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為什麼一些國有銀行會實行員工內退制度,這個制度合法嗎?

yangbaiqiang


所謂內退,即內部退養,就是指在員工達到一定工作年限,但還沒有到達退休年齡的情況下,提前脫離工作崗位,但仍定期領取一定數額補助的制度。內退不是國有銀行獨有的制度,事實上很多國有企事業單位,多多少少都會有類似的制度安排,只不過在有些單位內退是一種福利,有些單位則更像一種懲罰。

內退制度,其實是國企市場化改革的階段性產物。大家都知道,國企有一個通病就是冗員過多,排資論輩,人浮於事。因此,國企想要走向市場化,裁退冗員是必經之路。但國企除了經濟效益,還要承擔保證就業、維護穩定等方面的社會責任,事實上很難做到一刀切直接的裁員,因而只好退而求其次,搞出內退制度,讓年紀較大、能力下降的人離開,把位置騰出來給年富力強的人。

至於合法性問題,這個一般是不會有問題的。首先,內退並不是企業完全放棄了員工,事實上除了每個月固定的內退金(具體拿多少要看單位效益,差的可能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好的能拿在崗期間的六成甚至更多)之外,原本應繳的五險一金仍要照常繳納;其次,內退一般是員工主動申請的,所以也不存在侵害員工勞動權的問題;第三,內退之後員工不需要上班打卡,企業也不禁止員工去做點小生意什麼的,還有至少最低工資的保障,不至於影響到員工的正常生活。

當然內退制度也有一些問題。內退只能部分減輕企業負擔,但並沒有真正從根子上解決冗員問題,而且一旦員工在內退期間發生點什麼情況,由於尚未真正退休,還是企業的人,企業事實上無法完全脫離干係。


冷炎


大約在90年代國有銀行實行員工內退制度,令人不解的是談工齡不談年齡,好象滿工作20年均可提出內退申請。

我市一家國有銀行,就鬧出一件奇葩事情來,當年全市街頭巷尾議論紛紛,而且講的指名道姓,應該確有其事。

一位銀行女員工,工齡滿20年,按規定本人提交內退申請,竟然被上級主管行批准,那年她還是一位沒有戀愛成婚的大閨女,年齡二十九歲。友友們可能好奇,這怎麼可能呢?容我喝口茶,抽根菸娓娓道來,原來這位姑娘是位部隊轉業軍人,9歲入伍在某部隊雜技團,擔任雜技表演演員,後來年紀偏大,身材走樣而轉業分配在銀行上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