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鄭州中院公開宣判張中彥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大河網訊(河南法制報首席記者吳倩記者王東)9月17日,鄭州市中級法院在新鄭市法院對被告人張中彥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張中彥數罪併罰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300餘人旁聽宣判。

公開宣判後,鄭州市中級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鄭州市法院系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進展情況。

發佈會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鄭州市中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建立了運轉高效的領導機構,創立“雙督導、雙通報”、全覆蓋的督導機制;實行日報告、周通報的案件跟蹤制度;建立“雙查”機制,深挖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用“一本書”統一全市法院的執法思想,用“兩張表”規範線索移交和處置程序;通過全員培訓和重點考核,組建專業化審判團隊,提升辦案能力;延伸審判職能,積極參與綜合治理。正確運用法律規定,加大對黑惡勢力犯罪以及“保護傘”的懲處力度,在審判、執行各階段體現依法從嚴懲處精神,充分利用資格刑、財產刑剷除其滋生土壤。對於黑惡勢力頭目、骨幹成員以及“保護傘”,依法從嚴懲處,依法應當判處重刑的,堅決判處重刑。

下一步,鄭州市中級法院將堅持問題導向,提高審判人員透過案件深挖線索的意識和能力,真正做到深挖徹查,務必斬草除根、除惡務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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