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微信的讀者打賞需要分給作者嗎?

新榜


我們問了一些自媒體從業者,他們的想法可以做一些參考


不久前,公眾號升級了讚賞功能,原創文章底部出現打賞按鈕“喜歡作者”,用戶的打賞金額直接結算到作者的零錢賬戶。

這對原創作者來說當然是利好。尤其是個性突出的個人自媒體,閉著眼睛打賞的忠實用戶大有人在。我們看到,很多新媒體人自此擼起袖子,重新加入了日更的隊伍。

不過,也有榜友提出了這麼一個問題:如果是新媒體公司的賬號,作者打賞的錢應不應該打賞給編輯?如果分給編輯,怎麼分?

榜哥榜妹邀請名額有了,但怎麼操作卻很頭疼

對於自給自足的個人自媒體,作者打賞的錢肯定是歸作者所有,但公司號的情況就比較複雜。背後涉及到公司號與編輯的利益分配問題,以及公司賬號的作者打賞是否需要設立分成機制。

雖然這說到底還是各新媒體公司的家務事,但既然有人問了,我們還是與身邊的新媒體人探討了一波。

分還是不分,這是一個問題

對於該不該分這個問題,很多同行表達了不同的看法。

認為應該分給編輯的,理由也很好理解。首先這個問題有個潛在前提,因為只有原創文章才可以使用作者打賞,所以這裡的編輯指的肯定是創作原創內容的編輯,工作性質並非簡單的修改整合。

一篇原創文章的打賞無論多少,如果能作為個人獎勵,對於新媒體編輯來說自然是有勝於無,也能提高編輯的創作積極性。

此外,微信推出作者打賞的初衷,原本也是想強調作者的概念。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用戶對公眾號文章的打賞,也會受文章作者個人的影響,尤其是常年駐紮在某些賬號創作的編輯,很有可能因為形成獨特的寫作文風,吸引到一些特定的忠實讀者。

即便是公司的賬號,這種一對一的讚賞,多少能體現出作者在內容創作與運營方面的實力。在這種情況下,將用戶的打賞交到作者手中,似乎也符合用戶的意願。

但也有一部分新媒體人認為,新媒體公司編輯的創作屬於職務作品,公司已經向編輯支付了工資報酬,沒有必要將打賞交給作者。

新媒體編輯與個人自媒體有所不同。相較單打獨鬥的個人自媒體,公司內部的新媒體編輯與平臺互利共生,創作的背後是平臺的投入與支撐。而且很多新媒體公司都會設置公眾號文章的的閱讀數獎勵,作為創作激勵的一部分。

對此,有匿名新媒體人談到:

“依託平臺去發的文章,這個文章公司已經付你工資了,如果沒有公司的粉絲資源,你這篇文章還能有這麼多讚賞,那就直接可以自己單幹了,以前沒有讚賞的時候,你文章數據好,公司也會嘉獎啊。”

當然,也有人認為可分可不分,但不是一定要分,“分是人情,不分是常理”。還有人認為要看具體額度,“幾百塊錢就算了吧,如果成千上萬可能就要跟公司協商了”。

如果分,怎麼分?

出於“用戶干擾”等可能對賬號和用戶帶來傷害的原因,目前很多新媒體公司旗下的公眾號其實還沒開始使用作者打賞功能。有部分公眾號已經或打算使用作者打賞,也計劃將此與編輯創作掛鉤,但具體怎麼分呢,實際情況也比較複雜。

公司的賬號下往往對應著很多內容編輯,尤其短視頻等內容的賬號,往往是團隊作戰,打賞金額如何分配就成了問題。

一篇原創文章只能添加一個讚賞賬戶,團隊作品不適合添加成員個人的讚賞賬戶,如果添加公眾號集體統一賬戶,也不一定適合每次都均分。

“這樣肯定不公平的,也容易產生偷懶心理,光等著別人收讚賞,自己坐收漁翁之利。”某情感號編輯說。還有公眾號因為考慮到團隊分配難,選擇乾脆不開作者打賞。

如果暫不考慮團隊創作,公司如何與單個作者編輯分成打賞也不好一概而論。

@某南京新媒體編輯:估計能分到10%就不錯了

@某山西本地新媒體:建議公司3,編輯7

@某文化類大號主編:我們應該會全部給作者

@某新媒體公司創始人:給一半也行

小司文化COO嚴歷也認為,應該給公司號的作者一定比例的打賞分成,具體分成比例得看公司的主營業務模式:

“如果以價值內容為主營方向,收入比較單一,讚賞甚至可以作為一部收入來源的話,分成比例可能不宜過高,但如果是以軟文廣告或者通過深度用戶運營售賣產品和服務等更多元化經營的話,作者打賞則可以全部作為編輯激勵。”

他還認為,在與編輯分成打賞的過程中,應該考慮度的問題,“不能因為編輯過度追求作者讚賞而使公眾號的價值觀偏離或者對粉絲產生負面影響”。

從目前瞭解到的情況來看,已經在公司內部設立明確的作者打賞分成機制的並不多見。有明確計劃的基本都打算將打賞的部分作為其他環節的考量。

比如將作者打賞作為整體獎勵機制的一個評價因子,或者將打賞資金用於團隊業餘活動費用。

“我就用了其中一個編輯的賬號,所有這塊的收入統統列入到吃飯加蛋基金會,該基金會長期用於吃火鍋唱歌看展覽。”自媒體人灰鴿說。

閱讀6萬打賞200元,

數額多少決定分成方式?

新媒體公司的閱讀數獎勵機制,雖然看上去與作者打賞分成殊途同歸,但也存在一些不同之處,比如前者可能側重體現作者對內容傳播的理解,後者更考驗作者的人格魅力。

一個寫出10w+的作者,和一個用戶最愛給他打錢的作者,讓人羨慕的點總是不太一樣。

然而,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很多公眾號的作者打賞額度可能也高不到哪裡去。

某新媒體公司負責人透露,一篇6萬閱讀左右的情感生活類推文,打賞金額可能在200左右。“除非那種很深度的賬號收入多,其他都少,而且原創的才有讚賞,我們公司原創編輯20幾個人,每人一月估計就能分2000。”

真叫盧俊創始人盧俊也提到,據他觀察,“一篇文章正常讚賞應該是幾百塊,百萬加閱讀才會出現一萬塊左右的”。

這其實也是很多賬號沒有開打賞的原因,閱讀數看著還過得去,打賞卻寥寥無幾,看上去總歸有些慘淡,甚至可能反過來影響用戶體驗。

而回到今天的話題,公司號的作者打賞是否需要與編輯分成,如何分成,很大程度上還受到具體數額的影響。

目前來看,對公司而言,作者打賞大多數情況下都算不上大錢,但對新媒體編輯卻是一筆不錯的收入增益。如果能將打賞數額交給編輯,應該能夠激發編輯的創作戰鬥力。(畢竟如果開了沒人打賞,不會覺得尷尬嗎……)

就像盧俊所說,作為老闆留住能碼字的人應該感到慶幸,打賞全部給員工也無妨,畢竟,都是小錢。

當然,前面說的這些大家千萬別往心裡去,畢竟到底要不要分,怎麼分,還是你們的老闆說了算。

而且榜妹打探下來,發現這個問題雖然沒有標準答案,但大家對如何分配打賞還是有一些共同的問題,比如:

1. 讀者是針對作者和作者的文章打賞,拿出來分配是否違背了讚賞者的本意?

2. 如果全部分給作者,那公司為建設賬號(流量池)付出的成本怎麼計算,是不是對其他作者和運營者不公平?

3. 團隊創作的內容如何打賞,如果平分是否會對部分付出更多的成員不公,或帶來團隊協作上的懈怠?

4. 如果與作者分成,什麼比例比較合適?什麼樣的內容類型和模式適合給作者更多的打賞?怎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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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的讀者打賞需要分給作者嗎?現在微信開始升級,也就是新的打賞功能設置,通過綁定個人賬號,實現零錢的直接轉入。讀者打賞的很明顯就是打賞作者這個人,假如沒有,在現在是內容時代,原創的內容會越來越吃香,更是各大平臺爭想搶奪的對象,而完善好打賞分成機制,可以最大程度地留住作者。因為除了情懷,就是收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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