗仗人勢,欺凌女子,無法五天,堅決支持女子走法律途徑,叫狗主人進行賠償。

不光是狂犬疫苗的費用,還要叫她賠償精神損失費、人身攻擊費,讓狗主人長長記性,知道知道該如何管好自己的狗和管好自己的嘴。

狗主人的行為是極其不道德的行為,不敢面對現實,自己狗咬傷別人,連五百塊錢的疫苗錢都捨不得出,真是自私到家了,更過分的是還要讓女子給狗道歉,這更是蠻狠無理的行為。


珞珈社


知錯不改,反提無理要求,錯上加錯,應該認真反思!

鹽城女子劉淇,被女鄰居家大金毛狗撲倒咬傷手臂。最初,女狗主人答應出打疫苗費用。當劉琪拿著500元打疫苗票據去找對方報銷時,對方卻不承認此事了。劉淇報警,民警陪同去解決時,狗主人依然矢口否認,並要求傷者“和狗打個招呼”,也就是道個歉,讓民警也出乎意料。最終,民警建議劉淇蒐集證據通過法院維權。

如今,出現個很奇怪的現象,狗咬傷人後,不少狗主人卻理直氣壯,好像被狗咬傷者反而沒理了似的。

前些天,剛發生過一個孩子被忽然串出的狗嚇著,家屬找狗主人理論時,反被狗主人毆打至住院。今天,又出來個不僅不承認事實,竟然還讓傷者給狗道歉的,使人們有些看不懂如今的部分養狗人了。

養狗是個人興趣愛好,別人不會干涉。但,畢竟狗是具有攻擊性的動物,一旦傷到人,後果可能會很嚴重。作為養狗者,在滿足自身愛好的同時,是不是應該顧及一下他人的安全問題呢!

三令五申一再強調,狗要牽制、束縛飼養,不可散養。卻總有人不當回事,導致隔三差五就有無辜者被狗咬傷。

作為狗主人,應該為自家的狗咬傷他人而感到內疚、心懷歉意,並積極配合傷者治療。這是作為一個人,最起碼的良心。

而這位狗主人,出爾反爾,將當初對傷者的承諾視為無有。既然怕承擔責任,就應該做好對自家狗的管制工作。傷者更不願出現此事,有誰願意承受這種傷痛及心理的折磨呢!

更讓正常人想不通的是,有什麼理由讓一個人給一條傷了人的狗道歉!是何種奇葩的心理,才會想出這樣的餿主意!將辦案民警都驚的目瞪口呆,還真是奇葩社會多奇葩,無理硬得搶三分。

思維正常的人都應該明白,再名貴的狗也高不過人。所以,一些人應該糾正跑偏的思想,別將低等動物凌駕於人之上。否則,那並不是羞辱別人,而是在羞辱自己。

希望這個狗主人,能夠調整好心態,自覺自願的承擔起自己該承擔的責任,並且向傷者補一聲道歉!以共建和諧社會!

大家覺得這個狗主人是什麼樣的心理呢?說說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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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觀點:這樣的愛狗人士令人汗顏,愛的究竟是狗還是自己自私自利的表現?我想一目瞭然,對於本案中狗主人的態度,我個人認為只會加劇養狗這件事的複雜程度,倘若飼養人能夠循規蹈矩,不妨礙他人正常生活的,誰還會反對呢?

事實大概:

  • 6月12日上午8時許,鹽城市公安局城南分局黃海派出所接到轄區一女子劉淇(化名)報警稱,多天前她在家門口曾被鄰居家的大金毛狗撲倒,手上被咬出了一個傷口,之後她找狗主人理論,對方答應先去醫院打疫苗,費用由對方出。
  • 之後,劉淇花了500多元去打了狂犬疫苗。可是6月12日一早當她拿著發票去找鄰居賠償費用時,對方卻不承認是她家的狗咬的人。交涉無果後,氣憤的劉淇報警求助。
  • 黃海派出所民警朱東來與同事及時出警趕到,先穩住了情緒激動的雙方當事人。“狗主人也是位女性,她對自家狗咬人的事情完全否認。”

個人看法:

首先該案是常見的民事糾紛,但是從實務角度來看,維權存在比較大的困難,原因在於:

  • 1、劉淇需要舉證證明自己的被咬傷確係對方的寵物咬傷,但是可惜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
  • 2、在能夠證明對方寵物咬傷自己的情況下,憑藉醫藥費發票進行主張對方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迴歸到實務中來說,醫藥費才500多元,但是通過訴訟維權的方式,先不說時間成本,單單就其他費用成本來說也是非常不划算的。據此很容易造成最後,大家打一場官司的目的已經由賠償轉變為賭一口氣,其實質上並不能解決問題。

倘若飼養人能夠主動賠償劉淇的損失,這件案子完全沒有必要發展至今這樣。

所以有時候愛狗人士是否也該認真的思考,如果自己能夠循規蹈矩遵守規定,自己飼養寵物的同時不妨礙他人正常的生活的情況下,那麼誰又會發對你養寵物呢?必然是因為自己沒有盡到飼養人的責任和義務,才會擴大矛盾,導致養寵物這件事而引發的衝突不斷,這並不是真正的愛狗的表現。

最後如果是你被咬傷了,對方不願意賠償還耍賴時,你會如何處理?


麋鹿說法


狗是畜生不懂人情世故,這女主人連狗都不如。

這個社會上,總有一些自以為是且極端自私的人,什麼事都以自己為中心,感覺這天下就她最聰明、最完美,錯都是別人啊,自己永遠是對的,即使自己做錯了,也理直氣壯、強詞奪理,毫無廉恥羞愧之心。

說句不好聽的話,這樣的人就是一個奇葩,活在這世上就是一顆毒瘤,但往往人們還拿她們沒辦法,因為這種人內心深處奉行的是“我是流氓我怕誰”這樣一種處事理念,而我們大多數人是善良的,遇到這種“流氓”,大多時候還真就是啞巴吃黃連,總不至於跟她一樣變成“流氓”吧。

這起狗傷人事件中,民警基本認定了事實,而且已經做了調解,但狗主人卻說出這種狗話,真是讓人生氣又無語,而接下去,被狗咬傷的劉女士除了走司法渠道將狗主人告上法庭,其他似乎還真的沒有合法途徑,不過,打官司這種事耗時又傷神,還不一定能達到滿意結果,對劉女士來說其實也是一種折磨,但不這樣做,又沒有別的辦法。

作為旁觀者,除了對狗主人的行為表示深深譴責、聲討,但又能奈她何?

不過,我倒是建議劉女士現在也不用打官司,也不向狗主人要賠償了,直接將這件事掛在網上,為了避免對方以侵害人權為名反告自己,可以不直接點其姓名,用諧音總可以吧,那狗主人所住小區和她的朋友們一看,就能猜到是她,即使大家不說,她也會臭名遠揚了,看看她在小區裡和親戚朋友們面前還怎麼做人。

作為網上的旁觀者,希望能看到這個帖子的朋友們都能從這起事件中吸取點什麼,如果大家都能堂堂正正做人,與人為善,那麼我們這個社會該有多美好!


紅楓文史娛


狗是畜牲不懂事,那麼狗主人是什麼?

據網友爆料稱:鹽城女子劉淇被同小區鄰居的大金毛狗咬傷後,經過劉淇與狗主人協商“劉淇的打狂犬病預防針和治療費用由狗主人負責支付"。而劉淇在打預防針和治療後拿著發票要求狗主人報銷時,狗主人先是塘塞狡辯,最後乾脆一口否認自家的狗咬了人的事實。

寫到這裡,筆者相信凡是有正義感的網友一定和筆者一樣,對狗主人的這種無賴的作法感到氣憤至極和令人不解。另外:劉淇可以按照以下辦法是可以叫狗主人乖乖就範的,第一狗主人養狗有沒有《準修證》?第二狗主人有沒有按時給大金毛打預防針?第三當時狗咬人時在場的人證物證(現場如有監控錄像有最好,可以當直接證據)?第四是劉淇在打預防針和治療時的醫院診斷書和醫療發票也是主要證據。第五是劉淇持治療費用發票到對方家時交涉時的人證(監控錄像)。

有了上述證據後,先到公安機關報警,要求處理此事;如對方再耍無賴和無理狡辯時,可到當地人民法院去提起申告。但最後對方都應支付劉淇的所有治療費用和精神損失費,這一點是不能含糊的原則問題,也是不能讓步的。

具體處理情況要酌情考慮,一定要制伏對方,叫她乖乖地賠禮道歉再賠經濟損失。


78650313一九柱


女子被鄰居家的大金毛狗撲倒咬傷,金毛狗的女主人同意賠償醫療費。當女子拿著500元錢的票據上門索要時,狗主卻否認此事,並且讓受害人和狗打招呼,算是向狗道歉了。這是什麼情況啊?狗主不肯賠償醫療費,耍無賴已經夠可恥的了,怎麼還要跟狗道歉呢?你家的狗比人還尊貴嗎?這樣的鄰居無法相處,乾脆起訴她,連狗一塊受到懲罰。先把狗牙掰下來,送去做鑑定,看看哪顆牙齒咬的深,好好核對一下。然後再用做證據,遞交法院,讓主人和狗受到相同的懲罰。


行者250741773




西門觀點:把這個狗的圖片和咬你的經過發到網上,如果有監控更好,如果沒監控,有目擊證人也行。讓狗主自己去告,即便她不告,轄區內的人都知道她是個什麼鬼!

事件大略:


如果題主所說屬實,這的確是一件令人非常氣憤的事,這個禽獸不如的女狗主應該會遭報應和天譴!

常言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應該相互幫襯,和睦相處,至少不應該盛氣凌人,目中無人,蠻橫無理,囂張跋扈,故意損害鄰居和他人利益。

然而,這位養了一條金毛狗的女鬼,究竟是財大氣粗,為富不仁,還是家人有權有勢,仗勢欺人?不得而知,但她的行為的確令人髮指和作嘔!

自己的狗咬了鄰居,開始答應賠償疫苗費,但面對警察的調解,不僅矢口否認,還侮辱受害者鄰居,其醜惡靈魂和行為不比黑社會差,和這樣的惡人住在一起,實在讓人噁心。

她這樣的德行,不僅眼中沒有她這個鄰居,恐怕把整個轄區的人都不放在眼裡,因此,建議轄區的業主們聯合起來,將其趕出轄區!



當然,這也許不現實,但警察調解不了,即便是去法院打官司,會不會立案不說,即便是立了案,真正打起官司來,恐怕更讓你氣憤。因為太被動。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將這位女主的狗和你被咬傷以及女狗主的反悔經過發到網上,然後,讓這個女狗主告。當然,你一定要準備好所有對你有利的證據,比如,監控、目擊證人,現場相關證據。

即便她不去告,至少轄區的人都知道她是個什麼女鬼!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看得出來,這是真的愛狗。愛到把自己都當了狗。也想讓別人一起當狗。

這才是“愛狗人士”的典範。比起來,去狗肉店勸人家不吃狗,和高速公路攔車搶狗的,都不夠愛狗,起碼不徹底。

我回頭看了我家狗一眼……幸虧它要求我這麼愛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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