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疫”往无前:陕西司法行政系统战疫纪实之三十一

【汉中市佛坪县司法局】

防控扶贫两不误 紧抓时机保春耕

2020年是陕西省佛坪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关键年。当下,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也是春耕备耕的重要时期,佛坪县司法局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驻村帮扶抓春耕备耕服务工作,确保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虽说眼下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节,可大古坪的春天来得要晚一些。县司法局充分考虑当前疫情防控特殊状况,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包村工作组成员与村“两委”班子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谋划产业发展;积极问询群众,认真统计紧缺农耕物资,实地走访未脱贫户,谋划今年脱贫工作。确保不误产业发展、不误春耕备耕、不误脱贫增收。

2月9日开始,大古坪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就开始抢抓时节启动新一轮的春耕生产工作。截至目前,洋芋已种植结束,部分群众发展猪苓种植,大古坪集体经济合作社天麻种植3000平方,新发展猪苓种植5000平方,苍术种植70亩。连日来,大古坪村驻村工作队积极响应省市县号召,动员群众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以户为主,分散劳作的方式,有序开展整地、施肥、起垄、育苗等春耕工作,确保扶贫产业项目扎实稳步推进。

【安康市白河县司法局】

一手抓疫情防控 一手抓法律援助

麻虎镇太和村刘某和南沟村孟某等人系农民工,2016年上半年在湖南省益阳市煤矿给杜某、黄某某提供给劳务,杜某、黄某某未给刘某、孟某出具工资欠条,也未进行结算,刘某、孟某等人索要工资逾四年未果。

2020年1月16日,刘某、孟某等人来到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因涉及人数较多且即将春节,了解案情后,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兴妹当即批准刘某、孟某等人的法律申请,并立即指派姜明康律师承办此案。姜明康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帮助刘某、孟某等人准备证据和相关诉讼材料,并于当日前往茅坪法庭立案,定于2月11日开庭。

因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案件延期。当前,疫情防控虽取得显著成效,但防控形式已然严峻。为有效平衡疫情防控与办理案件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郑辉庭长、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和各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案件调解事宜,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当事人近期将陆续外出务工,承办法官决定在法庭院子里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为确保调解顺利安全开展,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核实当事人无发烧等症状,近期无湖北籍人员接触史后,建议案件调解定于2月26日进行,并告知当事人必须佩戴口罩做好安全防护。2月26日上午,在法庭院落内,经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和体温测量后,调解正式开始,通过详细询问核实,逐案进行证据展示后,双方当事人对工资数额的争议逐渐变小,最终在法官耐心有序的引导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杜某、黄某某于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原告黄某等8人劳务费,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的理念,疫情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化解重大敏感案件,切实为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

多样化法治宣传助力疫情依法防控

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坚决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积极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政策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了浓厚的依法防控法治环境和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责任抓宣传。结合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通过普法微信群,及时组织“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围绕职责职能,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普法责任,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抓宣传。出动3台宣传车,轮流深入集镇社区、村民广场、车站码头开展宣传,及时将相关法律法规录制成音视频轮番进行播放。同时对每辆法治宣传车搭乘的普法志愿者进行了明确,对区域进行了划分,重点宣传好疫情报告、如实登记信息、配合检测排查和不得妨碍公务、危害公共安全以及隐瞒、缓报、谎报疫情,对日常卫生、口罩佩戴、法律法规进行仔细讲解,让每一个群众明白自身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

创新方式抓宣传。充分发挥“互联网+普法”和其他所属宣传阵地作用,利用“法治石泉”微信、微博对《传染病法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及时开展以案释法,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教育引导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点击量突破5万人次。

围绕中心抓宣传。紧紧围绕疫情防控中心工作,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对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进行了深入宣传,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共鸣,对群众进一步正确理性看待疫情,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记者 孙思艺 赵官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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