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 未掛車牌屢教不改,疏勒交警為“任性”駕駛員開“12分”罰單

未掛車牌屢教不改,疏勒交警為“任性”駕駛員開“12分”罰單

8月4日上午,疏勒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外勤中隊民警在巡邏執勤時,查獲一起機動車未懸掛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便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中發現,該車有行駛證,車牌號為甘HH0516,牌照放在車的後備箱內。隨後民警對其進行進一步詢問得知,這位駕駛員稱當天早上在喀什發生車輛前保險槓損壞的交通事故,剛在喀什修理廠換好前保險槓來疏勒辦點事,順便來疏勒縣朋友開的修理廠把牌照掛上,沒想到在長勝加油站門前路段疏勒縣交警把車攔下檢查,民警本著以人為本的執法態度,當即指出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危害和後果,責令駕駛員掛好機動車號牌才能上路行駛,最後,駕駛員表示,以後駕駛機動車堅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未掛車牌屢教不改,疏勒交警為“任性”駕駛員開“12分”罰單

三天後的8月7日下午,疏勒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外勤中隊民警在巡邏執勤時又發現了一輛未懸掛車牌的車輛,民警立即擋停該車進行檢查,在檢查時發現該車就是8月4號檢查時未懸掛車牌的車牌號為甘HH0516的機動車。該車駕駛人還以各種理由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開脫,民警當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第一款規定,對屢教不改的違法駕駛人予以12分、扣留車輛、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未掛車牌屢教不改,疏勒交警為“任性”駕駛員開“12分”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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