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昌宁:检察建议促7户借款人归还贷款29万元

近日,昌宁县检察院针对“借用”他人名义骗取创业贷款多发,创业贷款管理存在漏洞问题依法向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截止目前,7户借款人员到银行偿还了本息,追回被骗取的创业贷款资金29万元。


昌宁:检察建议促7户借款人归还贷款29万元

2017年至2018年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虚构经营项目、隐瞒借款用途,使用不具备创业贷款的主体资格的段某某、杨某某、赵某某等借款人名义,从云南省昌宁县农村商业银行卡斯支行贷出“贷免扶补”创业贷款10笔,归自己全部使用或与借款人共用;同时,杨某某还为其他人借名骗取“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多次提供帮助。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严格落实“一案一分析一建议”制度,从涉案人员、推荐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银行及其工作人员等多个维度,深入分析上述现象发生的原因,提出规范“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金融风险的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以三项措施督促检察建议的落实。一是上门送达,争取支持配合。院领导上门走访并送达检察建议,向被建议单位告知检察建议的内容,指漏洞准确、析问题专业、挖根源深刻、提措施具体,帮助被建议单位规范管理,从而争取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引发对方的共鸣和警醒,真心悦纳。二是座谈分析,强化以案释法。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检察建议,1月10日,在10个部门及相关借款人、备用联系人参加的座谈分析会上,该院对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法律依据等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以规范专业展示检察形象,真正起到建议一份、整顿一行、警示一片。

三是跟踪回访,确保整改效果。通过事后回访,对措施建议是否符合实际、是否适当等进行考察,及时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采纳情况及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被建议单位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目前,被建议单位均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并书面回复该院。检察建议发出后已有7户借款人员到银行还款,追回被骗取的创业贷款资金29万元,相关追缴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杨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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