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第一军情


欧洲从十五世纪开始,就对“巫术”有强烈的排斥,这股镇压“巫术”之风一直持续到十七世纪中期才有所消退。在这场活动中,人们将矛头几乎都指向了女性——女巫,对“女巫”这一群体展开了大规模、残忍的猎杀。欧洲人为什么如此近乎疯狂地执着于镇压、猎杀“女巫”呢,大致有以下两点原因。

一是因为宗教信仰。在欧洲,黑色代表着死亡,而巫术又代表黑色笼罩,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正处于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人更是无条件相信巫术神话。1848年,猎巫运动开始,宗教徒们开始疯狂猎杀巫师,甚至用火刑等惨绝人寰的方式逼迫他们承认自己是巫师。1850年,一个宗教判官编写了一本《女巫之锤》,详细介绍了识别女巫的方法,从那以后,遭杀害的巫师数量急剧飙升,人们越来越相信巫术的黑暗力量。

二是因为当时欧洲社会自然灾害严重,仅靠人的力量已经不足以解决难题,人们束手无策,于是将罪过都推到象征黑暗力量的巫师身上,让巫师成为替罪羊。而且女性在欧洲一直被认为是不祥之物,代表着邪恶,男性代表力量、强大,所以女性往往遭受的迫害要比男性多得多,是最大的受害者。当时许多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都成为人们泄愤的工具,他们受迫害的手段极其残忍,许多人被活活烧死,或者直接扔进河里淹死。


老照片


欧洲中世纪这个时期我们只知道对于世界影响深远的文艺复兴,这场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但是在差不多的同时期却发生了一场十分残忍的“猎物运动”,广大的女性受到迫害。而这场灾难差不多持续了近三个世纪,主要表现为巫师狂受虐待和凌辱,甚至被活埋焚烧,受尽折磨。

欧洲中世纪是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社会动荡,相应的就会有贫困问题,而这个时期很多人就将巫师,巫术作为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因为巫婆是具有一种超自然的能力,会魔法,会用一些草药治病,用很多物品达到他们完成巫术的目的,所以在那个动荡的社会,很多的疾病,瘟疫,穷困,没有原因的各种灾难全都归咎于女巫,加上教会和人文主义者的冲突,双方不断镇压异端活动,以达到双方相互制衡的目的。

猎物运动开始发端于法国,后转到了德国,无知的人们纷纷以为,社会出现的种种混乱,社会之所以会如此动荡,都和这些女巫有很大的关系,1484-1520年间开始进行了第一轮的猎巫运动,十六世纪下半叶,发展到高潮时期,这个时期主要集中在德国,至少三至九万人遭到了指控,两到三万人被处死,而后这个运动开始向外辐射到丹麦,波兰,瑞典,芬兰等地,基本上是席卷到了整个欧洲。据学者研究,猎巫运动大约进行过十多万次的审判。

处理巫师的手段也极为残忍,很多女巫被处以火刑,有的甚至是株连九族,女巫连同家人都一块被诛杀。但是女巫如果坦白的话,会夸大处理,免去死刑,否则就只能是等死。猎巫运动在本质上是欧洲近代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产物,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这场持续了三个时期的大屠杀终于在18世纪走向了终结。


月光侃历史


大约从15世纪开始,欧洲对“巫术”进行了强烈的排斥和镇压,直到17世纪中叶才消停。但是在这个漫长的镇压过程中,人们把80%的矛头指向了女性,也就是对“女巫”进行大量的猎杀。那么偌大的欧洲为什么会对女性进行如此的镇压和审判呢?

首先,欧洲人认为,巫术代表着黑色弥漫,是对世界无形力量的一种阐释。而当时也正处于西欧的宗教改革时期,所以人们对巫术神话的一切说法选择了无条件的相信。1848年教皇英诺森八世颁布的皇教谕令标志着欧洲猎巫运动的开始,此后人们疯狂的迫害巫师,宗教法庭用火刑架等残忍方式惩罚着他们所认为的罪恶代表着“巫师”。尤其是在诛杀令颁布的后两年,巫师的死亡数量开始飙升,因为一个宗教判官,编写了一本叫作《女巫之锤》的手册,里面详细的描述了识别女巫的方法,以及推行恶魔教化论,让人们更加相信巫术的黑暗力量。

而当时欧洲社会出现的疑难疾病横行,人畜不育,自然灾害等现象直接推动了猎巫运动的发展。因为在当时,人为的力量无法解决这些难题,于是人们面对绝望的境遇,习惯性的就会找个“替罪羊”来泄愤。很快就有人传出,这一切灾难都是居心叵测的巫师所为。而在欧洲,由于受“圣经”的影响,大家都认为男性是强大的,而女性是是邪恶的不祥之物。所以女性成了当时社会最大的受害者。而那些孤寡贫困的弱势群体和一些女性儿童,自然就成了人们泄愤的最主要工具。于是好多女性惨死在火堆里,好多被投河,手段极其残忍。


第一军情


巫术控告有助于社会控制。控告可使每个人反省自己的行为,压制与共同体不同的人格,这样可防止反社会和敌对行动的出现。当卡古鲁人怀疑自己是邪恶巫术的牺牲品时,会找出有关的巫师,并交付社区审讯。如涉嫌者有罪,就会被鞭答致死,如无辜,原告就得付赔偿金。一般嫌疑最大的是以下几种人:

(1)经济上成功的人;(2)有力的酋长和头人;(3)不守规矩的人;(4)一个不受丈夫驾驭的妻子;(5)多妻中嫉妒其他妻子的女人;(6)拒绝履行重要的亲属义务的人。很显然,这些人要么有利用巫术获利的嫌疑;要么根本就是不符合共同体普遍道德标准的人,或可称为社会控制的边缘人。巫术指控不会发生于关系密切的人之间,但也不会是完全陌生的人,因此巫术指控和亲疏关系之间的关系呈曲线型变化。

艾伦·麦克法伦(AlanMacfarlane)对英国埃塞克斯地区巫术案件的研究证实了这种观点。在英格兰地区,邻居之间的紧张关系更容易导致巫术指控的发生,相互之间的争吵令、借贷,甚至是过分殷勤的行为都容易引发日后的指控;而亲戚关系(包括姻亲关系)在巫术指控中不具有显著的影响。同样巫术控告通常出现在“有一定的分化”的社会,既不可能出现在狩猎、采集和放牧的社会(相互依赖以致达到共生状态),也不会出现在现代城市中。“譬如在苏格兰,巫术案件主要发生在东部沿海地区、西南部土壤肥沃地区以及整个低地和边境地区,而不是高地,显然“农业经济比高地的畜牧业经济更能诱发社会的紧张形势,换言之就是更易产生巫术控告”。

因此,在欧洲的巫术迫害中,大多数的案例都发生在小村庄中。小村庄的居民不仅迷信,而且他们相互认识,不受欢迎的人很难被忽视。很多学者将重点集中在小村庄邻里间的紧张关系上,Thomas一Macfarlane模式某种程度上也属于这个范畴。巫术控告有助于社会控制,它往往成为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德意志威斯特伐利亚地区的一个名叫Lemgo的城市就是很好的例子。17世纪末,当地的政府把搜巫作为打击对手的有效手段,他们利用搜巫有组织地清除异己和城市中有势力的家族


李三万的三万里


有本书叫《巫师与猎巫:一部全球史》对猎巫运动描述的非常详细。

首先要明确一点,人类对巫师的恐惧一直存在,并不是说只有中世纪才残害巫师。

比如在中国古代,有个故事叫“西门豹治水”,讲的就是西门豹把巫师扔水里淹死的故事。

在乾隆年间,发生过一起名为“叫魂”的社会事件。这件事起因于一个民俗:拿走小孩子的辫子,就可以勾走小孩子的魂。由此好多和尚、道士就被老百姓杀了……最终,这件事成了当时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

然后是西方:西方第一部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就已经规定乱玩巫术必须遭受惩罚了。

这件事的逻辑特别简单,我们站在无神论的角度,就很容易发现其中的端倪:

我感冒了,这时候一个巫师告诉我,你喝了我的符水,感冒就好了。

我喝完之后,果然好了。

这时候这个巫师是不是特别灵验?

因为符水和治疗感冒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这个故事的否命题也成立的:

我感冒了,有个人说,你弄死个巫师,感冒就好了。于是我弄死了一个巫师,感冒果然好了。

那处死巫师还不是家常便饭的事?

比如:里昂大主教阿戈巴德(769-840)记载了查理曼大帝统治时期的巫师恐慌。在他关于冰雹灾害的布道中,阿戈巴德频繁提及对所谓的天气魔法师和妖术师的私刑。据阿戈巴德的记述,因庄稼歉收而非常气愤的普通民众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外来者坐飞船秘密地来到这里,夺取它们农田里的作物,把他们送往马格尼亚。所有这些焦虑促使人们发起进攻,他们把三名外来男女当作马格尼亚人予以杀害。

所以本质上,由于世俗的人们对巫师活动的不理解,从而使得处死巫师变成了家常便饭的事。

比如在《哈利波特》里,伏地魔的理想是搞定霍格沃兹吗?其实也不完全是,他还是希望人类能够和巫师和平相处的。因为到了哈利波特的年代,巫师的地位已经低的不能再低了。


酒骑风


西欧的中古世纪神学成为了当时唯一的意识形态,而魔鬼乱世的说法大行其道,如果发生了天灾人祸,宗教人士便会认为是有邪恶力量在做祟。开始了迫害女性的运动。



猎巫运动的起因

宗教改革时期的天主教和新教在利益分配上产生了巨大的矛盾,从而引起了激烈的教派斗争,各个宗教之间的对立愈发严重,为了打击对方,互相指责对方为巫术,在1484年罗马教皇颁布了敕令;女巫因为十恶不赦、荒淫无道,所以不可饶恕。随即所有的神职人员都投入到了镇压女巫的运动中去了。



女巫的判定方法

首先是根据“魔鬼标记”选定人员。也就是身上有胎记、斑点、疤痕、老茧的人,然后剃除其身上的所有毛发,用利器刺入选定女性的标记内,如果受刑人没有感到疼痛或者流血,如此就判定为女巫。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水试验”。

根据所谓的女巫将灵魂交给了撒旦,所以身体要比普通人轻一些。于是被选中的女性被捆绑住了手脚放入了水中。如果上浮即为女巫,下沉便无罪过。但是可笑的是下沉着多数溺亡了。



对女巫的处罚

如果被判定为女巫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恐怖的刑法;监禁、侮辱、拷打、劳役。

之后开始对“女巫”审讯,如果女巫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过,那么将会被开除教会,绑在柴堆之上,活活烧死。

倘若“女巫”坦白承认自己的罪过,那就直接处死,免受火刑折磨。



这一运动的产生和当时的西欧社会背景关系甚大,出了上面说的宗教之间的争权夺利之外,也有战争、黑死病、小冰川时期的影响。这些事情带来了粮食的减产人口的死亡等等,极大的刺激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因此相对弱势的女性群体成为了社会压力释放的对象。


我是越关


在标榜着“自由”“解放”,至今常被西方专家拿来拼命“贴金”的文艺复兴时代里,同时期持续三个世纪,影响波及整个西方世界的“猎巫运动”,却毫无疑问,堪称人类文明进程里,极度黑暗耻辱的一页。

单看“猎巫运动”这词,很多爱读欧美童话的朋友,会想到童话里那些凶神恶煞的老巫婆。确实,“猎巫运动”的支持者们,也标榜这是场消灭巫婆的正义行动。但“正义”的外皮背后,却是极度的荒唐丑陋:近三百年的时间里,成千上万的无辜者们,顶着“巫师”的恶名被残忍杀害,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竟都是女性。这是世界历史上,一场愚昧且凶残的杀戮。

那么一个号称西方世界“从愚昧走向解放”的年代里,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丑剧?看看当时的社会背景就明白:西方中世纪历史上,女性长期地位低下,可到了文艺复兴时代,欧洲各国的社会急剧转型,贫富矛盾空前激化,外加恐怖的瘟疫,年复一年肆虐欧洲大地,宗教改革也顺势蜂起,高度紧张的社会空气下,“巫师”就成了各方统治阶层眼里,天然的替罪羊。地位低下的女性呢?正好扛“巫师”的锅。

于是,从15世纪早期起,欧洲各国的教会,就开始残忍抓捕迫害各地的“巫师”。1484年,教皇英诺森八世发布强硬谕令,大骂“巫师”给欧洲大陆带来的“妖言惑众”危害。就这样,一场由教会发起的“猎巫运动”,开始在欧洲大地疯狂席卷。甚至1487年,德国宗教裁判所还出版了《巫师之锤》一书,这本书除了大肆宣扬“巫师”们的罪恶,更严格规定了“猎巫”的一整套操作程序,简直是“猎巫指南”,一亮相就迅速热销。

于是,就在这类“猎巫教材”的指南(蛊惑)下,大批的欧洲男人们抄起家伙,在教士们的带领下,朝着他们心中的恶魔——巫师,发起了“勇敢”的攻击。

这“勇敢”的杀戮,最早爆发在法国东部,随后波及到德国英格兰丹麦瑞典波兰等地,且从15世纪晚期起越演越烈。比如在德国,16世纪下半叶的五十年里,大约有九万多人被扣上“巫师”的帽子,两万多人被杀。到了17世纪下半叶,波兰被杀的“巫师”也有万人之多。另外在西班牙意大利英格兰等国,也都有大量的“巫案”。以学者布里吉斯的统计,从1450年到1750年,整个欧洲的“巫案”数量,至少在十万件以上。

而在这十多万件“巫案”里,绝大多数的“巫师”都是女性。比如在法国和德国,遇害的“巫师”百分之八十都是女性,而在英格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遇害“巫师”都是女性。正如当时欧洲传教士常说的布道词:“女性应对原罪负责,”“她(女性)在给男性带来的如此多的不幸和危害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生为女人,你就有罪,就有做“巫师”的嫌疑。

那么,当时那些欧洲女性们,都会在犯了什么“错”的情况下,才会被当做“巫师”呢?比如1571年丹麦埃尔锡诺的“巫案”里,一名叫做尼珀斯的女啤酒商人,就因为坚持从事商业,抢了男商人的饭碗,立刻就变成了“女巫”。在英格兰和匈牙利等地,女子只要行医甚至读书,立刻也被看做“女巫”。总的说来,只要触犯了男人的忌讳,当时的欧洲女性,就很可能卷入到“巫案”里。

而一旦被当做“女巫”接受审判,女性们有没有机会逃过一劫呢?基本没有。欧洲人“猎巫”的套路,绝不像个别影视作品里的欧洲法庭那样“公正”。只要被当做了“巫师”,立刻就被拉到教会严刑拷打,打到受害者承认了,就大张旗鼓送上火刑架。这愚昧的操作,贯穿整个文艺复兴时代。

甚至这“猎巫”运动,有时还搞株连,上一代女性被当做“女巫”处决了,下一代肯定也生活在有色眼镜里。比如1675年在波斯基亚沃被处决的“女巫”玛利亚,以审讯记录来说,她的祖母被当做“女巫”处死,她的母亲也先于她被处决,她的姑姑也因此被流放。一场“巫案”,毁掉的就是多少家庭。

而每当发生大规模的瘟疫时,在教士的蛊惑下,当地的女子,也往往被当做平息瘟疫的替罪羊。打着“赎罪”的名义,女子们也背着“女巫”的恶名被处决。在1692年的萨勒姆,由于当地癫痫病流行,教士们趁机蛊惑,仅是春夏两季,就有十九名女子被当做“女巫”吊死。如果翻看这三个世纪里的欧洲各地史料,就会发现这样的例子,几乎司空见惯。多少受害女子,在史册里或许只留下简单的名字,背后,却是令人心碎的场面。

如此荒唐的闹剧,一直持续到18世纪中叶,随着科技文明的进步,才逐渐销声匿迹。但这段足以钉在人类文明耻辱柱上的历史,依然警钟长鸣:无论是当年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进行疯狂抹黑杀戮的“猎巫凶手”们,还是今天某些为了个人利益,把颠倒黑白当习惯的西方政客,他们道貌岸然的外表下,掩盖不住的,都是令人发指的龌龊!

参考资料:刘克威《浅析中世纪猎巫运动中女巫被杀之原因》、徐善伟《男性重构与欧洲猎巫运动期间女性所遭受的迫害》、刘章才,李君芳《近代早期欧洲猎巫运动述论》


我们爱历史


所谓欧洲中世纪的“猎巫运动”其实是一场赤裸裸的宗教之争。

我们知道,欧洲自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将基督教确立为国教之后,欧洲就正式开始了以宗教统治的天下。从公元476年到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整个欧洲陷入了黑暗的中世纪时期。

《巫师之锤》中对于检验女巫的方法

在中世纪,所有欧洲的老百姓只能信奉基督教,如果信奉其他宗教,就会被斥为邪教,甚至要遭受火刑。当时,整个欧洲的各个国家都是二元社会,国王和主教共同控制着国家,一个掌管物质,一个掌管精神。

主教为了维持宗教的神圣性,必须要经常申明基督教的威严。其中,盛行在民间的巫术被基督教主教看成是最大的威胁。基督教会将民间的巫术称之为恶魔撒旦的代表。

尤其是欧洲在经过了十字军东征、蒙古入侵之后,随着与外界的交流日益频繁,地方宗教开始兴盛。为了遏制这个势头,1484年罗马教皇英诺森八世颁布敕令,两年后,修道士海因里奇·克拉莫和杰科布·斯普兰格共同出版了《巫师之锤》,进一步补充了英纳森八世的敕令,要求清理欧洲的巫师。由此,猎巫运动正式拉开了帷幕。

巫师审判

烧死女巫

猎巫运动主要针对的是女性巫师,凡是被认为像巫师的女性都会被抓住进行审判。审判的过程也非常残忍。因为当时人比较愚昧,也没有证据,所以就会使用各种变态的惩罚手段。比如,当教会的人认为一个女人是巫师,他们就会在地上放一块烧红的金属犁头,让这个女人直接走上去,如果脚底下没有伤,那她就是无辜的。

或者让嫌疑人直接跳入河中,如果被淹死了那她就不是女巫,如果漂浮上来那就是女巫,然后处以极刑(横竖都是死!)。

猎巫运动持续到什么时候呢?一直到18世纪才终结。在这三个世纪里面,欧洲女性遭受了悲惨的命运。


兮兮说事儿


中世纪欧洲,被称为黑暗时代,“无知迷信的时代”,一个宗教凌驾于经验和理性之上的时代。“猎巫行动”就始于中世纪末,即15世纪。

中世纪欧洲画面

西方女巫形象

女巫,在西方文化里,指会巫术魔法的女人,比如通鬼神,占卜巫术等。这是一种有别于普通人的群体,有些像中国古代从事算命占卦,占卜星象,做法驱邪等一类人。

女巫势必和同样唯心的强大宗教产生矛盾。于是传教士撰写了本用心极恶的书:《女巫之锤》,把女巫形象邪恶化(如今天联想到的蝙蝠、黑猫、恶魔等),并告诉人们如何辨认女巫。

这本充斥着对女巫偏见和迫害的毒书,加上宗教洗脑,就成了后来欧洲猎巫行动的急先锋。


猎巫行动原因

1.宗教强化神权

开头说了,中世纪是宗教统治人们思想的黑暗时代,这本质上和世俗政权密切相关。宗教有多强大?西班牙就在中世纪末征服了美洲很多地区,首先就是语言和宗教统治,比如今天的哥斯达黎加,95%的人信奉天主教。

中世纪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内部竞争激烈,大家选边,剩下的就是异教徒,受到打压和迫害。女巫则和宗教直接矛盾,受迫害是必然。


2.战乱和天灾

中世纪欧洲战乱不断,法国英国打了上百年,产业凋敝,民不聊生,人们生存环境和状态恶化,大量人口逃亡、死亡,由此带来的瘟疫、传染病等,特别是黑死病夺去了当时欧洲近1/3的生命。

在当时“愚昧无知”的年代,这种恐慌无法言述。社会矛盾激化到无法收拾的局面,就需一个借口,作为魔鬼代言人,巫师就成了替死鬼。

无论宗教、战乱、瘟疫,无论官方、教徒,矛头都对准了巫师,而卑下的女巫首当其冲。


惨烈的猎巫行动

女巫定刑审判骇人听闻,没什么严谨的调查取证。比如《女巫之锤》描述方肘子那种貌相是女巫,他就是了,逮了烧了;你前女友经你家门口,刚巧你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了,你一举报,八成她要麻烦了;贵族公子哥看上一姑娘,不从,一怒之下报复,基本就被当作女巫处死了……

猎巫行动,是残酷荒蛮迫害女性的运动,甚至公报私仇等各种主观行为。除了真正的女巫,那些言行怪异,长相特别,如脸上有痣的,得罪他人的女子等,都有可能被当成女巫审判。

始于15世纪,持续300年的猎巫行动,迫害致死的“女巫”达十万之众!烧死在十字架只是常规操作,铁钳夹脚趾,刺死,锯子刑罚,落体游行……那是一段不愿被欧洲提起的历史之沉重。

拉斐尔作品:披纱巾的少女

中世纪迫害女性的猎巫行动,本质:黑暗愚昧时代背景下,巫师与宗教、政治的矛盾激化,而地位低下的女性成了荒蛮时代的祭品。

历经3个世纪的悲剧,欧洲人醒悟了,于是轰轰烈烈的文艺复兴开始了,欧洲振兴了……然后,然后,大清就亡了……😫😩


上弦月A


我们对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的印象,更多的是来自于那些艺术大师们对于宗教艺术的创造,而对于思想方面的钳制,天主教可并没有打算放弃,宗教裁判所采取的是上扛下打——下,是瞄准与神学对着干的人文主义者,是神学与科学之争;上,是针对的本土原始宗教,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争夺解释权的问题,解释权带来信仰,信仰带来信众,信众带来利益,利益这块蛋糕没人愿意分享。

女巫的定义,就是欧洲本土文化中会使用巫术、魔法、占星术的拥有超自然能力女性。在现实中,她们通常会使用草药治病,会根据经验预测天气,预测个人命运,简单说来,跟中国古代的方士、算命先生角色差不多,你看到她们这些能力想到诸葛亮也毫不为过,在欧洲大陆,一直不乏她们生存的土壤,总能混口饭吃。

公元1484年,教皇英纳森八世发布清算女巫的檄文,宣称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并绝对不能够被轻易饶恕,自此,广大的神职人员被投入到大规模的惩处女巫的集体行动中去。为了坐实女巫们的罪名,神职人员炮制出《巫婆之锤》一书作为行动纲领,被广泛应用于辨认女巫。

作为撒旦的代言人,她们经常被描述为邪恶而淫乱,勾搭男性并偷取他们的器官,残害婴儿,挖出他们的心肝......

辨别她们倒是十分简单,把她们中的个体放在天平上,另一端放上一本圣经,只要她比圣经还重,那么她必须就是邪恶的女巫!或者干脆把她们扔进水中,漂上来的,不用说,仍然是妥妥的女巫,等待她的将是被烧死的命运。

仅在16世纪到17世纪这短短的一百多年间,在这政治正确的口号下,被审判并处死的女巫就超过了20万人。在针对这些少数人群的杀戮中,总是不乏因私人报复产生的冤假错案,很多无辜女性也难以幸免。女巫、男巫、她们的助手、亲戚、朋友等关系密切者往往都牵连其中,很多小城市因此丧生的人口达到了十分之一的恐怖级别。

教会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辨别女巫的标准,连同女巫们残害男性与婴儿的“罪行”,后世却被遥远东方的义和团运动摁到了他们自己身上。

教会同样没有想到,西欧停止猎巫运动百年之后,后世的苏俄时期又捡了起来,如法炮制,这次被当做巫师被肉体消灭的却是他们宗教人员本身,其时其地,多数人对少数人总不会缺少戕害的定义,除了巫师、还可以被命名为“害虫”、“寄生虫”、“某派”,随你怎么说,只是因为他们是少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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