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南寧永和橋百人鬥毆案今日開庭!雙方互扔爆炸物等細節曝光

大家還記得今年年初南寧永和橋發生的聚眾鬥毆案嗎?

2月23日,未成年人黃某在網絡“說說空間”發佈了一段自己錄製的“社會搖”四步舞視頻,被陸某發現後,便以黃某抄襲其原創的“社會搖”四步舞為名,糾集其所在的QQ群成員與黃某在網上互相謾罵並約架。

2月25日晚上11點,黃某與朋友方某煽動糾集的20多人,與陸某煽動糾集的100多人,在永和橋附近交通要道聚集,雙方使用煙花彈和長柄刀棍實施聚眾鬥毆,致使雙方多人不同程度受傷。

當時,雙方鬥毆場面被一些群眾用手機拍下來,並上傳到網上,被其他網友大量轉載,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隨後,公安機關迅速抓獲多名涉案人員。

南寧永和橋百人鬥毆案今日開庭!雙方互扔爆炸物等細節曝光

近3個月後,這個聚眾鬥毆案終於在今天(5月23日),在南寧市江南區法院開庭審理。

南寧永和橋“2.25”聚眾鬥毆案今日開庭這次開庭審理的是其中被提起公訴的五名被告人。由於1名被告人已滿18週歲,江南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而其他四名被告人為未成年人,所以依法不公開審理。

南寧永和橋百人鬥毆案今日開庭!雙方互扔爆炸物等細節曝光

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檢察院指控,

陸某琪與黃某權(二人均另案處理)因小事發生矛盾,雙方約定於2018年2月25日23點在南寧市永和大橋聚眾鬥毆。黃某權找到被告人方某寬幫忙,方某寬答應並召集被告人覃某園、張某強、廖某烈、馮某等人到他家裡共同商量打架事宜。被告人方某寬負責籌集資金購買刀具、鋼管。當天23點,被告人方某寬、覃某園、張某強、寥某烈、馮某等人駕駛電動車搭載同夥前往約架地點,途經南寧市江南區亭子小學附近時,參與打架的人停車分配刀具、鋼管。準備就緒後,被告人張某強、馮某等人負責駕駛電動車,部分人員攜帶由殺豬刀與鋼管拼接而成的長刀,其餘人員攜帶鋼管,往永和大橋方向前進。被告人方某寬、覃某園、張某強、廖某烈、馮某等人走到永和大橋南金磚茶城門口時,與陸某琪糾集的約100人相遇,雙方人員互扔自制爆炸物“紅牛罐”,並持刀具、鋼管互毆。其中,被告人方某寬、馮某各持一把長刀衝上與對方互毆。在此過程中,方某寬被對方砍傷。經鑑定,其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2018年2月26日至28日,被告人廖某烈、張某強、覃某園、方某寬、馮某相繼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五名被告人或將以聚眾鬥毆罪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方某寬組織他人在公共場所持械規模的聚眾鬥毆,社會影響惡劣,是本案的首要分子;被告人覃某園、張某強、廖某烈、馮某積極參與聚眾鬥毆,系本案參與者。

五名被告人的行為都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聚眾鬥毆罪追究刑事責任。庭審中,各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對案件事實展開調查,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了舉證、質證,並圍繞定罪、量刑及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辯論,被告人分別作了最後陳述。法庭隨後宣佈休庭,本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後擇日進行宣判。

看到這些還未成年的孩子,因為聚眾鬥毆,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小編就覺得很痛心。希望各位家長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莫讓他們走上不可回頭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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