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宜春通報八起防疫用品違法典型案例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江西省宜春市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市局的決策部署,以最嚴要求最有力舉措做好疫情防控,全面開展價格監管工作,保障與預防疫情相關的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防護服等價格穩定,查處了一批哄抬物價、“三無”產品、虛假宣傳、不明碼標價等違法案件,有力維護了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

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分批集中公開曝光各地查辦的典型案件,希望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維護價格秩序,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

案例一

宜春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兩起高價銷售口罩案

1月23日,宜春市高士北路某大藥房(匯金店)銷售一次性口罩由1.5元至1.8元/個漲價至20元/個;1月24日,宜春市張家山菜巿場某藥房銷售一次性口罩由3元/包漲到30元/包。對兩家藥房未標價銷售和隨意漲價的行為,宜春市市場監管局下發了提醒告誡書,責令該藥房按原來價格銷售,同時依法立案嚴厲查處。

案例二

樟樹市查獲一批標籤標識不符合規定的口罩案

1月28日晚,一輛裝有3000只口罩的小車剛進入樟樹境內,被樟樹市公安局、樟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截獲。經初步查明,這些口罩標籤標識不符合規定,據車主交待這些口罩準備銷往樟樹市的一些經營戶,目家該案正由樟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樟樹市公安局聯合調查之中。

案例三

銅鼓縣某超市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案

1月25日,銅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舉報,反映銅鼓縣某超市所銷售的口罩未明碼標價,經該局執法人員調查核實,該超市銷售口罩時沒有做到明碼標價,消費者舉報屬實,對該超市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的行為,銅鼓縣市場監管局決定立案查處,目前正在調查處置中。

案例四

奉新縣某日用品店銷售三無口罩案

1月26日,奉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中發現建設南路某日用品店正在以50一盒的價格銷售口罩,該批口罩包裝標識上無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家和廠址,也沒有檢驗合格證明等說明,該局當場將該日用品店尚未銷售的3盒口罩予以扣押,同時對該日用品店銷售三無口罩的行為立案調查。

案例五

奉新洗沙路某店銷售三無口罩案

1月28日,奉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中發現洗沙路某店正在銷售口罩,銷售價格為每盒30元,該批口罩包裝標識上無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家和廠址,也沒有檢驗合格證明等說明,該局當場將該店尚未銷售的1500個口罩予以扣押,同時對店銷售三無口罩的行為立案調查。

案例六

豐城市某大藥哄抬物價案

1月23日,豐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大藥房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正以98元/個的價格銷售KN95防護口罩,檢查時該店不能提供商品的合法進貨票據,執法人員隨機調查了5家藥房關於KN95口罩銷售情況,其中有2家大藥房銷售了KN95口罩,不同品牌價格分別為39元/個,29元/個,16.8元/個。對該店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豐城市市場監管局正在立案調查之中。

案例七

豐城市某大藥房哄抬物價案

1月25日,豐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某大藥房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大藥房正在銷售一批口罩,未明碼標價。對該店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的違法行為,豐城市市場監管局正在立案調查之中。

案例八

豐城市某商行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案

1月25日,豐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某商行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商行正在銷售N95型口罩及散裝的一次性口罩,均未明碼標價。對該店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的違法行為,豐城市市場監管局正在立案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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