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 淮安仨“熊孩子”玩火燒了業主家 家長被判賠償直呼後悔

近日,淮安市洪澤區3位家長還沒拿到孩子的成績報告單,先拿到了洪澤區法院的判決書。家長們直呼後悔,沒有做好孩子安全教育工作,這是怎麼回事呢?

2019年的一天,無人看管的小雨(11歲,化名)、小朵(7歲,化名)、小星(7歲,化名)便拿著打火機,到小區樓下玩耍。三個熊孩子用打火機點燃了業主嚴某用塑料布和木材搭建的車棚,由於木材屬於易燃物品,著火後很快就蔓延到了二樓的楊女士家中,楊女士家彩電、櫥櫃等均被大火所吞噬,價值約兩萬餘元。

淮安仨“熊孩子”玩火燒了業主家 家長被判賠償直呼後悔

被燒房屋

事後,因就賠償事項未達成一致,楊女士將嚴某、小雨、小朵、小星及其父母一同告上了法院。洪澤區法院經審理認為,火災的發生是因小雨、小朵、小星玩火引燃被告嚴某搭建的車棚所致,三人系火災引發的直接責任人,亦是共同侵權人,應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嚴某在小區內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私自搭建車棚,且其車棚材質均為易燃物,安全性能較差,存在火災隱患,應對本次事故承擔次要賠償責任。由於小雨、小朵、小星分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且無個人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應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故判決小雨、小朵、小星父母共同承擔60%賠償責任,嚴某承擔40%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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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又到了,法官提醒:父母或委託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有監管職責,未成年人尤其是不滿10週歲的孩子,對自己的行為的危險程度認識不足,更需要加強監管,希望各位家長加強安全防護方面的家庭教育,過一個幸福祥和的平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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