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 住建部:工人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必須實名制,否則不能上崗

實名制不再是說說而已!剛剛,住建部正式公佈《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以下要求:

1建築工人進場施工前,應錄入建築工人實名制名冊。項目用工必須核實建築工人合法身份證明,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並明確工資發放方式,可採用銀行代發或移動支付等便捷方式支付工資。

2、未在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上登記,且未經過基本職業技能培訓的建築務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建築企業不得聘用其從事與建築作業相關的活動。

3、建設單位在招標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承包企業實施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的條款。建築企業負責本企業和所承建項目的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具體實施。

4、在全國範圍內,實現實時數據共享。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系統由全國平臺、各省市縣平臺、建築企業的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和建築工人個人客戶端等組成。

5、承包企業(包括: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對所承接工程項目的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負總責。承包企業施工現場應以第二代身份證為基礎核實採集本項目建築工人基本信息

住建部:工人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必須實名制,否則不能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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