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政策文件」江蘇省中小學智慧校園建設指導意見(試行)

「政策文件」江蘇省中小學智慧校園建設指導意見(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精神,大力推進教育信息化建設,積極發展網絡教育,深入實施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全面提升智慧教育建設水平,根據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規劃》《江蘇省“十三五”教育發展規劃》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中小學教育信息化建設發展實際,決定在全省中小學推進智慧校園建設,特制定《江蘇省中小學智慧校園建設指導意見》。

一、建設目標

面對信息發展的新時代,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不斷改善中小學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營造網絡化、數字化、個性化、終身化的智慧教育環境,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管理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促進教育公平和優質均衡發展,培養具有較高思維品質和較強實踐能力的創新型人才。

二、建設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智慧校園建設要以服務為導向,要為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公眾提供優質的信息化環境和資源服務,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創新思維和實踐能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教育質量,提升育人水平。

堅持應用驅動。智慧校園建設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應用為核心,從學校發展、師生髮展、教育改革發展的實際需求出發,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有序推進。要通過深化應用釋放信息技術對教育教學、管理和服務的促進作用,以應用驅動各項建設工作。

堅持融合創新。智慧校園建設要進一步深化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和管理的融合創新,不斷提升教育信息化的效能。要強化信息技術對教育教學改革的服務與支撐,聚焦教育改革發展過程中困擾教學、管理的核心問題和難點問題,以創新促發展,推動教育理念、教育服務供給方式、教育教學模式和學習方式的變革。

堅持示範引領。智慧校園建設要堅持統籌規劃、以點帶面、示範引領、分步實施。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在智慧教育環境提升、數字資源共建共享、融合創新及人才培養等方面形成創新性、示範性應用案例,建設具有本地特點江蘇特色的智慧校園。充分發揮示範輻射作用,推動全省中小學智慧校園建設水平的整體提升。

三、建設內容

智慧校園圍繞智慧環境、數字資源、信息素養、融合創新、支撐保障、特色發展六個方面開展建設。

(一)智慧環境

1.校園網絡。利用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升級改造校園網絡環境,進一步提升寬帶網絡校校通水平,千兆進校、百兆進班。無線網絡覆蓋主要教學、辦公、生活等場所。支持視頻點播、電視電話會議及語音、圖像等各類信息的多媒體運用。採用智能化設備對裝備使用情況進行自動追蹤、管理和控制。

⒉信息終端。擁有支撐教學、學習和交互的智能終端及配套設備,滿足信息化環境下教學科研和學習活動需求。建有智能卡系統,提供校內消費、圖書借閱、門禁管理、考勤管理、宿舍管理、訪客管理等應用服務。學校主要公共服務區域(圖書館、活動室、行政樓、食堂、宿舍等)配置公用信息終端,為師生提供各類信息化服務。

3.智慧教室。教室配置多媒體交互設備,建設支持網絡教學研究的錄播教室、支持教學行為數據採集和分析的智慧教室和學習體驗中心。能實現教室、電子設備的集中智能化管控。依託區域教育雲和教學資源平臺、智能學科輔助工具以及在線學習社區等,實現課堂教學雲端一體化。

4.信息安全。建立網絡信息安全制度,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網絡安全設備,配置防火牆、入侵檢測系統、防病毒系統、漏洞掃描系統、有害信息過濾系統和WEB應用防火牆等網絡安全系統。配備統一上網管理系統,定期開展網絡與信息安全等保測評工作,確保網絡和信息安全。

5.智能安防。智能安防系統覆蓋學校主要場所,與區域行政部門數據同步,與當地公安部門安全防範系統互聯互通。能實現校園視頻監控、入侵報警、緊急呼叫求助報警、電子巡更、學生出入控制、訪客管理、消防報警、緊急廣播與疏散等智能化安防管理。

(二)數字資源

1.資源開發。通過自建、引進、合作、共享等多種方式配備學生學習資源、教師教學資源、教師專業發展與教育科研資源和數字校本特色資源。電子期刊、電子圖書、視頻和音頻等數字資源能滿足教學、科研和教師進修、學生成長的需要。

2.資源應用。實現優質資源班班通,教師能有效運用優質資源開展課堂教學,能通過網絡學習空間開展備課授課、家校互動、網絡研修、學習指導。學生能通過網絡學習空間進行預習、作業、自測、拓展閱讀、網絡選修課等學習活動。

3.資源共享。建立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實現校內教學資源共建共享,並通過教育資源平臺實現網絡課程或特色資源區域共享,鼓勵師生在教育資源平臺展示、共享優秀數字資源。

(三)信息素養

1.學生髮展。學生具備良好的信息素養,能利用網絡獲取、儲存、評價、加工和應用數字化學習資源,能利用各種媒體終端進行隨時隨地的學習、交流和分享,能在教師的指導下運用信息技術靈活開展自主學習、合作學習與探究學習。同時注重自制,不沉迷網絡。

2.教師發展。教師具備較高的信息素養,能進行信息技術環境下的教學設計,能獲取、加工和集成教學資源支持課堂教學,能利用網絡教學平臺開展混合式教學、參與校本和區域教研活動,能利用信息技術對教學對象、教學資源、教學活動、教學過程進行有效管理和評價。

3.信息化領導力。校長具有較高的信息素養,能根據區域信息化發展目標,明確建設思路,具有組織、管理和評價能力。能運用信息技術手段開展學校各項管理,有效推進基於大數據的教育治理和績效評價。

(四)融合創新

1.智慧教學。教師利用信息化備課支撐平臺和數字資源進行電子備課或網絡協同備課。綜合運用學科教學工具、網絡空間等開展智慧課堂教學,優化教學流程,創新教學模式,構建自主、合作、探究的教與學方式。能採集、匯聚、整理、分析教與學過程的大數據,實現師生教與學雙向適時反饋。

2.智慧管理。依託國家、省級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加強校園智慧管理,推動互聯互通及數據共享,實現辦公、教務、教學、學生、後勤、安全等智能化管理。

3.智慧服務。提供基於PC和移動端的家校互動平臺服務,幫助家長實時瞭解學生學習、生活等情況,進行有效的家校互動交流。同時,利用信息技術為家庭、社區和其他學校提供教師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等社會化公益服務。

(五)支撐保障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智慧校園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智慧校園建設規劃並按計劃推進實施。

2.機構人員。學校有專門的機構或部門負責教育信息化工作。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教育信息化工作。每門學科配備教師負責推進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的融合創新應用。

3.經費保障。財政部門安排教育信息化經費,用於學校信息化基礎設施和重點項目建設。學校從生均公用經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信息化教學資源更新和日常運維。開展校企等合作,建立多元化經費投入機制,確保智慧校園建設可持續發展。

4.制度建設。學校建立教育信息化運營、管理和激勵制度。

(六)特色發展

智慧校園建設重在深化應用、融合創新,鼓勵各校大膽探索、開拓創新,在智慧校園前沿研究、特色應用、突出成果、體制機制建設等方面打造亮點,促進智慧校園建設特色發展。

四、組織實施

(一)智慧校園建設是系統工程,需省、市、縣、校四級聯動,教育、經信、財政部門協同推進建設。各地要將智慧校園建設作為智慧教育和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並作為“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建設和教育現代化建設的重點工作,納入本級政府重點民生實事項目,統籌規劃、統一部署、大力推進。

(二)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負責智慧校園建設工作制度設計。制定下發全省智慧校園建設指導意見,召開建設推進會,組織開展督導評估認定工作,評選省級智慧校園示範校。統籌安排智慧校園建設獎補經費,用於扶持經濟薄弱的市、縣和學校開展智慧校園建設,獎勵省級智慧校園示範校。省教育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智慧校園建設的日常具體工作。

(三)各市、縣(市、區)教育、經信和財政部門要成立智慧校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智慧校園建設工作;要制定智慧校園建設規劃,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在政策、經費、人員等方面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四)各地教育信息化機構要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當地教育、經信和財政部門的領導下,建立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大力推進智慧校園建設與管理工作。

(五)學校是智慧校園建設主體,要將智慧校園建設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將智慧校園建設作為學校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提升辦學水平的重點工作和重要抓手。要制訂智慧校園建設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創新工作機制,持續推進智慧校園建設與應用工作。

(六)智慧校園評估認定工作由教育、經信、財政部門聯合開展,按照學校申報、縣(市、區)審核、市評估、省抽查的程序進行。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定期開展抽查驗收,評選省級智慧校園示範校並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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