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铁岭县男子在宿舍与人动起手来,致使对方多处骨折

1971年出生的赵刚(化名)是铁岭县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居广场做保安,没想到在此期间赵刚与同宿舍的人发生矛盾,竟动起手来……

二三里资讯获悉,2019年10月12日20时许,赵刚在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城外诚保安宿舍内,因琐事殴打葛某(男,39岁,河南省人),致其“右侧鼻骨及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右眼眶内壁骨折、面部软组织损伤、右眼钝挫伤及外伤性鼻出血”。经鉴定,葛某的身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赵刚后被民警抓获,现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认为,赵刚遇事不能正确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触犯了刑律,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赵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二三里资讯在此提醒各位伙伴,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分析,和缓解决,切勿冲动行事。

铁岭县男子在宿舍与人动起手来,致使对方多处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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