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晴雯死后留下巨额财富,这么多钱哪来的?

少读红楼


(我是君笺雅,欢迎关注本人:君笺雅侃红楼)


晴雯死后留下三四百金应该包括服饰配饰以及工资赏赐的钱。三个部分价值三四百金,其实对于贾家这样的人家来说并不多。我们简单分析下。

一,晴雯遗产的构成。

书中明确写了晴雯的衣履钗环价值三四百金。应该是指三四百两银子。这真不是一笔小数目。一个丫头有价值这么多的东西,可算富裕了。所以,贾家的丫头放出去给小子们,都是争抢着要的。

晴雯的遗产构成主要是服饰,配饰以及现金。这其中服饰配饰的价值更大,而现金要少一些。晴雯作为贾宝玉八个大丫头身份比别的小丫头要高,每个月有一吊钱。这一吊钱约等于一两银子,购买力却不足一两银子。晴雯跟随贾宝玉五年八个月,共有六十八吊钱,大概只有六十两银子而已。

虽然平时吃穿都是官中,可胭脂水粉要是想好的要自己买,估计衣服偶尔一两件也会添置,再加上平时吃小灶,姐妹们游戏输赢以及生日送礼物,晴雯最多只能剩五十两银子。这还是把主人平时赏赐给她的现金加一起,不然估计剩不了那么多。

二,晴雯的衣服首饰更值钱。

晴雯作为大丫头,每一季都有换洗衣服的。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王熙凤就说:可巧昨儿太太给我的丫头们做衣裳的二十两银子,我还没动呢…

王熙凤这话未必可信,应该是只想给刘姥姥二十两的托辞。可王熙凤的丫头做衣服要二十两是绝对真的。王熙凤得力的丫头也就是平儿,丰儿等,其他小丫头都花不了多少钱,甚至不排除大丫头剩下的衣服给小丫头穿。大丫头起码要占十两银子做衣服。也就是平儿晴雯这样的大丫头做衣服每一季起码要五两左右。那一年少说十几二十两。这几年估计就有小一百两银子的衣服。

而像冬天穿的冬衣价值应该更高。晴雯等都会有一两件毛皮衣物,甚至不排除主人赏赐的旧衣,秋纹就得了几件王夫人的旧衣服,当时就说每年这些丫头都有主人赏赐衣服的习惯。王夫人等作为贵夫人,他们每一件衣服都价值不菲,只需要五七八件就足以价值百两银子。

首饰也是如此,丫头们每一季都有定例,该有的首饰钗环,贾家为了自己体面绝不会吝啬。金银首饰,珍珠项链,宫扇汗巾手帕,这些都是钱,加起来百八十两也没问题。

三,晴雯遗产的来源。

我认为,晴雯有这么多的遗产,也是超出一般丫头的。她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东西,第一是她受宠。晴雯对于贾宝玉很重要,贾宝玉对她宠爱有加,自然有了好东西会想着她。我们看清虚观打醮,贾宝玉可以很容易得到很多价值连城的金银东西。贾宝玉不在意,却可以拿回来赏赐晴雯等。晴雯又是贾母看中的,也会有赏赐,林黛玉等知道她受贾母贾宝玉器重,她往来这些小姐们房中,遇到有多余的,自然也赏了她。晴雯可以将自己的东西送人,但赏赐一定不可能送人。都攒了起来。积少成多,有三四百金并不算多。

第二就是晴雯被赶出,王夫人吩咐将她所有的东西都给她。所以晴雯并没有什么损失,甚至她出去的急,袭人等不排除多给了晴雯一些,无论是出于好心,还是补偿,晴雯都应该会有不少东西。这些东西价值三四百两银子,并不奇怪!

综上,晴雯衣服包括自己每季的换季衣服,也有主人赏赐衣服,里边一定会有值钱的皮毛衣物。加上自己的钗环首饰,主人赏赐的值钱小物件,工资积蓄,价值三四百两银子应该可信。而书中说的三四百金,也当指三四百两银子无疑。

君笺雅侃红楼,多歧为贵。你的关注将是我写作的最大动力,动动手指,关注一下。非常感谢 !


君笺雅侃红楼


晴雯是宝玉的大丫头之一,每月一吊钱的月利。但是她死后,【剩的衣履簪环,约有三四百金之数,他兄嫂自收了为后日之计】。

晴雯的财产是现金和衣履簪环折合成的现金总数,约有三四百金之数。

像晴雯这样的丫头,算贾府的二层主子,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会按季节领到衣履簪环等物,在刘姥姥眼里每个丫头都穿绫罗绸缎,珠翠满头。

那么晴雯是如果攒下这么多钱呢?

一、攒下的月利钱,晴雯吃喝用都不花钱,月利都可以攒下来。

二、过年过节贾府的赏赐。

贾府过年过节,都给下人发赏钱。书里有过节的时候,贾珍、贾琏让小厮抬着大笸箩撒钱。这些钱有的给了小戏子,有的给了下人。过年过节的时候,贾府的下人能发一笔小财。

三、小姐们的赏赐。贾府的各个主子之间经常互相送东西,谁送东西谁就能得到赏赐。例如宝玉的小丫头给黛玉送东西,黛玉就给了她一把钱。秋纹给贾母和王夫人送花,也得到了赏赐。宝玉经常派晴雯给各个小姐送东西,得的赏赐一定不少。小姐们的东西也没有便宜的,都是贵重的物件。凤姐穿的上用内造的东西都不算好的,只是普通的衣料,所以小姐们的东西价值不菲。

四、贾母的赏赐。

晴雯深得贾母喜欢,贾母又极大方,她赏赐的东西,肯定价值连城。晴雯还常给贾母做针线活,她的活计好,免不了得一些赏赐。这些赏赐大多是衣履簪环等物。

五、宝玉的赏赐。

宝玉时不时的会赏点小玩意,这些东西拿到外面,可都是珍品,非常值钱的。

晴雯十岁进贾府,十六岁死亡,六年时间攒下的现金、衣履簪环和小玩意加起来,值三四百两银子。


润杨的红楼笔记


说晴雯死后留下了巨额财富,确定吗?第七十八回原文:

(晴雯)一咽气她哥嫂子回了进去,希图早些得几两发送例银……剩的衣履簪环,约有三四百金之数,她兄嫂自收了为后日之计。

三四百金,这里不是指金子,而是三四百两银子的意思,刘姥姥这样的人家一年的生活费不过二十两银子,晴雯的遗产够小门小户生活二十年的,当然是一笔巨额资产了,所以这点不必感到怀疑。

荣国府工资最高的丫鬟是月例一两银子,贾母有八个,王夫人有四个,或许李纨有月例一两的丫鬟,像紫鹃、侍书、司棋这样的大丫鬟是月例一吊钱(一千文),购买力不如一两银子,一两银子大约可换1000~1600文制钱,晴雯就属于这一等,赖嬷嬷将晴雯做为礼物孝敬贾母时是十岁,后伺候了宝玉,在宝玉身边一共度过五年八个月的时间,晴雯死时十六岁,也就是说,晴雯在贾府领工资不超过七年,全部工资加起来不到84吊钱,一文不花全存起来也就不过70两左右的银子。她怎么就能有三四百金之多呢?实际上,工资收入对荣府许多奴才来说只能算是收入的一小部分,更有其它方面的收入。

第一:例行置装和头面首饰。

其实这个不奇怪,丫鬟们,尤其是体面主子跟前侍候的人,哪一个的头面银子体已钱也不会比晴雯少。贾府差不多施行的是吃穿用度供给制,比如置装,一年四季,丫头们都是有份例供给的,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时,王熙凤资助她的二十两银子,凤姐说是太太给她的丫头们做衣裳的钱,我们知道平时侍候凤姐的有不少媳妇子,丫头只有平儿、丰儿和几个小丫头,几个丫头做一季的衣服就要花掉小门户人家一年的生活费,况且丫头们一年置装分冬装、春秋装、夏装。袭人在回家时曾和家人说过在贾家,丫鬟们吃穿和主子一样,袭人的意思大约是贾家的丫鬟穿衣也都是绫罗绸缎的。

第二:份例之外的日常赏賜。

贾府的主子们有随时打赏下人的习惯,三十七回宝玉要表孝心派丫鬟秋纹给王夫去送花,王夫人正倒腾大箱子,随手将自己年轻时的衣裳赏了她两件,秋纹顿时感到体面的了不得。袭人要回娘家,为彰显荣国府宣赫,王夫人和凤姐都郑重打扮了袭人,赏的衣裳都是贵重奢华之物,连包袱皮就要鲜亮的。再有就连像佳蕙、董嬷嬷这样低级的奴才为黛玉送东西跑腿,对佳蕙黛玉是随手抓了两把钱赏她,对董嬷嬷是赏五百钱打酒吃,五百钱是许多低级别奴才一个月的月例银子数,可见这些丫鬟和婆子媳妇们的主要收入恐怕就是这些平时服务时主子给的小费。抄检大观园时,在入画箱子里搜出了一大包金银裸子,就是贾珍高兴时赏入画哥哥的。

第三:逢年过节贾府发压岁钱和打赏下人是成例。

第五十三回,贾府准备过年其中就有一项:打制金银锞子,有一处宁府制金银锞子的细节描写:

一包碎金子共是一百五十三两六钱七分,里头成色不等,共总倾了二百二十个锞子……尤氏看了看,只见也有梅花式的,也有海棠式的,也有笔锭如意的,也有八宝联春的。尤氏命:“收起这个来,叫他把银锞子快快交了进来。”

再就是在除夕家宴上,六个媳妇抬三张搭着红毡炕桌,堆着用大红彩绳串着“选净一般大新出局的铜钱”,媳妇们素知规矩,放下桌子,将钱打开,抽去彩绳,散堆在桌上,在贾母等年高长辈看戏到高兴处,一声“赏”,媳妇们便向钱堆撮起一小簸萝往台上撒,只听满台豁啷啷钱响,贾珍贾琏又命小厮们抬了大簸萝的钱来,暗暗预备下,只听贾母一声“赏”,他们这里也命小厮们快撒钱。满台钱响,奴才戏子们抢着捡赏钱,主子们的优越感幸福感爆棚,当然,奴才们捡钱的感觉估计也不错。这些个制钱用来赏小戏子和下层奴才们,封建社会等级森严,那些倾的金锞子估计用来作亲戚世家和本家孩子们的压岁钱,银锞子多半会用来赏有些头脸体面的下人。这些丫鬟们尤其是主子们近身的丫鬟肯定能得到银锞子的赏赐,主子们将自已得的金锞子随手送她们也在情理之中。入画的哥哥不就常得贾珍金银锞子的赏赐嘛!刘姥姥二进荣府时,鸳鸯送她的荷包里就有笔锭如意的锞子,鸳鸯开玩笑说把这个给自己吧,刘姥姥很认真的让她留下,鸳鸯说我有好多呢,还叫刘姥姥年下留着给孩子当压岁钱玩,这就说明这些跟在主子身边的大丫鬟根本就当这些是个玩意儿。

第四:特殊的岗位或特别的活动也会有额外的收入。

元妃省亲是荣国府上下的一场奢华盛宴和狂欢,娘娘的福祉泽彼到荣国府的最底层奴才,连奴才们都有赏银(钱)的。

袭人因为服侍过史湘云,所以有一次湘云到荣府来,带的绛云石的戒指除了送鸳鸯、金钏这样长辈大丫鬟外,特地送一只给袭人。

三十一回晴雯曾抱怨宝玉屋里不知打坏了多少玛瑙碗、玻璃缸,而己自己跌了一把扇子就生了这么大的气。可见荣府里丫鬟们习惯了物质的极大丰富,把这些百姓人家没见过的珍贵物品说的稀松平常。

第五:奴才是财产,他们的装饰一定程度上体现家族及主子的体面。

这个方面小说里有多处描写,最早贾母派男女船只去接黛玉时,黛玉就看出贾府里这些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第六回刘姥姥一进荣府时,一见平儿遍身绫罗,插金带银,还以为是凤姐呢!小说五十一回袭人因母亲的病重,要回家探视,袭人回娘家阵容如下:跟着出门的媳妇两人、小丫鬟两人,外头再派四个有年纪跟车的,这四个人应该是男仆;大车一辆媳妇们陪袭人坐,小车一辆给丫头坐;要求袭人要穿颜色好衣裳,还要再大大的包一大包,包袱要好的,手炉要好的。凤姐还不放心,要求临出门时过来让凤姐过过目,一时袭人鲜亮的过来,当然这是王夫人已经赏了好几件了,凤姐还嫌青缎灰鼠褂太素了,又将自己的石青刻丝八团天马皮褂子送了袭人,又嫌包袱不够排场,将自己的玉色绸里哆罗呢的包袱再包一件雪褂子给了袭人。袭人这一次回娘家先不说风光,就王夫人的赏赐加上凤姐的补充值多少两银子?还是这一回,晴雯受了风寒,请了太医来看病,是两三个老嬷嬷带了大夫进来,老嬷嬷放下暖阁的绣幔,晴雯伸出手来,嬷嬷用手帕将手掩上,那医生方诊脉,园子里李纨早吩咐众丫头们会避了,这大夫看这个阵仗以为诊脉的是位小姐呢。给大夫酬劳时,麝月不认识戥子,随手将一块二两多的银子拿给老嬷嬷,老嬷嬷提醒太多了,再挑一块小的吧,麝月因为已经掩了柜子,懒得再找,就说多出来的你就拿着吧,看看,这嬷嬷这趟差至少能落下一两多银子的好处。

葫芦庙那位重了门子的小沙弥抄的护官符不是说了吗: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旁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豪富奢侈的四大家族,由上至下挥金如土,盛时,上下均养成了挥霍的习气,在农业为基础的脆弱的经济生态下,长此以往,怎能不土崩瓦解?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我是屏山,欢迎点评、关注,为您探究红楼一梦。)


屏山品红楼


我觉得晴雯在情事方面拿捏得比较好,不为了富贵牺牲个人清白比较高洁,不向别人似的向宝玉委身。但晴雯也有弱点,这价值三四百金钗环隐性说明晴雯的缺点。晴雯爱打小牌,一次宝玉与麝月梳头她去玩牌赢钱。她自认为如果开除有她一个,懒不爱干活。她死时宝玉悼念她年方十六岁,在怡红院呆了五年零八个月。近六年有三四百金,一年五六十金。她十岁赖嬷嬷把她给贾母,人小不能有什么钱。有钱也是近几年,年岁大些得。

打牌赢一些是可能的,为人机灵。而且从守夜老婆子们也赌钱。晴雯与谁赌呢?与老婆子赌是极可能赢的,她年轻机灵而老婆子年岁大。所以王善保家的提出晴雯掐尖要强,一句不对提起骚眼晴骂。王善保家是邢夫人陪房,与晴雯井水不犯河水,她为什么要状告晴雯呢?而且她的外孙女司棋是迎春那里的,迎春与宝玉也没有什么过节。为了报仇大房因为迎春,因为外孙女司棋出丑而也找二房的毛病,拉一个与分散司棋的丑闻。这方面原因有。

但晴雯与人打牌,老婆子或丫头们,丫头们有的多为家生子,晴雯的烈脾气打牌生气骂人也有的。都是奴才,奴才儿女,晴雯外来的又是怡红院高人一等骂人赢钱遭恨。而且晴雯也必有输的时候,迎春乳母打牌输了偷拿迎春钗凤。而且贾母几人因为宫中有丧去宫中而家里屡生事故,有偷盗茯零霜一事。平儿讲一天不下二十几处。彩云承认她偷拿 ,平时也拿。

而且怡红院坠儿偷了平儿虾须镯事发被撵,是袭人不在晴雯撵的。以前怡红院也有良儿偷盗事件是平儿说的。这种偷窃事一直明里暗里存在,只是动作小。贾府主人不在事大。晴雯不经主人她撵了坠儿便有嫌疑,袭人说太急了。贾府进个人要王熙凤与王夫人商量,柳五儿便是。撵人王夫人决定。王熙凤征求王夫人意见,查园子前王熙凤建议王夫人裁人,王夫人不答应。林之孝向贾琏也建议过。一个主子与管家都没权,晴雯为何这样又打又撵坠儿。唯一的事是这件事中了晴雯心病。晴雯干过。也因此病上加病,上火。

而且宝玉怕贾政查书是晴雯让他装病受吓,引出贾母查园子防止吃酒赌钱人买东西私带忘了关门。晴雯也干过偷之事,而且东西通过别人挟带出外 ,变现别的回来 ,钗环之类。这也是她财产来源。这两起事件,坠儿偷盗之事,贾母查院子引出迎春乳母偷皆涉局外人晴雯,意寓如此。王夫人叫了晴雯去教训一番,晴雯立马知道着了别人道。她是有把柄的。王夫人说你打量你干的事我不知道呢,后又对贾母说我留心看她几年。知了晴雯底细。万事有因由,晴雯被人抓了死穴。


青木皮


晴雯死后留下的一笔财富另很多读者不解,其中一些人还一本正经地举例说明各种收入来源。更有甚者称所谓的三四百金只是三四百铜钱,不算巨额。

首先,清朝时期所用的金钱单位默认为多少两银子,好比现在我们说的两三百,就是两三百元,而不是两三百毛,也不是两三百万。这个没有什么好争的,不值一提。

其次,书中所称的三四百金子,是晴雯死后折卖其衣服首饰所得的,并非现有的货币。



王夫人闻知,便命赏了十两烧埋银子。又命:“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他哥嫂听了这话,一面得银,一面就雇了人来入殓,抬往城外化人场上去了。剩的衣履簪环,约有三四百金之数,他兄嫂自收了为日后之计。

那么,晴雯作为一个丫鬟,她的衣服首饰真值这么多钱吗?毕竟,刘姥姥这等普通人家一年生计也才二十两,这笔遗产可以让刘姥姥一家过上十几年。

还真有,古代的服饰首饰都是纯手工缝制打造的,人工成本不可忽视,不像现今从材料和制作都是流水线生产,服饰在古代差不多可以算是通货了。比如第七十三回王熙凤谈到资金紧张的问题,旺儿媳妇便道:

“那一位太太奶奶的头面衣服折变了不够过一辈子的,只是不肯罢了。”

那么,晴雯十一岁才进贾府当丫鬟,始初还只是吃工饭,可能连月例都没有,最后几年才一吊钱的月例,她哪里来那么多钱买这些服装首饰?



没错,贾府的下人服装首饰都不是自己买的,而是主子们按例发放的,毕竟下人的形象决定了东家的脸面。像袭人母亲去世时要回去奔丧,王熙凤还送其服饰并再三叮嘱不可简省免于被人笑话;清虚观打礁一回,贾府上下女眷们一齐出动,个个环珮叮当,珠翠满头,旁人见了叹为观止;刘姥姥初见平儿,见其不凡装扮便以为是少奶奶……这些都是贾府想通过下人达到的风评。

但这些服装首饰丫鬟们只有使用权,是没有所有权的。所以王夫人撵晴雯时让其只穿贴身衣服出去,留下衣服给其他小丫鬟穿。就像现在的员工,去好点条件的公司上班会有配用笔记本,代步车,但如果离职还是要归还的。晴雯的物品便是这种道理。

不过因为宝玉的缘故,袭人将其物品全部偷偷给晴雯留下了,所以晴雯死后才能被多浑虫奇葩夫妇折卖。


微影悼红


怪不得金钏挨了王夫人一巴掌,宁死也不肯“出去”。在尊贵主子跟前服侍的丫头,先待遇就是好啊。活着的时候,吃的跟主子一样,死了以后——晴雯死得惨,但死后留下的财产,竟有“三四百金”之多。

晴雯怎么会有这么多财产?会不是“风流灵巧”的晴姑娘,暗中竟有贪污、偷窃行动?

如果作者真的把晴雯写成这样一个形象,第一个接受不了的就会是读者。事实上,晴雯留下的“三四百金”,并不是个人财产那么简单。



贾芸拣了一块手帕,恰好小红丢了一块。于是贾芸托坠儿把自己的手帕交给小红,谎称是自己拣的。坠儿代贾芸索要谢礼,小红回答:“你别胡说。他是个爷们家,拣了我的东西,自然该还的。”虽然贾芸是主子,小红是奴才,但奴才的私人物品,不属于主子,所以贾芸捡到了就该归还。

反观王夫人,在撵晴雯的时候说:“只许把他贴身衣服撂出去,余者好衣服留下,给好的丫头们穿”。王夫人开除晴雯,竟连衣服也留下,难道竟至侵占其私人物品吗?一向刻板守礼的王夫人,竟然违背常规,做出如此小气贪婪之事?似乎不符合王夫人性格。

秋纹曾有一段议论:“太太越发喜欢了,现成的衣裳就赏了我两件。衣裳也是小事,看看横竖也得,却不像这个彩头。”可见年年给丫头们做衣服,是贾家的制度。

不光贾家。张爱玲在《金锁记》中写两个丫头的对话,说“三季衣裳,就只外场上看见的两套是新制的,余下的还不是拿上头人穿剩下的贴补贴补!”可见下人的衣服是主子家负责,有钱、大方的给做新的,没钱、吝啬的就拿旧衣服贴补。

《醒世姻缘传》中也有一个情节,女主人苛待丫头珍珠,冬天不给穿棉衣,珍珠的母亲自己做了一身棉衣送来,却对女主人说:“你少不得照价还我”。

《金瓶梅》中西门庆也曾对春梅丫头说过:“你们都有自己的衣裳首饰。”由此可见,丫头们的衣服、首饰,是主人制作发放的,类似于工作制服、工作工具之类,就像某些文件给员工发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只在员工在职,再贵重的电脑也是归他使用;一旦离职,电脑是交回还是带走、工作服是否转为个人服装,就要看单位管理了。

王夫人本来是要把晴雯的衣服全留下的,袭人做情送出去,连衣服带首饰都给了。她的本意,晴雯无父无母,兄嫂又不靠谱,希望他们看在这衣裳首饰的份上,善待临死的晴雯。这个希望在一定程度上是达到了的,宝玉探晴的时候,看到晴雯“睡在芦席土炕上,幸而衾褥还是他旧日铺的”。

而对于芳‍官,王夫人的处理则是:“把他的东西一概给他”,衣裳簪环当在此列。

可见,晴雯的价值三四百金的衣裳“簪环”,应该属于主子给配发的。晴雯有所有权,但未必有所有权。如果不是袭人在宝玉的要求上“瞒上不瞒下”给她送出去,晴雯必将死得更惨不忍睹。

——

老却英雄似等闲199


晴雯死后的巨额财富是哪里来的,我们可以从一些细节来看。

晴雯是宝玉房里最得宠的丫头,而宝玉是不缺钱的。我们从好多场合都可以看出,需要宝玉出钱的地方都是贾母给他担了,估计贾母平时也没有少给他零花钱。黛玉也一样。但是,作者为了写作他心目中宝玉和黛玉的不俗,通常是不会直接写到他们跟钱相关联的事的。

《红楼梦》第二十回,那时节还在正月里,宝玉屋里的丫头们都出去找人玩去了,袭人因为生病卧床,就剩下一个麝月在屋子里守着,宝玉问她怎么不同别人一样出去玩。麝月道:“没有钱。”宝玉道:“床底下堆着那么些,还不够你输的?”这个话就很有意思了,一方面表明宝玉的零花钱是真的多,“堆”这个字用得好形象,另一方面,不在乎钱的宝玉,对待服侍自己的丫头的态度就是:我的钱就是你们的钱,随便花。我相信床底堆的那个钱肯定不是某个丫头的,而是宝玉的。丫头们不会有那么多钱。

可是,麝月不想出去玩,她觉得这个院子里需要有人照料,以至于宝玉感慨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就说你早上说头痒,我给你篦头吧。正好这时候晴雯输了钱回来取钱,看到此情景,冷笑说“交杯盏还没吃,倒上头了!”

晴雯赌输了回来取钱,作者没有说她取的谁的钱,可能就是宝玉说的床底下的那一堆钱里的一点点。拿钱出去后又听到宝玉跟麝月在背后说她“磨牙”,于是又转回来说“等我捞回本儿来再说话。”捞回本儿再说话,也许还会小赚一笔,估计她那赚的钱,就是自己的了,宝玉也不会要她的钱。晴雯在宝玉身边五年零八个月,这样的机会应该不少。所以,晴雯攒下的钱也应该不少。我想,不但是晴雯,袭人、麝月这样的细心的丫头,可能攒的更多。

题目中说“剩的衣履簪环,约有三四百金之数”,我想一部分来自晴雯平时攒下的钱买了这些,另一方面,作为宝玉和贾母跟前双重得宠的丫头,过年过节的各种赏赐应该也不少,这些合起来,都应该是超过晴雯的月钱的。如果仅说是月钱,一个月一吊钱,一年大概也就十两银子,六年不到合起来也就五六十两银子。作为宝玉屋里的丫头,平时吃穿用度不需要自己掏钱。攒点钱买点金银首饰之类的存着,也是个办法。探春不就将自己存的零花钱让宝玉去帮她买值钱的字画什么的收着的吗,有经济头脑的姑娘丫头都会这么干。

一个丫头在贾府呆上这么几年就拥有了这么多,可想而知那些公子小姐的花费用度要多少。如此推算,贾家又怎么能不倒?内囊早就空了,这是在书的一头就说出的大实话。


苏小妮


我们先来看原文是怎么说的,原文第七十八回:谁知他哥嫂见他一咽气便回了进去,希图早些得几两发送例银。王夫人闻知,便命赏了十两烧埋银子。又命:“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他哥嫂听了这话,一面得银,一面就雇了人来入殓,抬往城外化人场上去了。剩的衣履簪环,约有三四百金之数,他兄嫂自收了为后日之计。

这段话里交代了晴雯之死,她死后留下的财产不是现金,是衣履簪环的总价值,约有三四百金之数。晴雯被赶出大观园时,身上一开始是不可能有现银的,也不可能携带其他贵重物品,因为“王夫人吩咐,只许把他贴身衣服撂出去,余者好衣服留下给好丫头们穿。”也就是说,除了贴身衣服,一开始晴雯什么都没带就“净身出户”了。

晴雯死的时候身边有不少衣履簪环,这要多亏了宝玉和袭人,晴雯走后,宝玉心里难过,知道晴雯不可能再回来,就安排袭人把所有晴雯的东西都给她悄悄地带出去。

原文第七十七回,宝玉道:“如今且说现在的,倒是把他的东西,作瞒上不瞒下,悄悄的打发人送出去与了他。再或有咱们常时积攒下的钱,拿几吊出去给他养病,也是你姊妹好了一场。”袭人听了,笑道:“你太把我们看的又小器又没人心了。这话还等你说,我才已将他素日所有的衣裳以至各什各物总打点下了,都放在那里。如今白日里人多眼杂,又恐生事,且等到晚上,悄悄的叫宋妈给他拿出去。我还有攒下的几吊钱也给他罢。

也就是,晴雯死时留下的东西,基本都是后来袭人悄悄托人带出去的,且是她所有的衣物以及各种小物品,这一点上,袭人倒还大方。虽然如此,但依然有人对此表示怀疑,因为晴雯始终只是个丫头,而且月例银子只有一吊钱,从她十岁进贾府,到十六岁死亡,前后只有短短的六年时间,月钱总共加起来,满打满算也才六七十两银子,哪来的三四百金呢?

说到这,先得弄清楚“三四百金”到底什么意思,是指三四百两银子,还是指三四十两银子,或者是指三四百文钱,再或者不是指具体的数额,只是表达贵重之意?不少人都坚持认为,三四百金的意思不是指三四百两银子,然后给出各种解释,为的就要证明晴雯死后没有留下这么多财产,是我们误解了这句话。

其实这根本没有道理,也犯了一个本末倒置的错误,很多人先是想当然地认为晴雯没有这么多遗产,然后去找证据证明三四百金不是指三四百两银子,并且言之凿凿地去分析百金到底什么意思,这才是大错特错的。

三四百金指的就是三四百两银子,这个没有什么可怀疑的,这只是古人对银子不同的表述方式罢了,也许上了一百两银子的都直接称呼一百金或几百金的,以表示贵重。这一点可以在与《红楼梦》几乎同时期的《儒林外史》中找到证据,原文中,骗子张铁臂夜闯娄府,跟娄家三公子四公子借钱,说要拿五百金去报答曾经的恩人,最后娄家公子给他取了五百两银子。由此可知,五百金就是五百两银子,百金应该是一百两银子的一个简称。

所以,晴雯死的时候留下的衣履簪环,价值三四百金,就是指三四百两银子。那么问题又来了,晴雯只是个丫头,她的衣履簪环为什么值那么多钱?这就要涉及到贾府日常的一些赏赐了。

晴雯除了月例银子,时不时从贾母、王夫人、宝玉那里应该会得到一些有价值的衣履簪环,包括但不限于小玩意儿、金银锞子、旧衣物等,尤其逢年过节,还会更多。因为都是主人赏赐的,所以这些东西自然都是非常精致的,衣物也一定都是非常好的布料,而晴雯本身又花不到钱,也穿不完这些衣物,每年自然能够攒下不少。

一年攒下价值几十两的衣履簪环,对晴雯这样的丫鬟来说,应该不是难事。一年几十两,那么六年呢?几百两银子也就不那么难了。

虽然在贾府之中这些东西都不算什么,又不是现银,但拿到市面的当铺上去当,那可就值钱了,毕竟这都是贾府这样的豪门贵族流出来的玩意儿。而夫人太太们穿旧了的衣服,那可都是上好的丝绸锦缎,别说像秋纹那样一次得了好几件,就是一件衣服价值数金也很正常。

况且像晴雯这样先是做了贾母的丫鬟,又做了宝玉的丫鬟的,在贾府就更是吃香了,什么赏赐应该都是头一份的,且因为身份特殊,有点灰色收入也不足为奇,加上自己常穿戴的耳环、簪子、手镯、玉佩等比较贴身的物品,依照晴雯“心比天高”的性格,应该都是丫鬟里最好的了,价值自然不容小视。

这样林林总总加起来的话,衣履簪环有三四百两银子,一点也不奇怪,甚至我们还可以推断,袭人出嫁时,即使贾府已大不如前,但她所有的衣履簪环加起来,绝对不会比晴雯少,甚至更多。当然,这三四百金,说的不是现金,而是这些衣物的价值,但只要典出去,那也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少读红楼


晴雯与秦钟之死,还相似之处。两人死时,突然冒出巨额财产。

秦钟进贾府家塾念书时,秦业送贾代儒二十四两银子的见面礼,还得东拼西凑。可是,秦钟死前,心里还念着秦业留下的三四千两银。

作品写到金子、银子的地方很多,而且,金就是金,银就是银,作者不可能把金当成银,更不可能把银当作金。作品写到的每笔金子银子时,数额十分精准,毫不马虎,精确到几钱几厘几分。

晴雯死时,剩下的衣履簪环,约有三四百金之数。晴雯遗产价值约有三四百金之数,即约值三四千两银子之数。

晴雯在贾府的时间总共六年,月例是一吊钱。晴雯死时,折合约三四千两银子的巨额财产,哪里来的呢?况且,这仅仅只是晴雯用剩下来的部分。晴雯平时习惯大手大脚,还有自己用掉呢?还有送人给人的呢?晴雯六年各类收入总计,应该不少于折合六七千两银子的财富。


将晴雯当成被撵的丫头解读,那么,作品最先亮出“甄士隐”就没意义了,文本写了那么多笔金银就更没意义了。

秦钟、晴雯等死时,作者仍担心读者误读,再次用金银等巨额财产提示他们的皇室身份。晴雯有人物原型,即:石氏恪妃,是顺治皇帝唯一的一个汉族妃子。宝玉屋里有那么多丫头,作者只是写出晴雯三寸金莲(尤二、尤三、岫烟不是宝玉屋里),旨在给读者解开人物提供证据。

创建于2018.4.3


夜舞风花雪夜


晴雯死后留下的衣履簪环大约值三四百金。也就是说如果把晴雯的遗物卖了,可以得到三四百两银子,而非她有现银三四百两。 作为宝玉屋里的大丫头,晴雯的月钱并不多,每月一吊钱,就算她把月钱全部攒起来,到死也不过攒五六十两。 那么她哪来的这么多遗产呢? 很简单,大都是逢年过节得到的赏赐,一是钱,二是衣服,首饰,金银锞子之类。这些东西同样很值钱的。 比如刘姥姥二进大观园后,除了王夫人和王熙凤给了她银子外,老太太还给了她不少衣服,和荷包,荷包里就有小锞子,鸳鸯说自己有好多呢,让刘姥姥留着给小孩子玩吧!刘姥姥当然不会给小孩子玩的,一定换成钱了。 古代的当铺那么多,破衣服都可以当,何况这些好东西了。 贾府里凡是有点脸面的奴才都是财主。贾母在凑份子给王熙凤过生日的时候,直接点明这种情况,说那几个老奴才比年轻的主子还有钱。 赖大就是典型例子。不光自己家有别墅,儿子还捐了个官,你说有钱不有钱。 而袭人家因为太穷了,都快饿死人了,所以吧把袭人卖到贾府为奴,短短十来年的功夫,也过得相当不错了。不仅过年的时候吃得起松子仁,还准备为袭人赎身了!有钱! 袭人家的钱从哪里来的?据我猜测,多数也是袭人的钱。 袭人的钱自然也就是贾府的钱!袭人可是宝玉屋里的大总管,所有的钱都是袭人掌管。 综上所述,晴雯有三四百金的遗物是正常的。而贾府的衰落也是正常的。 养了这么多的蛀虫,不倒才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