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 德江警方向不孝之子“亮剑”

德江警方向不孝之子“亮剑”

德江警方向不孝之子“亮剑”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之责,可有的村民将赡养义务直接“甩”给政府;有的非贫困户将老人作为争夺贫困“帽子”的“筹码”,竟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近日,德江县公安局桶井派出所就处理了这样一名不赡养老人还占用父亲低保金的不孝子。

日前,桶井乡黎明村村民安某成到桶井派出所报案称:其次子安某凤长期对自己不管不问,不但不尽赡养义务,还将自己的生活来源“低保补助”据为己有,导致自己无法正常生活,并已产生自杀的念头,请求查处。

接警后,桶井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取证,通过调查得知:今年73岁的安某成,生有三个儿子:长子安某龙,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至铜仁大龙并外出打工;次子安某凤在家务工;三子安某权前些年已去世。2008年安某成丧偶后,兄弟商议由其三子安某权赡养老人。因三子去世,安某成获得赔偿金并将此资金用于三子安某权的遗孀和遗孤购买房屋,次子安某凤由此据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对老人不理不睬,并占用其低保金。

德江警方向不孝之子“亮剑”

驻村干部到安某成儿媳家了解情况

近年来,安某成体弱多病,没有生活来源,只能依靠低保维持生计,并独自一人生活在三子安某权的一所乡下旧房内,两个儿子对其生活漠不关心。

在调查现场,安某凤甚至说:“我用我爹的钱关你们什么事,养不养老人又关你们什么事!”民警当即严正警告:“你涉嫌违法了,我们就得管!”随后民警将安某凤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派出所,民警对安某凤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从亲情入手,从伦理讲起,告诉他赡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和义务。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悉心劝导,安某凤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要带老人回家尽孝道。

德江警方向不孝之子“亮剑”

安某凤被德江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因安某凤涉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被德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目前,安某成已得到了妥善安置。

审 核:杨义军

编 辑:杨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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