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 繼承遺產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 繼承遺產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申請人需要準備好公證申請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經公證機關審查後符合要求的予以公證。
繼承遺產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 一、繼承遺產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 1、法定程序:
  • (1)申請。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並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
  • (2)審查。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
  • (3)予以公證。
  • 2、公證必須到公證機關辦理,一切單位領導、組織、街道、政府機關等證明都不能稱公證。
  • 3、公證必須由遺囑人親自辦理。由於立遺囑是與人身關係密切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就象結婚、離婚、收養等一樣,是不能由親屬朋友或律師等代理辦理的。如果遺囑人確有病而無法出門或出門有困難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請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當面辦理公證手續。
繼承遺產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  二、申請遺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 1、公證申請書、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
  • 2、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
  • 3、被繼承人 ( 您父親 ) 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戶口註銷單》原件 ;
  • 4、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
  • 5、繼承按遺產總額 2% 收費 ; ⑥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 ( 死者 ) 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 ( 您父親 ) 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 ( 居 ) 委員會出具並由鄉 ( 鎮 ) 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 ( 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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