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80多歲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是子女輪流照顧好,還是僱保姆照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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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老了生活不能自理真的挺麻煩的,我家五個哥哥,大哥已經去世了,現在老媽跟著我三哥,我們逢年過節都是回他家,一家人都是挺和諧的。

但是從老媽前年開始,由於長期的風溼骨病,已經不能走路了,拿點東西都不行,所以搬來搬去也是件難事,老媽好強一輩子,也自己一下子難接受這樣的事實,心裡一下子難找到平衡。

好在我們幾兄妹還行,二哥和四哥一年出四五萬元給我三哥,小哥哥由於跑的士的,家庭負擔重,就沒出錢了,但是這兩三年以來,哥哥也有點累了,現在聽大嫂的意思就是要輪流照顧

老媽這段時間下來住了幾個月,洗澡都是我去,要什麼東西都會遂她的心意,雖然老媽住在我們這裡,但是心裡常常掛念老家,這個養老真的是一件長年累月的事,非常消耗一個人的耐心,送養老院哥哥們是不會同意的,以為家裡人嫌棄自己的老媽呢,情感上也不能接受,老媽除了不能動,其他都好好的,記性也好,眼睛也好,什麼都好,看來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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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有權利回答這個問題,我母親七十七歲時腦血栓,七十九歲時腦出血,八十四歲故去,從得了腦血栓開始就需要人照顧,總共大概七年的時間,我們兄弟姐妹六人,我們的做法是有錢出錢沒錢出力,農村的出力,城裡上班的出錢,有耍賴的,我們就當母親少生了一個孩子,也不說什麼,說實的,料理病人尤其是不能自理的病人是非常艱難的工作,但是還是咬牙挺,堅決不請護工,出力的人儘量不能吃虧,除了母親的地給她以外,出錢的人大方一些,我們也沒有規定每個人出多少錢,都是憑著自願。

我們也請得起護工,但是總覺得不是那麼回事,母親生了一幫子女,母親老了讓別人侍候,心裡不得勁兒,不過話說回來,料理沒有知覺的母親那是真難啊,如果沒有經濟做後盾,想當孝子也只能是說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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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88歲離世,父親比母親大8歲,在母親辭世3年多後,父親99歲離世。父母一生務農,所以父親不會做家務,更不會做飯洗衣。母親晚年身體衰弱,到七十五六歲時他們的生活已經無力處理,從那時開始直到父親去世,前後十五六年時間,全靠我們子女照料。

我家兄弟姐妹8個,到父母晚年時,長姐家姐夫臥病在床,大姐也無法照顧父母,正好我們姊妹7個每週每人一天輪流照料父母。開始那幾年,我們姊妹幾個多數還沒退休,大家根據各自單位和家庭情況的不同,編排出值日表,按時交接班,實在週轉不過來時,相互對換或由配偶、子女頂替。中間幾年,父親出現老年痴呆症狀,經常與母親吵架,實在沒辦法就租賃了一間房子讓父母分開住。這樣一來,每人每週就得有兩天專門伺候父母。母親臨終前兩年多的時間,已經失語,處於無意識狀態,無法表達她本人的願望,吃飯、大小便都全憑我們察言觀色加以判斷,大便全靠照料的人協助解決。但父母臨終之前,基本上都沒有出現大面積的褥瘡。

依我的經歷,照顧80多歲的老人,除非是親生的子女,他人是無法代替的。你給的報酬再多,也請不到實心實意的人。最好的辦法是子女經過協商一致,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頭上,其他人支付相應的報酬,這份報酬應該與社會上僱人同等考慮。而且無法親自照顧而出錢的子女,應該儘可能抽空看望老人,緊急情況下要直接參與照料,不能因出了錢就甩手不管。

死生由命,善惡有報。給父母養老送終是為人子女應盡的責任,也是給後代做個樣板,到輪到你的那一天你就知道“頭頂三尺有神明”這個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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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不贊成子女輪流照顧,因為我爺爺以前就是輪流每個月在一個子女家住,每個月都要搬來搬去真的對老人來說很不方便,而且有時老人去到某一家還會不習慣那一家子女的生活習慣及飲食,比如我大伯家他們早上不煮早飯吃,對於老人來說是很不健康的,其次他們喜歡吃硬米飯,每次煮的飯都比較硬也不適合老人的胃口,所以每次爺爺在他們家總顯得精神狀態要欠佳一點。

雖然我不贊成子女輪流照顧,但也不是很支持由某一個子女來全程照顧老人,因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真的非常不容易,就算他是你的親爹親媽,時間久了也會有覺得疲累和煩躁的時候,我外婆以前摔了一跤導致半邊身體癱瘓不能動,後面是我媽媽接到家裡一直在照顧,我媽媽其實很有耐煩心的,對我外婆各方面也照顧也挺好,但還是會有很多問題,媽媽也會有覺的很累的時候。

因為老人身體癱瘓後他的心裡狀態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他不能接受現在自己的樣子所以有時就會有小脾氣,偶爾故意找找茬抒發一下自己鬱悶的情緒,或者不配合飲食,吃藥,康復運動等問題,而子女天天日復一日地伺候著,除了身體有時候會覺得有點累更鬧心的就是老人不配合鬧情緒,當你整天面對一個情緒消極的人時,你的耐心和好情緒也會被慢慢消磨,不管是體能還是情緒當被消耗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很容易崩潰,所以有時候也是要相互理解的,並不是不堅持照顧的人就罪大惡極。


綜上所述,我個人的觀點是既不支持子女輪流照顧老人,也不會支持只由(保姆)一個人照顧老人的方式,最好的狀態我覺得是請一個保姆和子女一起照顧,這樣子女能有一定的休息時間,當在照顧老人的過程中遇到情緒支撐不佳時還可以緩一緩,自己的身心更健康積極才有持續的動力和微笑去面對老人。而子女和保姆一起照顧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可以監督保姆是否有好好照顧老人,因為平時也有在網上看到保姆虐待老人的事件發生,這一點還是需要注意和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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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80歲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作為子女如果你們有足夠的耐心和時間自己照顧當然更好了,贍養父母本是我們的義務和責任,但是,“久病床前無孝子”這句話由來已久。所以,對於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個人建議還是送到養老院由專業的護理人員照顧比較好。

我的媽媽今年也快80歲了,視力不好,但是拒絕和我們生活在一起,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以她的意願為準,我本身就是做護理工作的,照顧老媽媽我義無返顧,但是因為遠在烏魯木齊,媽媽也是拒絕來疆由我的專業照顧的。

其實作為一名護理人員,個人認為不管是在家照顧還是送養老院,作為子女對老人的關愛一定不要忽視。雖然現在很多人排斥養老院,第一認為送養老院不孝,第二認為養老院的護工對老人不好,其實現在養老院都在不斷提升護理質量和自己的口碑,對於護理人員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中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作為60後,70後的我們都是獨生子女,當我們老了生活不能自理了,我們的孩子有精力和時間照顧我們嗎?那我們的第二站也就是養老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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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農村,鄰居就住著八十七歲的老人,老人三個兒子四個女兒,其中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都在本村。因為年齡大了,雖說還算精神,洗衣做飯都是問題,所以兒女們把老人的養老方案都試了個遍。

開始的時候,子女輪養老人,這個月在看大家,月底老二就會來接,可是沒有輪到兩輪,問題就推城了山,各家都有各家的事,雖然孝敬老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兒女們還真是有難處,就老大而言,已經快七十了,身體也不怎麼好,老三還得給兒子看孩子,照顧老人就成了一種負擔。



後來,大家提議讓本村的老閨女全全負責照顧老人,其它每個兒女每月給老閨女500塊錢,可是過了一個月,老閨女就埋怨起哥哥姐姐來,認為哥哥姐姐拿出500塊錢就不聞不問了,照顧老人成了自己一個人的事,認為自己很委屈,於是這種方案又失敗了。


最後,他們還是選擇請了一個五十多歲的大嬸當保姆照顧老人,七個子女每人出1000塊錢,4000作為保姆的工資,3000作為老人和保姆的日常費用,由保姆掌管,這樣,老人也願意,兒女們也輕鬆了。


我是焱垚


子女和保姆一起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最好,一娘生九子九子九樣,最怕缺德人,有些人只管要老人家產,不顧老人最可怕,我在醫院裡見過很多,有的子女顧不上我去幫一把,有的保姆不盡心,我也過去幫一把,,願每個人同我一樣善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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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給講講不能自理的老人,這方面我是間接性有經驗,咱先說說子女照顧老人。

人都有小和老,面臨養老都很無奈,養老問題都要面對,伺候老人是非常累的事,特別是對子女少的家庭,會造成很大的負擔,但作為子女一定要盡到照顧老人的義務,父母生養了我們,把我們照顧長大,沒有他們就沒有我們現在的一切,像父母養我們一樣,來照顧他們晚年,父母的恩情永遠也還不完,所以一定要懂得感恩,畢竟養兒防老,現在他們不能動了,子女永遠不要嫌棄父母,所以作為子女都不要計較那麼多,照顧老人就要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做到問心無愧就好,在你的人生不會留下遺憾,每個人都有老的那一天,照顧父母也是我們的責任。

如果子女有能力,很忙沒有時間來照顧老人,可以請保姆來照顧,但是,老年人尤其是高領老人,一小部分都有點痴呆,這個時候請保姆,也是子女不放心的事,因為保姆不是親人,一定要和保姆共同來伺候父母,不能忽視。

也可以送到敬老院,現在敬老院都是商業性,養老機構越來越規範,其實挺好的,也很負責,那裡設施比較完善,醫療設備娛樂場所都有,老人年齡大了,難免有身體不舒服的時候,如果有緊急突發情況,那裡還有專業的醫護人員照顧和護理,養老院的生活,比在家裡熱鬧一些,這樣不容易產生孤獨感,心情也會好起來,不過作為子女,無論工作再忙,也要抽時間多陪陪父母,照顧好他們吧!







姐的退休生活


花錢買孝,如裡聘僱的保姆,真心實意伺侯老人,使老人合心合意,也沒什麼不好。只是老人嘮叨,怨言多,又齷齪,脾氣反夏無常,外人是難以伺候的,只是看在錢的份上,捏著頭皮,免強服伺。

自已花了錢,就算心已盡了。盡人事,而聽天意。既使保姆做的好,老人又有何感想?兒女嫌棄自己,有錢僱人,伺服的好與不好,應該都是一個好。自己的兒女不行,外人將就過罷,

花錢買孝也就罷了,等老人昇天了,花錢買哭靈,假兒假女,哭得比真兒真女哭的悲傷。真是笑話,有錢真好。演戲就要這麼個效果。

其實,人到老年,老年又到進墳墓,全過程都可花錢買。

看慣春月秋風,養兒女那般辛苦,倒不如攢錢養老,過得風流快活。

當下,年輕人越來越不想生了,有些道理。


王高華999999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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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這個問題要直接回答,確實比較棘手。我認為具體的情況要具體的分析,然後具體的去解決。

因為80歲的老人了,他的孩子也應該不年輕了。他的孩子也應該60歲左右了。如果孩子輪流去伺候,去照顧 ,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子女年歲大了,有時候個別子女的身體都不好,怎麼輪流照顧。更有一些情況是,子女輪流伺候,可能有的子女不會照顧,或者照顧的沒有那麼周到。還有的子女對父母不是那麼孝順 ,那麼這就影響了家庭看護的質量。

我們老家農村有這種情況。兄弟四五個,父母到孩子家輪流住一週,或者10天半個月,甚至一個月,在有的子女家可以,吃得好,住得好。而個別孩子家呢,沒有什麼吃的,住的也不好,照顧的也不周到,甚至還給氣給老人受。這種子女輪流伺候,我認為就沒有多大的意義。

如果子女不願意輪流伺候,完全可以請保姆。請保姆的好處是比較專一,比較周到,老人的生活比較安靜。但請保姆的錢誰出?有條件的家庭沒問題。但有一些經濟條件比較差的子女,他自身都比較困難。讓他拿一筆可觀的錢來請保姆 可能又不大現實。

因此要回答你的這個問題。我認為要以老人的標準為標準。如果老人認為子女輪流伺候的比較好,比較有親情,子女們又能有精力有時間去伺候老人 ,當然子女輪流伺候比較好。如果做不到,那就只能請保姆來伺候了。如果子女們都同意請保姆。我認為也是一種很好的辦法。老人也一定會樂意接受。

總之,不管是找保姆,還是子女輪流伺候,如果既能考慮老人的感受,又能考慮到子女們的實際情況 ,找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辦法 ,就是一個最好的辦法。

但願我的回答能使你滿意。今天就分享到這裡,大家有哪些不同的觀點,歡迎在下方評論留言,感謝大家收藏點贊轉發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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