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陳惠豐:從統一戰線把握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

陳惠豐:從統一戰線把握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

陳惠豐

習近平總書記說做政協工作必須“懂政協”。怎麼才能“懂政協”?筆者以為首要的,就是要深刻理解把握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人民政協成立65週年講話中總結人民政協歷史經驗提出的:“做好人民政協工作,必須堅持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這個性質定位就是憲法規定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和政協章程中的三句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協的基本性質是統一戰線組織,團結和民主是政協的兩大主題,這個團結不是一般的團結,而是以中國共產黨為領導核心、著重鞏固和發展與各民主黨派、黨外人士的統一戰線的團結;這個民主也不是一般的民主,而主要是協商民主。因為政協是經協商產生的統一戰線組織,不是經選舉產生的國家權力機關,因此政協的民主不能是行使國家權力的民主,而只能是求同存異、增進共識的協商民主。

在政協,團結和民主這兩大主題是互相交織、聯繫在一起的。政協一成立就是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是統一戰線組織與人民民主形式的有機結合,既是統一戰線組織,又是政治協商機構。這一點與其他國家包括一些社會主義國家中也曾有的統一戰線組織,是不同的。因此習近平總書記說,人民政協“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鮮明特點”。

中共中央對政協的性質定位是一以貫之、始終堅持的,但其中也有發展。新時期最重要的發展有兩個:一個是在統一戰線方面,就是把一度為階級鬥爭服務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政協曾經叫過的“革命統一戰線組織”,發展成為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統一祖國、振興中華服務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再一個是在民主方面,就是隨著政治體制改革的推進,中共中央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確定為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並在1993年修憲時建議將其寫入了憲法。1994年政協章程修改隨之也在政協性質的表述中增加了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表明了政協與我國基本政治制度的關係,明確了人民政協是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2004年修改政協章程又在政協性質的表述中進一步明確,政協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就是在此基礎上,為適應中共十八大後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提出,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要發揮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這是在堅持政協基本性質的基礎上,對政協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進一步明確,對政協性質定位內容的進一步豐富和發展。

把握政協的性質定位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是,要看到不僅協商民主而且統一戰線,都是貫穿於政協工作全過程、各方面的。習近平總書記講話明確提出了要“把協商民主貫穿於政協履行職能全過程。”筆者著重論述如何從統一戰線方面把握政協的性質定位。

首先從政協的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三大職能看。早在中共八大會議上,老一輩革命家李維漢就曾提出,政治協商是我國實現人民民主的重要方法,要廣泛開展並形成制度,其內容包括:“我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內部關係是經過協商來調整的,國家事務中的重要問題是協商成熟而後決定的,國家的選舉也是經過協商提名的。”中共十八大後在推進協商民主的過程中,中央強調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但對政協這不是說沒有統一戰線的協商了。中央有關文件明確提出政協的協商內容包括各黨派參加政協的共同性事務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重要問題。最近中央統戰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民主黨派的職能不僅有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而且包括“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政協章程規定,政協要貫徹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體現和發揮我國政黨制度的特點和優勢。因此當然也要求在政協搞好黨派間的協商。同時,即使是圍繞國家大政方針和重要問題的協商,政協協商也不僅要重目標,重問題的解決;而且要重過程,重溝通理解、增進共識。這也是發揮統一戰線的作用。

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對政治協商中“政治”一詞含義的理解。筆者以為,政治協商講的“政治”,應當從治國理政的高度去看,一定意義上政治協商就是協商國是。至於具體的協商內容,從政協章程到中共中央和全國政協的各種文件,歷來都是清楚的,就是不僅有政治方面的內容,也包括經濟文化社會等其他各方面的內容。所以政協才叫政治協商會議,才成為我國政治體制、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治協商至少有四層含義:首先是指一種政治制度,就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其中包含了政黨制度和政治協商制度;其次是指一種政治原則、方法,就是要堅持平等相待、各抒己見、求同存異、體諒包容的統一戰線的原則方法;第三還特指我國特有的一種政治機構、組織,即人民政協;第四指的是協商內容,這個內容可以從狹義去看,但更需要從廣義去理解。

關於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其中也有統一戰線的含義。比如,之所以規定政協的民主監督是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政治監督,就是因為它是統一戰線組織的監督,而非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從監督的主體和對象看,履行政協民主監督的主體是政協的參加單位和政協委員,民主監督不僅是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也包括中國共產黨在政協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之間進行的互相監督。這一點2006年出臺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已作了明確規定。參政議政這項職能是八屆政協新增加的,當時許多委員提出應增加參政議政職能,經過討論在修改政協章程時就增加了以反映社情民意和專題調研、建言立論為兩大抓手的參政議政職能,以使政協能夠以委員為主體廣泛自主地開展工作。其中反映民意、建言立論,很重要的也是反映統一戰線成員及其所聯繫群眾的意見、建議。

結合從事的工作實際,筆者談談政協文史和學習及大會發言中需要注意體現的統一戰線原則和作用。在政協各專委會中,文史和學習委員會是統一戰線色彩比較重的一個專委會,需要更加重視發揮統一戰線的作用。

比如,開展政協文史工作的目的,不僅是為了“存史、資政”,而且是為了“團結、育人”。“育人”也不僅是教育別人,還包括教育自己。文史資料的徵集對象主要是政協委員及其所聯繫的各界人士,徵集文史資料必須堅持親歷、親見、親聞的“三親”原則,並允許“多說並存”,不限體裁、不求完整、不拘觀點、不扣帽子,這就是統一戰線的要求。我們要始終堅持這些原則,不能把徵集文史資料看成是一般的編書、出書。

又如,政協的學習也不同於一般黨校高校、黨政機關的學習,也有統一戰線的色彩,要求堅持“三自”原則。學習委員會是政協最早成立的委員會,一屆政協就有了,開始組織各界人士學習主要是為了配合思想改造。新時期統一戰線的構成和政協的方針任務都有了很大變化,但仍然有通過學習加深對形勢瞭解,凝聚思想共識的任務。

再如,政協的大會發言,必須保證發言內容質量第一原則。但要看到政協的大會發言不是學術論壇,不僅僅是建言獻策,它還負有代表各黨派團體發表政治宣示,交流履職經驗,以及暢談學習體會等統一戰線方面的作用和性質。對政協來說統戰工作不光是交朋友,還要在各項工作中有統戰意識。對政協委員特別是民主黨派、黨外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不僅要有科學的、專業的視角標準,而且要有統一戰線的、團結民主的視角標準。這兩方面最好能夠結合統一起來,但實際工作中有時難以做到完全統一,這就需要妥善處理。俞正聲主席要求,政協工作必須在堅持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上,充分發揚民主,尊重不同觀點的存在,鼓勵不同意見的發表。因此,對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包括民族宗教界人士、新社會階層人士、港澳臺僑人士等提出的意見建議,就不能只考慮專業標準,還要有統一戰線的標準。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駐會副主任、中國人民政協理論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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