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養老時要兒女一樣,做女兒的你能接受嗎?

天天孺子牛


接受不接受,這是情感問題,該不該接受,這是法律問題。父母把家產都給了兒子,卻讓女兒也來養老,情感上不能接受,法律上,必須接受。

這件事我們只能強化情感,淡化法律,從情感角度,這個父母老糊塗了,他們心裡只有兒子,沒有女兒,他們的偏向分配財產,會帶來很多後患,那就是女兒的感情會失去。

歷史上已經有無數的經驗告訴我們,偏疼兒女是沒有什麼好下場的,越是偏疼越是不孝,這樣案例已經很多了,這種不孝的責任人不是別人,而是父母本人,是不公導致不孝,是溺愛導致不孝。

一個合格的父母是一定會平衡對待子女的,絕對會做到相對公平,而不是偏向一個冷落另一個,最後的結果可能是,越是偏向的越不得繼,最後依靠的,還是冷落的,不公平對待的。

以上說的已經很多了,從情感上講,這個女兒真沒贍養的情感,但在法律上還要必須贍養,這是需要注意的。


韓東言


我來自中西部農村,先生來自東部沿海,以我家鄉為例,這種事例不少。以我先生的家鄉為例,這種事已經比較少見。為何如此?與經濟發展、思想文化開放程度高度相關。傳統觀念中有傳宗接代,養兒防老觀念。而閨女則是替外人所養,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兒子永遠是自家人,閨女則不然。這種觀念之下,家產給兒子相當於守財,給閨女則相當於散財,自然容易出現問題中的現象。


雖然如此,但說到養老問題,就不僅僅是兒女同等對待的問題了,依我經驗所見,倚重女兒養老的其實更多。比如我姥爺姥姥已經93歲高齡,在家產不外流問題上絲毫不含糊,即便兒子不是十分孝順也如此。但在照顧日常生活起居的時候,卻明顯更倚重女兒。為何會如此:與兒子兒媳比較起來,閨女明顯更貼心、更懂事、更方便、更善於照顧父母。

也因為老人在家產分置和養老依靠上的雙重標準,這就成為家庭矛盾的主要導火索,甚至對簿公堂的也不在少數。每個人都不是聖人,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等性幾乎會讓每個人心裡失衡。所以,不是太能接受這種現象也是正常的。


有幾種現象會緩解這個問題和現象的嚴重性:第一、父母家產寒微,家產會失去其重要的財產外援意義。第二、子女之間貧富分化嚴重,這樣一種情況下,富有者會大度讓渡家產繼承權利。第三、父母改變觀點,在權利和義務方面均衡分配。第四、血濃於水的親情最終佔據上風。第五、明確規則,倚重法律來迫使兒子、女兒的權利義務對等化。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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