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清豐縣人民法院執結一起民間借款合同糾紛案

近日,清豐縣人民法院依法將被申請人張某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其進行高消費,順利執結一起民間借款合同糾紛案。

據瞭解,2014年5月24日,被申請人張某某因生活所需向楊某某借現金3萬元,口頭約定利息,到期後,被申請人張某某遲遲不予償還。2017年9月27日,申請人楊某某向清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約定2018年2月17日前一次性付清。到期後,被申請人張某某以各種理由拒不執行還款協議,楊某某向清豐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受理此案後,向張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和財產申報令等,但張某某拒不配合財產申報,執行法官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下達限制消費令等。張某某不以為然,認為對其沒有影響。執行法官決定到張某某所住的小區張貼法院專門為其製作的失信黑名單大頭貼,小區裡的居民家用“有色眼鏡”看待張某某一家人。張某某主動找到執行法官,交齊執行款,案件得以順利執結。(記者 張峰利 通訊員 範海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