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昆明丹霞路一住戶做飯未關火引發火災,大家怎麼看?

心石59


水火無情,因疏忽大意、過於自信導致家園被毀的案例不在少數,應譴責該住戶過於自信的行為——不關火就出門,幸好沒有釀成大錯,損失也控制在可承受的範圍內。

8月19日下午6點,女主人正在煮土豆,發現調料沒了,就下樓購買,期間並未將火關閉。下樓才5分鐘,就聽著他人說“著火了”,一看發現是自己家,隨即消防車趕到現場,將火撲滅。女主人後怕不已,若是家裡還有其他人,或者火勢不能得到控制該怎麼辦。

這起火災的發生需歸咎於女主人的過於自信,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相關規定,因過失導致火災,並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重傷,或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或燒燬30戶以上且直接損失50萬元以上或其他嚴重情形的,構成失火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根據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本案例中,失火後發現及時,撲滅及時,沒有構成人身損害,財產損害較小,故而不構成失火罪。然而女主人疏忽大意、過於自信導致火災卻是不爭的事實,期望她能吸取教訓,哪怕只是離開廚房都應該將火關小或關閉,否則意外總是來得比想象快,比想象兇猛。

在此也提醒所有市民朋友,目前昆明已經入秋,在沒有下雨的時候,天氣還是很乾燥的,外出居家都應該注意火燭。尤其吸菸者,千萬不能將沒有熄滅的菸頭隨意亂丟,以防引起火災。同時,若是市民朋友發現火災請及時撥打火警電話,千萬不能盲目救援或袖手旁觀。


時報傳媒


一般工廠入職員工會有相關工業安全培訓,家庭煮婦在日常生安全常識方面是有缺失的!正因為太日常了所以痳痺大意意識不到危險性!希望日後政府相關部門能為公民免費提供推廣日常生活安全常識!避免類似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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