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如果與營運出租車發生事故是否要承擔他的營運損失?有沒有什麼依據?

斑馬178225825


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是否需要賠償責任,首先需要看看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對事故責任是如何劃分的,假設提問的情況是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事故,假設交警事故認定書認定其應承擔責任,不管是全部責任還是主要責任或者次要責任,那麼依法是需要承擔出租車的營運損失的,但是具體損失數額也需要出租車一方提供有力證據證明。

對於營運損失需要賠償的法律規定有兩個,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第5號《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該批覆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還有一個司法解釋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前一個是最高院的批覆,後一個是司法解釋,都很明確說明從事旅客運輸的車輛因事故無法營運的,責任方需要賠償合理的損失。但是,具體賠償數額需要營運方舉證說明,一方多數會提供最近幾個月的營運收入證明,只要一方能夠證明車輛確實因事故無法從事運輸,也提供了最近幾個月的營運收入情況,一般法院會支持其合理主張。

還有保險公司是否應該賠償的問題,現實生活中很多保險公司認為營運損失不是直接損失,一般不予賠償。這個就涉及保險合同的約定了,如果保險合同約定了不賠償,那麼只能按照合同約定,不過很多時候,這樣的格式條款如果字跡不突出,保險公司不能證明已經履行了合理的提醒注意義務,那麼對當事人也不產生約束力,法院也可能判決保險公司承擔這部分損失。


孤獨1749


親身經歷!我表弟出租車租的被另一臺出租車也是租的追尾挺嚴重!人沒受傷!後車全責我表弟無責!剛開始因為都是出租車決得都不容易!口頭上和對方說要營運損失而且只要停運承包金三百不到一點!當時對方同意!因為承包金公司是不管何事一分也不會少的!我表弟每天催公司修理廠快點修!公司修理廠也加班加點五天修好了!索賠時修理費沒問題!誤工費實際就是那三百一天的份子錢對方不願出!說保險公司不賠他也不賠!我表弟和他溝通說道理!每天三百不到交公司只當自己休息五天了!況且我表弟搭班也同意,同行何必為難同行!那人說要賠可以打官司!好了我表弟跑了一天半材料整理好遞法院!沒幾天判決下來每天賠六百五拾元!五天賠了三千多!休息在家每天三百五淨多也蠻好!判決的依據是前三個月營業額的平均數減去汽油等車不動不用付的錢!餘下上交份子錢和不能工作的損失的工作收入!判決下來對方領導跟我表弟領導說我表弟不厚道!知道了前因後果!他們領導和法律顧問把那駕駛員臭罵一頓!而且還支持我表弟的做法!所以說撞了營運出租車如全責小事故一般不太計較!大事故肯定要賠營運損失!私家車有不計免賠也許保險公司會賠!但一定要打官司!出租車全責基本只賠百分之八十!


蘇州小勝


這要看二種情況,一種是保險合同規定,一種是司法判決。

如果籤合同保險公司,大多車輛間接損失是不賠的,營運損失,份錢算間接損失。


一般保險公司是從商業第三者條款規定的。請看上截圖部分。

還有是司法規定是可以部分賠付的,這要營運車輛舉證認定。同時分責任大小區別賠付,也不一定全賠了。還要看簽定保險合同時的告知簽字。如果全部告知了又簽了字,大多不賠,(你說沒看清,不理解合同,但簽字了就認可合同)。

有全國高院司法解釋和批示,需損失方舉證,通過法院判決。

總之通保險公司解決是不會賠付的,通過法院還是有希望的,也看交警責任認定書上責任大小了。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如果與營運出租車發生事故是否要承擔他的運營損失? 可能是由於理解能力不強,我不知你問的是誰是否要承擔他的運營損失,是指與其發生事故的對方還是保險公司,現我就分別談一下我的看法:

1. 如是造成事故的對方,我認為關鍵要看交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看是誰的責任,我認為運營損失應考慮其中:

2. 如要是指保險公司,我認為看你與保險公司的合同條款是如何約定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