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過駕照的小夥伴們應該都知道,
機動車是不能隨意外借給他人駕駛的。
可在池州主城區,
近日一名市民不僅把車借給沒有取得駕照的朋友駕駛,
而且更荒唐的是,
在當晚這兩個人都喝醉了酒。
當晚監控圖
8月19日晚10點多,在一起就餐並飲酒後,陳某某(女)向車主包某提出藉機動車學習駕駛的要求。在知曉陳某某未取得駕駛證並飲酒的情況下,飲酒的包某還是將車借給陳某某開車上路,包某還抱著不滿一歲的孩子坐在副駕駛位上“指導”陳某某。
網絡資料圖
當晚10點52分,陳某某駕駛車輛經過貴池區百牙路與長江路交叉口時,與一輛正常行駛的出租車發生碰撞,交警接警後抵達現場處理事故。
網絡資料圖
警方調查時,陳某某情緒激動妨礙公務,咬了民警一口。警方發現,陳某某疑似喝酒,帶她到醫院檢查後發現其體內血液中乙醇含量平均值達到152.6mg/100ml,已經達到醉駕標準。
網絡資料圖
“陳某某醉駕,在駕駛車輛與出租車碰撞後,不僅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過錯,還襲擊前來處理的民警,妨礙公務,性質惡劣,陳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妨礙公務罪。包某明知陳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醉酒的情況下,將自己所有的機動車提供給陳某某駕駛,涉嫌危險駕駛共同犯罪,系共犯,情節惡劣或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最高判處拘役六個月。”10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民警胡章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說,這是我市查獲的首例醉駕共同犯罪案件,類似案件全國罕見。
閱讀更多 池州日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