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雲南通報79個“未批先建”項目 已罰款940萬元

雲南通報79個“未批先建”項目 已罰款940萬元

雲南通報79個“未批先建”項目 已罰款940萬元

雲南通報79個“未批先建”項目 已罰款940萬元

6月6日,雲南省環保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對2017年以來查處的一批環保手續不全的“未批先建”項目,進行了通報。

通報對房地產項目、工業企業、旅遊開發畜牧養殖等幾大類79個“未批先建”項目進行了通報,並透露目前已對其中的57個項目進行了處罰,罰金共940.939萬元。

今後,雲南省將對“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問題實行“零容忍”,堅決予以查處,並對負有監管責任、存在失職的相關部門和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執紀問責。

雲南通報79個“未批先建”項目 已罰款940萬元

發佈會全文如下:

2014年1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要求各地於2016年底前完成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全面清理整改任務。我省對2016年之前的環境違法建設項目基本清理完畢。但從2017年以來,我廳通過開展各項環保專項行動和建設項目排查,又發現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建設項目“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問題。為嚴厲打擊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今天(6日))省環境保護廳召開新聞發佈會,曝光一批環境違法行為,接受社會監督。

全省共發現“未批先建”違法違規建設項目79個,主要違法項目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房地產項目“未批先建”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突出的項目如昆明韓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7年10月擅自開工建設鑫韓廣場項目;昆明綠地滇池置業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8年2月擅自開工建設位於滇池旅遊度假區大漁片區的昆明國際健康示範城1-2期項目;西雙版納海誠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7年11月擅自開工建設位於景洪市的告莊西雙景五期、曼城一期等項目;昆明藍光滇池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8年1月擅自開工建設位於呈貢斗南花市旁的藍光水藍園項目;雲南城投眾和裝飾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7年6月擅自開工建設盤龍區湖畔四季城二期項目;騰衝茗輝旅遊商務開發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7年6月擅自開工建設位於保山騰衝市的塞納莊園一期項目;雲南碧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7年9月,擅自開工建設盤龍區御龍半山一期項目;大理沃德佳置業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8年3月擅自開工建設位於大理古城的三月街風情度假小鎮項目;大理嘉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8年4月擅自開工建設位於大理市下關鎮的風嵐項目。

二是部分工業企業“未批先建”違法問題仍然存在。如宜良明豐造紙廠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7年12月擅自開工建設廢紙回收利用年產5萬噸箱板紙;大理州華鑠礦業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擅自建設2.5萬噸氧化礦煙化處理迴轉窯生產線;昆明市老來紅礦業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7年9月擅自建設屬於淘汰類的搖床重選項目;廣南廣固水泥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8年2月擅自開工建設粉磨站;雲南澤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6年12月擅自開工建設5萬噸廢油回收項目;普洱市鎮沅者幹河砂場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文件於2017年9月擅自開工建設砂石料場;普洱市鎮沅勐大三江砂場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文件於2017年12月擅自開工建設砂場;臨滄雲南福仁礦產品有限公司雙江縣賀六銀廠河鉛鋅礦分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擅自建設鉛鋅礦採礦廠。

三是部分旅遊開發、畜牧養殖等項目存在違法問題。如麗江金沙古渡莊園開發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擅自開發建設旅遊飯店項目;雲南瑞通牧業有限責任公司未經環保部門批准於2016年9月擅自開工建設諾鄧黑豬產業化項目。

上述“未批先建”違法建設項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各級環保部門已對79個建設項目中的57個環境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共處罰金940.939萬元,其餘環境違法項目已立案,我廳已要求項目涉及的州(市)環保部門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落實處理處罰等措施,並督促各相關州(市)切實加大整改力度。

今後,對發現“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問題實行“零容忍”,堅決予以查處,對負有監管責任、存在失職的相關部門和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執紀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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