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小毛病?大隱患!害人害己要不得 春節返鄉買不到票,竟在高速公路上把車攔

近日,吉林高速公安松原分局二大隊民警聯合轄區路政部門排查隱患巡邏至 大廣高速公路283公里處雙遼方向時,發現兩女子拖著行李箱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旁不停向過往車輛揮手示意,民警立即將警車停放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向二人瞭解情況,經詢問得知二人是附近村屯的村民,想前往雙遼走親戚,目前正值春運,客車票一票難求,無奈只好上高速公路上攔個“順風車”。瞭解情況後,民警向二人嚴肅說明兩人行為的錯誤和危害,並及時勸離二人。松原高速公安溫馨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條已明文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除外。”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也規定,對“追逐、攔截他人的”行為,應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而在高速公路上非法攔截正常行駛的汽車,還極有可能釀成重大車禍,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引以為戒。

東亞經貿新聞記者 周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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