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 女孩乘順風車遇害滴滴承諾賠付3倍補償 律師:或賠逾300萬

未來網(www.k618.cn 中央新聞網站)北京8月25日電(記者 謝青)日前浙江樂清一名20歲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引起輿論關注。隨後滴滴出行發表道歉和聲明稱,將繼續積極配合警方,全力做好家屬後續善後工作。並承諾,未來平臺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將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3倍的補償。

對此,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律師任立坤對未來網記者表示,根據本案被害人情況,死亡賠償金應當依據樂清市2017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54504元的20倍進行計算。因此,本案單純就死亡賠償金部分已逾109萬元。如滴滴公司能夠按照其承諾的三倍進行補償,最終或逾300萬元,數額之巨大是顯而易見的。

女孩乘顺风车遇害滴滴承诺赔付3倍补偿 律师:或赔逾300万

女孩家屬曾在網絡上發佈尋人啟事。(圖片來自網絡)

據浙江省樂清市公安局通報稱,8月24日17時35分,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其女兒趙某(20歲、樂清人)於當日13時,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

接報後,樂清警方經過調查於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男、27歲、四川人)。經初步偵查,該滴滴司機鍾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姦,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目前,受害人屍體已找到,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案件發生後,引起輿論關注,對於網約車安全問題再次成為網友關注熱點。記者注意到,有媒體報道稱,案發前曾有其他女性乘坐過犯罪嫌疑人的車,遭遇危險。脫險後該女性乘客將此事投訴至滴滴平臺。

對此,滴滴出行在今日發表的《對於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的道歉和聲明》中提到,收到投訴後客服承諾兩小時回覆但並未做到,也沒有及時針對這一投訴進行調查處置,並表示“無論什麼原因,我們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拒絕提供車牌號 滴滴是“殺人司機”幫兇?

同時針對遇害女孩的家屬質疑“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將車主信息提供給家屬”的問題,滴滴出行表示,由於平臺每天會接到大量他人詢問乘客或車主的個人信息的客服電話,無法短時間內核實來電人身份的真實性,也無法確認用戶本人是否願意平臺將相關信息給到他人,所以無法將乘客和車主任何一方的個人信息給到警方之外的人。

據悉,《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任立坤律師認為,滴滴公司作為網約車平臺公司,是網絡服務提供者,拼車、順風車司機以及乘客,均屬於網絡用戶,而滴滴公司是否應承擔責任,取決於其是否明知或應知“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且“未採取必要措施”,即考量滴滴公司是否存在明顯的主觀過錯。

本次事件中,因為滴滴公司未對先前乘客的投訴進行高效處理,在已經知道“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事實正在發生,卻未能及時暫停或取消行兇者的順風車司機資格,才導致行兇者能夠繼續借此“司機”身份實施犯罪。任立坤律師認為,對於事件的結果,滴滴公司是難辭其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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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倍標準”賠償 光死亡賠償金已逾109萬

而鑑於滴滴公司具體責任大小,也直接關乎滴滴公司對受害者民事賠償的數額。任立坤律師告訴記者,該數額如何確定一般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一種方式是通過法院審理劃分責任後進行確定,另一種方式是由雙方進行協商確定,往往第二種方式更有利於被害人或其家屬。

對於滴滴公司表示按照“三倍標準”進行補償,任立坤律師認為,可以看出滴滴公司對於其經營管理疏漏的抱有歉意及補償意願,如此態度值得肯定。但任立坤律師同時提到,滴滴公司將要支付的補償金數額,是不能單純根據相關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結果為依據。

賠償金的具體數額,應當根據《侵權責任法》《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計算出賠償基數,再根據該基數按三倍計算出最終補償金數額。

記者瞭解到,如滴滴公司踐行承諾,將至少要向死者家屬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家屬為此支出的交通食宿等費用,特殊情況下,還需要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任立坤律師表示,雖然因存在地域差異,各項費用計算結果並不會完全一致,但無論何時,死亡賠償金也都是整個賠償金中數額比例最高的部分。根據本案被害人情況,死亡賠償金應當依據樂清市2017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20倍進行計算。

根據2018年3月30日,樂清市人民政府發佈的《2017年樂清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全市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4504元,據此本案單純就死亡賠償金部分已逾109萬元,另外還不包含其他各項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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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初,21歲的空姐李某在鄭州搭乘滴滴順風車遇害,警方調查確認犯罪嫌疑人劉振華作案後棄車跳河死亡。但在案件偵查期間,滴滴出行也曾發佈公開致歉信,並提到向全社會公開徵集犯罪嫌疑人線索,並將視線索重要程度給予最高100萬人民幣的獎勵。

此後參與搜尋嫌疑人劉振華的鄭州市水上義務救援隊委託律師向滴滴提出懸賞支付。滴滴方面回應稱,希望相關申領人能夠儘快提供切實有效的證據,並經公安機關確認對案件偵破確有重大幫助,一經核實將盡快把獎金給到最合適的個人或團隊。

對於如何從根源上避免不再出現網約車危害事件?任立坤律師認為,一方面,滴滴公司應當再度完善自己的經營及管理規定,並做到從嚴治理、高效管理。另一方面,呼籲國家或行業內對順風車、拼車類服務的行業規範早日出臺,並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規定,而不是簡單的以通過核實司機身份來確認乘客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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