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劳动法》明文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大多私企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可以告吗?

许仙视角


如果私企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明显是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职工是“可以告”这些私企的,但建议要综合考虑拿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具体回答如下:

一、先要明确《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延长工时工资报酬的规定

1、工作时间基本规定。依据《劳动法》第36条、第38条、第39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企业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上述规定的,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原劳动部对工时的计算为:年工作日254天、季工作日63.5天、月工作日21.16天;工作小时数按每日8小时就算。

2、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依据《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即每日不超9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超过3小时(即每日不超11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即每月不超4天)。

3、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规定,依据《劳动法》第44条,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二、依据上述规定,再对比你说的“大多私企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的情形,这些用人单位关于工作时间的做法,显然是违反《劳动法》上述规定的。这也是马云提到“996”工时,在网上广遭病诟的法律原因所在。

我国《劳动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个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90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第4条、第5条规定,因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来解决。因此,对每天“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的私企,劳动者是可以告它的。这里说的“可以告”,既可以是指向劳动监察部门去反应企业超过法定工作时间,要求企业改正;也可以是指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去解决关于工作时间及与之关联的工资报酬的劳动争议。

三、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第1条,都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配套的规定也是非常完善和到位的,这是我国劳动立法保护劳动者的一大特色。工时超过法定与否,是劳动争议之一。建议综合考虑,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解决方案:

1、维持现状。首先,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法的实施有权监督,但需要线索,你不去反映,私企老板恐怕自己不会主动“投案自首”,双方会暂时相安无事。其次,法律对民事纠纷实行的原则是“不告不理”,而工作时间的劳动争议是民事纠纷的一部分,你不主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主动去介入劳动争议的。第三,另一个角度讲,如果私企给的工资较高、给付延长工时的工资报酬及时到位,而职工选择延长工时又是自愿的,也就不会出现职工去告企业的情形了。

2、选择跳槽。这也是一部分劳动者的选择方式。如果在工时严重超时的这类企业不适应,又不想去告企业,可以选择到合适的企业去工作。

3、依法维权。如果职工选择通过“告”的方式维权,建议:首先,要收集企业安排职工超出法定工时时间的证据;其次,要找准相关的法律规定,必要时咨询劳动法律专业律师;第三,不应单纯的就事论事,在提出工时超时违法的情况下,将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应得的超时工资报酬一并提出,以全面合法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综合以上几点,可以得出结论:安排“工作时间却是12小时”的私企是违法的,职工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向劳动监察机关反映,以责令其改正;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这民事诉讼去维权。但是否去告的选择权,掌握在职工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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