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的司機們被交警查處時的理由有“千百”種,藉口並不是你無證駕駛的理由,也不是可以讓你逃避法律懲罰的方式。無證駕駛危害大,發生事故太可怕。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讓我們來看看這兩位“老哥”,無證駕駛、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
1
5月30日上午11時32分,直屬二大隊一中隊民警在市區鰲峰路與宛溪路交口執勤時,一輛懸掛蘇EMX588號牌的“鈴木”兩輪摩托車向執勤點駛來。檢查中,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駕駛人均無法提供。
經查詢,駕駛人李某沒有辦理機動車駕駛證記錄,駕駛的兩輪摩托車車架號、發動機號均被人為打磨無法識別;懸掛的摩托車號牌,無車輛登記信息。駕駛人李某說明,摩托車是自己以1750塊錢的價格,通過二手交易網在別人手裡購買所得,摩托車號牌是通過“拼多多”網購。隨後,執勤民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對其做出罰款、並處拘留8日的行政處罰。
2
5月30日下午5點33分,直屬二大隊民警在市區鰲峰中路與狀元南路交口執勤時,在對一輛懸掛蘇E號牌的兩輪摩托車檢查時發現,駕駛人沈某無辦理機動車駕駛證記錄;隨後,執勤民警通過所駕摩托車車架號、發動機號查詢,發現該車為一輛“嘉陵”牌的兩輪摩托車,車輛已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狀態。據瞭解,駕駛人沈某所駕車輛是其弟弟在蘇州一家摩托車修理店購買,買時號牌就已經掛在車上了。隨後,民警依法對沈某進行相應處罰。
警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依法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示
法律規定未取得駕駛資格的人員不得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逃避公安機關監管和處罰,其主觀惡意更大,性質更為惡劣;未經培訓和考試合格人員,未能掌握規範的安全駕駛技能、交通法律法規和文明駕駛知識,不僅會擾亂社會管理秩序,而且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報警,避免貽誤受害人救治,加重事故後果。
閱讀更多 宣城公安交警在線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