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車圈三大經典“退一賠三”案例分享給你

看完今天的推文,建議大家在家把購車合同翻出來也檢查檢查,找專業汽車網站比對以下愛車的詳細配置、年款,再回到車上一一對應一下,外到輪轂品牌和大小,內到音響數量和品牌,說不定你也能偶遇退一賠三的福利,讓你一夜間奔馳C換S,Macan換卡宴,古斯特換幻影。

案例一(退一賠三-二手勞斯萊斯欺詐銷售案)


車圈三大經典“退一賠三”案例分享給你


2014年1月26日,賈女士與錦麟盛泰勞斯萊斯汽車銷售公司簽訂了《汽車銷售合同》,以520萬元的價格購買一輛勞斯萊斯古斯特EWB型汽車。後錦麟盛泰公司向其出具了另一家德特公司開具的發票,價款為460多萬元。

直到2015年4月,車輛儀表系統故障,賈女士遂將車輛送往維修中心,卻被意外告知,該車公里數被人為調整過,按照規定廠家將不再為賈女士的車做保修服務。(這還得了?車輛喪失質保的代價以及車輛保值率的損失將是天價,雖說壕們灰常有錢,但拿來打水漂兒就不能忍了)

同年7月份,賈女士將該銷售公司訴至法院,認為其銷售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要求撤銷《汽車銷售合同》,除購車款外還賠償自己1300萬餘元。而銷售公司解釋稱所售車輛質量合格、不存在欺詐。

一審朝陽法院判決認為

賈女士一方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車輛存在上述問題及錦麟盛泰公司存在欺詐行為,故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賈女士不服,故上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車圈三大經典“退一賠三”案例分享給你


二審判決結果:銷售商退還賈女士購車款並賠償其1300萬餘元

據調查,涉案車輛為寶馬中國公司於2013年進口至廣州,並於2013年6月運送至北京。進口時,公司將該車作為自用活動用車,並於2013年7月繳納了車輛購置稅,使用近5000公里。後寶馬中國公司轉售給了德特公司,德特公司又轉售給錦麟盛泰公司。寶馬公司稱,該車輛銷售時,已有4938公里的里程數,併為此優惠了12萬美元。最後,錦麟盛泰公司將該車以新車的形式出售給賈女士。(其中有很多細節有待論證,畢竟車輛如果屬於二手車時車輛購置稅理應省了才對,如果銷售商把車銷售給賈女士時又重複收取那也太......調錶+重複收費

賈女士認為,銷售公司所售的涉案車輛本為二手車,有一定的里程數,卻未告知自己,而是將涉案車輛當作新車售賣。且據維修時4S店介紹,涉案車輛的里程錶已被調整,零部件有損毀現象。因此,銷售公司的行為存在欺詐。

2018年9月19日上午,該案在三中院當庭宣判。法院經過審理認定錦麟盛泰公司構成欺詐,判決錦麟盛泰公司三倍賠償賈女士購車款1300餘萬元。

自此這起持續了三年的勞斯萊斯欺詐案終於塵埃落定。

案例二(退一賠三-保時捷音響欺詐銷售案)

全國第一個因音響欺詐,從而構成整車欺詐的判例誕生!重慶一經銷商因整車欺詐被判決“退一賠三”,車主將車輛退還經銷商,對方退還61.98萬元的購車款,並賠償185.94萬元。(妥妥的白開兩年Macan再賺一輛卡宴,你讓我白瞎了一套音響兩年,我直接讓你白瞎一輛卡宴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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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重慶的陳先生花61.98萬元在重慶豪大名車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保時捷Macan,2017年6月陳先生準備把車賣掉開到二手車市場檢查時發現,車輛“BOSE原裝音響”標籤自動脫落,之後經過專業人士鑑定陳先生得知,這個所謂的BOSE音響是個冒牌貨。(這下不用把車折價賣二手了,開了兩年保值率卻能達100%,6的一批,卡宴錢都給你送家門口了妥妥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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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並非音響原裝BOSE之後,陳先生與經銷商方面進行了協商,陳先生提出退車,並要求經銷商按照法律規定予以賠償,但經銷商沒有答應,而是開出了一些賠償條件重新裝置正宗的“BOSE”音響,另外賠償兩萬元,併為車輛提供終身保養。

(車主這是發現了貓膩,要沒發現呢,是不是就這麼滴了呢?論賠償的錢和音響而言貌似是足以彌補問題,但現在的問題還是錢的事兒麼?是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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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協商不成,最終在2017年8月底陳先生將經銷商告上了法庭。近日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判令被告重慶豪大名車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退一賠三”。

2017年10月31日重慶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辯論的焦點在於假冒音響是否構成整車欺詐。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對於音響的約定載明在“主要配置”欄,雖然“BOSE”音響在涉案車型上屬於選配的配置,但一旦在購買時選定,則由保時捷生產商在生產線上作為整車的一部分予以裝配,其安裝的路線、結構、安全程度必須與普通音響或另行加裝不同。因此保時捷生產商裝載的“BOSE”音響已成為涉案車輛整體質量的一部分,是評判選配後車輛是否符合出廠質量的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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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法院還認為作為豪華品牌汽車,乘車感受也是重要組成部分,影響著消費者的購買決定,也就是說車輛是否配置“BOSE”音響已足以影響原告陳先生作出是否購車的決定。

最後法院認定,被告經銷商虛構、隱瞞音響配置的欺詐行為,導致車輛不符合雙方約定的整車質量標準,所以被告豪大汽車公司行為構成了整車欺詐,法院判決陳先生十日內返還所購車輛,而經銷商返還購車款61.98萬元,並且支付陳先生賠償款185.94萬元。

案例三(退一賠三-奔馳原裝輪轂欺詐銷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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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車主張女士在杭州中升之星奔馳4S店購買了一輛進口CLS車型,在支付65.8萬元購車款後,2017年3月15日張女士從4S店提走的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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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種原因委託4S店代辦上牌手續麻煩,張女士決定自己親自驗車上牌,到車管所後工作人員的幾句提醒,讓她惱了火,她被工作人員告知這輛車的輪轂及輪胎都被更換過,涉嫌改裝,因此不能上牌,而且從《車輛一致性證書》上顯示,這輛奔馳CLS轎車的輪胎規格為19寸,而查詢發現奔馳廠家生產的奔馳CLS 320轎車也只有19寸這一種規格。而她的這輛車上輪轂確是18寸的。

這家奔馳4S店在未告知張女士實情下私自更換了配置,輪胎和輪轂都被換成小一號,而且輪胎還不是新的,這確實讓人火大

在消保委的介入協調下,張女士之前提出的要求4S店將車輛輪胎、輪轂更換回原廠件,另外賠償5萬元。但4S店依舊不同意,只承諾可以送幾次保養作為補償。

在此後4S店卻又給出了幾種不同解釋

第一種解釋:4S店踢皮球給廠家,說是因為車輛存在新老款交替裝配錯誤,海關過來就是這樣。

第二種解釋:說是車輛運輸過程上下板車時的擦傷,所以將輪胎、輪轂臨時換掉了,但銷售環節忘記換回去直接就賣給了車主。

因協商無果,張女士決定起訴該4S店,要求退一賠三。

法院一審判決奔馳4S店構成銷售欺詐,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4S店作為專業的汽車銷售商,應該足夠了解店內每一輛車的具體情況,輪轂及輪胎作為車輛重要且明顯的組成部分,瑕疵表現明顯,可見4S店存在嚴重的主觀過錯,主觀故意明顯,構成銷售欺詐。

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支持退一賠三的訴訟請求,也就是退還購車款65.8萬元及服務費14000元,另外再賠償三倍購車款197.4萬元,車主繳納的保險等服務費也一同賠償。按車價款退一賠三,累計款項近270萬元,判決結果出來後,中升之星奔馳4S店提起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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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二審中認為,中升之星擅自將車輛的原裝輪轂輪胎更換成尺寸不配套的舊輪胎,且不論是出於何種原因進行更換,都應當向車主明確具體告知更換事實,應告知而不告知,就是隱瞞真實情況。二審判決結果支持退一賠三處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受理費用也由4S店承擔。


車圈三大經典“退一賠三”案例分享給你


調解讓4S店賠5萬元堅決不賠很硬氣,這下判決下來要陪50多倍的5萬,心頭徹底涼涼。

判決結果估計讓店裡也是哭的一批,委託上牌沒去車主自己去結果發現了問題,協商賠5萬塊不同意,最後賠了270萬,這是丟了名聲還得損失於幾倍的賠款,這真是臉疼心也疼。

寫在最後

以上三大經典案例看似是車主們佔到了大便宜,古斯特直接免費換幻影、Macan直接免費換卡宴、奔馳CLS直接換大G的節奏,其實是他們先是遭受了不公待遇,共同的特徵都是偶然的一個機會突然發現自己被店裡套路了,回過頭來卻又遭到店大欺客的對待,果斷拿起法律武器,去維護和伸張自己的正義,我們還是挺佩服這幾位車主的勇氣。

鼓勵的同時,也就起到了極大震懾作用,對於接下來的汽車銷售環節,有廣大消費者監督的市場才能運營的更好,但反過來我們也要想一個問題,正因為是壕車欺詐事件才會得到社會的極大關注,貓膩一成行,獲利將頗豐,壕車市場都這個鬼樣子,那普通車型又會是怎樣的呢?快回家檢查一下說不定你也能有機會一夜換豪車,開N年保值率依然10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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