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 帮忙,警惕共同犯罪风险!

警惕:朋友开口寻求帮助,大部分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会给予帮助。但是,当所需的“帮忙”涉及违法犯罪活动时,可千万不要因一时义气而答应,否则不但害了自己的朋友,还会让自己身陷囹圄。

案例1:

小李与小王在一家饭馆吃饭,看到了读书时经常欺负他的小明也在吃饭,小王想着要“报仇”,找借口先走,留下小李在饭馆,后小王就在饭馆附近等候。小明出来时,小王上前向小明滋事,继而跟他打了起来。这时,小李也从饭馆出来了,看到朋友被打,他没多想,就从饭馆拿了一把菜刀出来,并递到小王手中。小王拿到菜刀后,将小明的砍成轻伤二级。

帮忙,警惕共同犯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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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小王、小李犯故意伤害罪;小王、小李对指控罪名均无异议。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小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2:

周某在长沙工作,与在广州工作的赵某是大学同学,二人来往密切,关系较好。赵某电话邀约周某到广州去做客,周某在广州玩了一周后,决定回长沙。临走前,赵某将其事先准备好的3袋红色药片、6袋无色晶体和电子称1部放到其挎包内,让周某帮忙带到长沙,并联系好接头人在长沙火车站接头,还承诺给周某5000 元的辛苦费,周某在去长沙的火车上被乘警查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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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警惕共同犯罪风险!

公诉机关以周某涉嫌运输毒品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周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3000元。

帮忙,警惕共同犯罪风险!

【检察官释法】

案例1中小王与小李属于典型的共同犯罪,小李属于帮助犯,她不仅认识到小王所实行的是犯罪行为和这种犯罪行为将要产生的危害结果,且希望或放任自己的递刀行为能够帮助小王伤人,两人有着共同的犯罪故意,并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小李递刀的行为虽小,但性质严重。

案例2中周某明知是毒品而利用旅客列车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

检察官提醒大家,一旦面临朋友就违法犯罪行为寻求帮助的要求,不论事情大小、容易程度,均不能提供帮助,应当及时规劝朋友停止犯罪行为;即使劝阻无效,也绝对不能参与其中,以防害人害己。没有得到好处、基于朋友义气帮忙、不知道是犯罪均不属不构成犯罪的理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于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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