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協商機構”課題研究中幾個方法論問題

開展對人民政協理論研究包括對“專門協商機構”等課題研究,都有個方法論問題。一般地說,這個問題早已解決:我們都知道,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是指導我們一切工作的根本世界觀和方法論。但從近些年來見到的一些文章看,在具體運用於有關理論研究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屬於方法論方面的認識偏頗或觀點片面問題。筆者想就此談幾點粗淺的想法。

用歷史的觀點和方法看問題

“專門協商機構”是黨的十八大後提出的一個新概念。這個新概念的提出,不是說政協過去不是專門協商機構,而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給人民政協一個新的再定位。

人民政協從成立時起就是我國政治體制中專門進行政治協商的機構,並且在一個相當長時間內具有唯一性。之所以後來需要給人民政協做進一步的再定位,是因為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在新時代得到空前大發展,形成了廣泛多層制度化的體系,開闢了多形式多領域的協商渠道,政協也由過去特有的協商形式轉變為現在諸多協商形式(協商民主制度體系)中的一個部分。在這個制度體系中,政協是專門協商機構,這是它與其他協商形式相區別的主要特點。所以,在黨的十八大後有必要根據這個新的情況對政協的定位與職責進一步加以明確。

新時代我國協商民主大發展及協商民主新格局的形成,是應時代需要而生,具有客觀的歷史必然性。它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結構深刻變化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目標的必然產物。我國社會利益和思想觀念多元多樣、人民內部各種矛盾具體複雜且縱橫交錯,以及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歷史性變化等等,這些都為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提出了迫切的現實要求和廣闊的發展空間。

“專門協商機構”這種新定位,既不是對過去政協性質職能的照搬,也不是對過去政協性質職能的否定,而是一種繼承和堅持基礎上與時俱進的創新和發展,是中國協商民主進入一個新階段的重要標誌。制度是人創造的,但人不能隨意創造制度。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人們創造自己的歷史,但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繼承下來的條件下創造”。

我們研究“專門協商機構”這個課題以及其他有關人民政協理論與實踐課題,都不能離開歷史必然性去談問題,不能離開新時代這個全局背景以及中國政治制度建設進程中繼承、完善與創新的基本關係去談問題。

用群眾的觀點和方法看問題

人民群眾創造歷史,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是我們黨的根本路線和方法。黨和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十八大以來,我國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民主渠道不斷拓展,發生了很大變化。但萬變不離其宗,說到底是為了更好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提高黨和國家為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這是它最重要也是最具本質性的意義。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全方位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構建起全社會、全體人民共享的協商民主新格局,目的也在於此。

70多年來,我國協商民主制度能夠建立並不斷完善、不斷髮展,是因為它符合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和願望,是全國人民的共同選擇,不能把它簡單歸結於英雄人物的個人意志。我國民主協商制度經過長期的實踐檢驗不斷演進,到十八大後又出現一個新的向更廣泛民主制度的飛躍。從國家治理體系角度看,它在強化人民群眾享有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權利的同時,強調人民群眾享有廣泛參與協商、表達訴求、批評監督的權利,明確兩種民主形式共同構成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特點和優勢。就協商民主自身而言,它由一部分人(各界別及其代表人士)的政治協商擴大到全體人民廣泛參與的協商,把一個以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為主要內容的政黨制度和統一戰線範圍的協商民主,擴大為全體人民普遍享有的覆蓋全社會和各個層次所有群眾的協商民主。這種協商範圍的擴大不僅是一種量的增加,也是一種質的飛躍。它不僅僅是政策和策略層面管理國家的需要,其根本意義和立足點在於更廣泛更充分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

在新的歷史階段,人民內部根本利益、共同意志極大增強的同時,具體利益和思想觀念的多元多樣也在發展。黨的群眾路線、群眾觀點既體現在代表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共同意志方面,也體現在承認和尊重不同黨派、不同階層、不同民族、不同界別等各個社會群體的利益和觀念差別方面。而統籌兼顧好各方面群眾的具體利益訴求,協調處理好人民內部多樣性的社會矛盾,本身也是代表和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題中應有之義。這兩者是相伴相隨、對立統一的關係,不能把它們簡單對立起來。代表和維護人民利益,客觀上要求黨和國家在決策或處理涉及群眾利益的事情時,需要更多地直接地傾聽廣大群眾的聲音,把握社會各個方面人們的意願;要求有事多與群眾商量,尤其是與利益相關群眾商量。涉及群眾利益的範圍有多大就要在多大範圍內商量,而且商量得越廣泛越深入越好。

我國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途徑與形式很多。其中,人民內部各方面通過廣泛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這種協商民主,就是體現人民民主真諦的途徑之一。這種通過廣泛商量以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一種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協商民主這種新的認識和高度評價,進一步提升了協商民主的作用和意義。

辯證看待政協工作中“同”與“異”的關係

求同存異是政協工作中處理統一戰線內部一致性和多樣性關係的一個重要原則。之所以實行這樣一個原則,是因為政協本身就是最廣泛的統一戰線組織,是我國各個黨派團體、各族各界、各個階層為實現共同目標組成的政治聯盟。人民政協的組織構成,本身就是同和異的矛盾統一體。這種同和異是對立統一、相互依存的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其中,“同”是大同,是根本利益根本目標上的共同性和一致性。這個共同性和一致性是統一戰線能夠建立和發展的基石,也是建立和發展統一戰線的目的。“異”一般而言是小異,是指政協組織構成上的多樣性和參加統一戰線的各個方面在具體利益和具體訴求方面的差異性。這種客觀存在的差異性,是建立和發展統一戰線的前提條件。可以說,沒有這種差異性就不需要建立統一戰線。

在“同”和“異”這對矛盾中,“同”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求同是人民政協工作的主題、主軸和重點,存異是政協、統戰工作的一個重要特點。政協作為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組織,首先要重視求同。求同基礎上的團結合作是建立統一戰線的永恆目的。同時要重視存異。統一戰線中的“異”,包括兩個意思:從總體上講,不同階層、不同黨派、不同民族、不同界別等等之間存在差異(差異就是矛盾)是一種客觀存在,這種客觀存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是相當長曆史階段內不可能消除的必然現象。具體而言,不同階層、不同黨派、不同民族、不同界別等等的各自利益和思想觀念存在差異,這種差異是具體的、變化的、發展的。比如,政協從成立時就是中國人民的統一戰線組織,不包括任何反動勢力和反動分子。但人民內部各方面的社會結構和相互關係是變化的,其中最集中最突出的變化,就是統一戰線由過去四大階級為主體的政治聯盟轉變為在社會主義、愛國主義兩面旗幟下由四個方面組成的政治聯盟。與這個結構變化相對應的,則是統一戰線內部利益和觀念上的一致性極大增強。

統一戰線,顧名思義,就是要最廣泛地團結人,團結的人越多越好,團結的面越寬越好。無產階級及其政黨要實現自己對於被領導的階級、階層、政黨和人民團體的領導,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率領被領導者(同盟者)向著共同敵人做堅決的鬥爭,並取得勝利;對被領導者給以物質利益,至少不損害其利益,同時對被領導者給以政治教育。沒有這兩個條件或兩個條件缺一,就不能實現領導。這是毛澤東當年總結出的歷史經驗,今天對於我們政協、統戰工作仍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鄧穎超說,政協不怕大也不怕雜,就怕它越搞越小。在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內,人民政協都要堅持求同存異原則,把擴大團結面、增強包容性作為重要任務。要承認和尊重各不同界別之間的差異,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那樣,加強思想引領,廣泛凝聚共識,求同存異,聚同化異,在尊重多樣性中尋求一致性,不要搞成“清一色”。

專門協商機構工作的一個特點在於經常性的協商。政協協商有幾個基本的要素:不同界別,平等表達,溝通商量,尋求共識,最終在重大問題上取得行動上的協調或一致。周恩來說,各種意見充分表達後的一致是最有力的一致。政協要發揮好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就不僅要重視它對國家建設與發展、改革與開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也要重視通過民主協商在聚同化異、凝聚共識方面所具有的無可替代的獨特作用。而後面這個作用,作為人民政協工作主題的一種主要實現方式,其意義比前者絲毫也不低。這一點,涉及對政協工作成績和質量的評價標準,並不是現在所有政協工作者都清楚的。

堅持實踐第一的觀點和方法

有些地方政協同志在理論研究中有兩種現象,雖是個別,但從方法論的角度看是需要注意的,因為它所反映的不僅僅是文風問題。

理論研究是艱苦的和複雜的勞動,不能抄近道走捷徑。領導講話和文件對於推動工作和研究理論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必須認真學習領會、貫徹落實,但不能將其簡單地等同於理論。如果以為把領導講話和文件中的論述進行堆積並加以分類就可以替代我們的理論研究,那是一種誤解,是不可取的。任何時候,理論研究都需要對豐富的社會實踐活動進行思考、分析、綜合、概括和抽象,需要對社會實踐中豐富的材料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改造與加工。在科學上沒有平坦的大道可走,只有不畏勞苦沿著崎嶇山路勇於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取得豐碩的成果。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領導講話和文件大多來源於社會實踐,一般都具有鮮明、準確、凝練、具有較多理論性和真理性的特點。儘管如此,它們也不是檢驗理論正誤的標準。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基本觀點之一,就是理論不能檢驗理論,包括真理不能檢驗真理,只有人民群眾的社會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好,不是因為哪個聖賢說它好,而是因為經過70多年實踐檢驗證明它好。最近的實例就是,這場對抗新冠肺炎的鬥爭,再次以實踐檢驗和證明了我國政治制度的優越性。現在有些理論文章,從這本書到那本書,從這個詞典到那個詞典,誰這樣說的誰那樣說的,都是引經據典。遇有不同說法,都說對方理解得不準,打語錄仗。還有另一種人,把完全不合乎中國實際的西方政治理論觀點照搬過來,作為衡量我國政治制度包括我國協商民主制度的標準。這樣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是理論研究中應當注意避免的。

(作者系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全國政協原副秘書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