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武邑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武邑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武邑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武邑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网络环境、稳定社会秩序,武邑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武邑县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对网传信息要仔细甄别,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发布,不得转发、传播,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微信群、朋友圈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并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要通过官方渠道获得相关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举报电话:

武邑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8-5717333

武邑县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武邑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武邑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8日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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