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云南通报79个“未批先建”项目 已罚款940万元

云南通报79个“未批先建”项目 已罚款940万元

云南通报79个“未批先建”项目 已罚款940万元

云南通报79个“未批先建”项目 已罚款940万元

6月6日,云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一批环保手续不全的“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通报。

通报对房地产项目、工业企业、旅游开发畜牧养殖等几大类79个“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通报,并透露目前已对其中的57个项目进行了处罚,罚金共940.939万元。

今后,云南省将对“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查处,并对负有监管责任、存在失职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纪问责。

云南通报79个“未批先建”项目 已罚款940万元

发布会全文如下:

2014年1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各地于2016年底前完成建设项目环境违法全面清理整改任务。我省对2016年之前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基本清理完毕。但从2017年以来,我厅通过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和建设项目排查,又发现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问题。为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今天(6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全省共发现“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79个,主要违法项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房地产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突出的项目如昆明韩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7年10月擅自开工建设鑫韩广场项目;昆明绿地滇池置业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8年2月擅自开工建设位于滇池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的昆明国际健康示范城1-2期项目;西双版纳海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7年11月擅自开工建设位于景洪市的告庄西双景五期、曼城一期等项目;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8年1月擅自开工建设位于呈贡斗南花市旁的蓝光水蓝园项目;云南城投众和装饰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7年6月擅自开工建设盘龙区湖畔四季城二期项目;腾冲茗辉旅游商务开发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7年6月擅自开工建设位于保山腾冲市的塞纳庄园一期项目;云南碧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7年9月,擅自开工建设盘龙区御龙半山一期项目;大理沃德佳置业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8年3月擅自开工建设位于大理古城的三月街风情度假小镇项目;大理嘉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8年4月擅自开工建设位于大理市下关镇的风岚项目。

二是部分工业企业“未批先建”违法问题仍然存在。如宜良明丰造纸厂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7年12月擅自开工建设废纸回收利用年产5万吨箱板纸;大理州华铄矿业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2.5万吨氧化矿烟化处理回转窑生产线;昆明市老来红矿业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7年9月擅自建设属于淘汰类的摇床重选项目;广南广固水泥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8年2月擅自开工建设粉磨站;云南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6年12月擅自开工建设5万吨废油回收项目;普洱市镇沅者干河砂场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文件于2017年9月擅自开工建设砂石料场;普洱市镇沅勐大三江砂场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文件于2017年12月擅自开工建设砂场;临沧云南福仁矿产品有限公司双江县贺六银厂河铅锌矿分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铅锌矿采矿厂。

三是部分旅游开发、畜牧养殖等项目存在违法问题。如丽江金沙古渡庄园开发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发建设旅游饭店项目;云南瑞通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6年9月擅自开工建设诺邓黑猪产业化项目。

上述“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各级环保部门已对79个建设项目中的57个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共处罚金940.939万元,其余环境违法项目已立案,我厅已要求项目涉及的州(市)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等措施,并督促各相关州(市)切实加大整改力度。

今后,对发现“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查处,对负有监管责任、存在失职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纪问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