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昆明丹霞路一住户做饭未关火引发火灾,大家怎么看?

心石59


水火无情,因疏忽大意、过于自信导致家园被毁的案例不在少数,应谴责该住户过于自信的行为——不关火就出门,幸好没有酿成大错,损失也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8月19日下午6点,女主人正在煮土豆,发现调料没了,就下楼购买,期间并未将火关闭。下楼才5分钟,就听着他人说“着火了”,一看发现是自己家,随即消防车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女主人后怕不已,若是家里还有其他人,或者火势不能得到控制该怎么办。

这起火灾的发生需归咎于女主人的过于自信,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因过失导致火灾,并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重伤,或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或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或其他严重情形的,构成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根据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本案例中,失火后发现及时,扑灭及时,没有构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较小,故而不构成失火罪。然而女主人疏忽大意、过于自信导致火灾却是不争的事实,期望她能吸取教训,哪怕只是离开厨房都应该将火关小或关闭,否则意外总是来得比想象快,比想象凶猛。

在此也提醒所有市民朋友,目前昆明已经入秋,在没有下雨的时候,天气还是很干燥的,外出居家都应该注意火烛。尤其吸烟者,千万不能将没有熄灭的烟头随意乱丢,以防引起火灾。同时,若是市民朋友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千万不能盲目救援或袖手旁观。


时报传媒


一般工厂入职员工会有相关工业安全培训,家庭煮妇在日常生安全常识方面是有缺失的!正因为太日常了所以痳痹大意意识不到危险性!希望日后政府相关部门能为公民免费提供推广日常生活安全常识!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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