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对待传统文化不应矫枉过正

文|陆以外

对待传统文化不应矫枉过正

一些人读老子《道德经》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被老子动不动就天地宇宙的姿态给唬住了,对于他老人家两千多年前流下来的这些文字,总是试图着将它们往伟岸高正中的方向上解释。我随意择出一段: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这段话所表达的思想于《道德经》而言,是没什么特别的,因为这个思想在里面一再重复,其实基本上《道德经》就是一本还蛮啰嗦的话集。它主要是说,天地之所以能长长久久地存在,是因为它们俩不为自己而生,并由此推及圣人,圣人就是这样呀,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大众利益的后面,而他所得到的反而会先于大众。圣人们总是将自己的生死置于度外,身家性命反而能得到保存。后面两句就是老子的反问和总结了,这难道不是因为他们的无私吗?他们反而因此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当然了,这是我的翻译,这两句反问和总结,主流的翻译并不是这样的,这就是我想要讲一讲的地方。

“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这两句话更流行的翻译是这样的:这难道不是因为他们的无私吗?他反而因此而成就了伟业。问号前面没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最后这句“故能成其私”,这个“私”究竟该作何解呢?

解作伟业,无疑是对得上了老子他老人家动不动就“天地万物”的气势磅礴了,然而我想问的是,《道德经》究竟是帝皇书还是谁都可以读的?如果是前者,那我一点意见都没有,毕竟是给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看的,既然坐了那个位置,就应该胸怀天下,就应该对“天地万物”负起责任来。但如果是后者呢?一个起早贪黑者的儿女,他们读《道德经》,读到这一段,然后,你跟他们说,“成其私”是“成就一番伟业”。你说,于这个时代而言,买房买车又何尝不是伟业呢?那不好意思,看来,咱们对伟业一词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这个“私”,当然不是一直被解作伟业的,一直以来很多人都把它解为“私欲、自私的目的”,像学者张松如就将这句解作“成就了他的营私”。但这些解释都被所谓主流派以“《老子》主张法天法地法自然,所以圣人是不自私不营私的”这个理由枪毙了。这个观点,我是觉得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他们是不是把《老子》捧得有点太高了?高到什么程度?我觉得吧,在这些人的眼里,好像《老子》已经说明了天地本源了,就是它了,没有比它更好的了。是这样吗?天地自然都是不为自己的吗?那些埋在山泥倾泻底下、被洪水淹没、在地动山摇的绝望中湮灭的人,恐怕会有不同的看法吧?地悍了,天就会下雨,你可以认为天是为了滋润万民,但又何尝不是因为自己的一部分“地”它真的受不了了呢?老子可以用天地自然的某个特性去引出和证明自己的观点,那我前面这一小段论述,虽然远不及老子他老人家的,但也还可以吧?

咱们还是看看老子讲这些话的时代背景吧,当时的社会是什么情况?战火纷飞,长年战乱,你争我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所以《老子》的核心思想:不争,很明显就是为了这个社会现实而量身定做的:你们打来打去打了这么多年了也没打个明白,搞到民不聊生的,大家就别打了吧,看看天地,看看大自然,人家千万年滋养着我们,不求回报,不争不抢,结果是它好,我好,大家好,这样和谐相处,多好呀,何必打来打去的。所以呀,若从论文的角度去看,如果说老子提出了一个“人应不争”的观点,而“天地自然”它再气势磅礴,它再高深伟岸,也不过是一个论据而已。

这个“私”,若要我说,我是觉得解作“营私”和“伟业”都没问题,全在于看的人是谁而已,不应该将它强行变成标准答案。若真要给它一个标准答案,那我也觉得应该是中性的“想要得到的”,这就是我作出前面那个翻译的原因。

我一点都不否认《老子》的伟大,也非常佩服老子将天地比作槖籥的想象力,槖籥是指风箱。更是对类似“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种大胆宏大的表达有近乎迷恋的癖好。但,真的别神化它,粉饰它,这样做的结果,往往就是矫枉过正。而类似这样的“矫枉过正”,在咱们对待其他的传统文化上面,也是大量存在的。

知道这种思维方式会产生一个怎样的后果吗?就是伪善,什么是伪善?我想,形式主义大概就是它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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