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大哥50岁时去世,大嫂未嫁,公婆的财产大嫂有继承权吗?

天上漂


1、一般情况没有: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是姻亲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故在一般情况下,无论其是否丧偶,对公婆或岳父母均无遗产继承权。

2、这种情况下有继承权: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儿媳或女婿在丧偶以后,仍然继续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如何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一是在经济上对公婆或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二是对公婆或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的两个条件,才认定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依法享有对公婆或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无论他们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同时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既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也不影响他们本人对其父母的遗产继承。

4、代位继承:

《中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父的那一份继承数额。

综上所述:如果丧偶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无论再婚与否都是有权利继承公婆遗产的,而且其子女还可以代位继承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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