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注意!三都水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注意!三都水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三都水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一、体制内(含国企)防控

(一)所有国家公职人员,严禁走亲访友,并以家庭为单元自觉隔离,如有发现从严处理。在城区出入小区上班、购买生活物资的,必须在小区网格服务卡点登记检查。

(二)若有特殊情况需出县的人员,须凭本单位签发的介绍信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具通行证方能出行。

(三)对目前尚在县外的公职人员,暂不返回三都,并配合当地做好居家隔离。确需返回三都的,由本单位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报批(须注明是否有湖北、武汉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向卡点人员出示证明(拍照上传,手机验证),并经卡点医务人员测量体温正常后填写承诺书,方能进入三都(并接受14天居家观察)。

(四)对已经返回三都的县外人员(未满14天),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结合岗位情况在家办公,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随时找到,不影响工作。

(五)为避免人员密集交叉感染,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外,其余部门合理安排,可实行“无见面”居家办公调度。

(六)镇级、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做好人员摸排、居家观察、宣传引导、管控检测等工作,合理统筹安排,避免密集办公。

二、社会防控

(一)入三都

1.如果是来三都走亲访友的,一律劝返,不得进入。

2.属长期在三都务工或经商,或三都本地人回家的,一律劝返。如劝返不听的,由卡点工作人员带到县观察点(红海水岸酒店)留观14天,费用自理。

(二)出三都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证明,如果是村民(居民),由村(居民)委会出证明,方可外出。

(三)在三都

1.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均要以家庭为单位自我隔离。严格控制城区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从事保运转、保市场供应行业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人员外,不得外出,确需出入采购生活物资的,必须在小区网格服务卡点登记检查。农户可独立开展春耕备耕活动,严禁聚众就餐、聚众烤火、聚众聊天、聚众赌博、相互串门,一经发现将强制驱散,并按照防控体系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2.凡是出入公共场合,必须戴口罩,不带口罩的一律不予接待服务,并立即劝离。

3.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聚众闹事、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

(以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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